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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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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魏书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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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张凉国田王邴管传第十一

    袁涣字曜卿,陈郡扶乐人也。父滂,为汉司徒。【袁宏汉纪曰:滂字公熙,

    纯素寡欲,终不言人之短。当权宠之盛,或以同异致祸,滂独中立於朝,故爱憎

    不及焉。】当时诸公子多越法度,而涣清静,举动必以礼。郡命为功曹,郡中奸

    吏皆自引去。后辟公府,举高第,迁侍御史。除谯令,不就。刘备之为豫州,举

    涣茂才。后避地江、淮间,为袁术所命。术每有所咨访,涣常正议,术不能抗,

    然敬之不敢不礼也。顷之,吕布击术於阜陵,涣往从之,遂复为布所拘留。布初

    与刘备和亲,后离隙。布欲使涣作书詈辱备,涣不可,再三强之,不许。布大怒,

    以兵胁涣曰:“为之则生,不为则死。”涣颜色不变,笑而应之曰:“涣闻唯德

    可以辱人,不闻以骂。使彼固君子邪,且不耻将军之言,彼诚小人邪,将复将军

    之意,则辱在此不在於彼。且涣他日之事刘将军,犹今日之事将军也,如一旦去

    此,复骂将军,可乎?”布惭而止。

    布诛,涣得归太祖。【袁氏世纪曰:布之破也,陈群父子时亦在布之军,见

    太祖皆拜。涣独高揖不为礼,太祖甚严惮之。时太祖又给众官车各数乘,使取布

    军中物,唯其所欲。众人皆重载,唯涣取书数百卷。资粮而已,众人闻之,大惭。

    涣谓所亲曰:“脱我以行陈,令军发足以为行粮而已,不以此为我有。由是厉名

    也,大悔恨之。”太祖益以此重焉。】涣言曰:“夫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用

    之。鼓之以道德,征之以仁义,兼抚其民而除其害。夫然,故可与之死而可与之

    生。自大乱以来十数年矣,民之欲安,甚於倒悬,然而暴乱未息者,何也?意者

    政失其道欤!涣闻明君善于救世,故世乱则齐之以义,时伪则镇之以朴;世异事

    变,治国不同,不可不察也。夫制度损益,此古今之不必同者也。若夫兼爱天下

    而反之於正,虽以武平乱而济之以德,诚百王不易之道也。公明哲超世,古之所

    以得其民者,公既勤之矣,今之所以失其民者,公既戒之矣,海内赖公,得免於

    危亡之祸,然而民未知义,其惟公所以训之,则天下幸甚!”太祖深纳焉。拜为

    沛南部都尉。

    是时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涣白太祖曰:“夫民安土重迁,不可

    卒变,易以顺行,难以逆动,宜顺其意,乐之者乃取,不欲者勿强。”太祖从之,

    百姓大悦。迁为梁相。涣每敕诸县:“务存鳏寡高年,表异孝子贞妇。常谈曰

    ‘世治则礼详,世乱则礼简’,全在斟酌之间耳。方今虽扰攘,难以礼化,然在

    吾所以为之。”为政崇教训,恕思而后行,外温柔而内能断。【魏书曰:谷熟长

    吕岐善朱渊、爰津,遣使行学还,召用之,与相见,出署渊师友祭酒,津决疑祭

    酒。渊等因各归家,不受署。岐大怒,将吏民收渊等,皆杖杀之,议者多非焉。

    涣教勿劾,主簿孙徽等以为“渊等罪不足死,长吏无专杀之义,孔子称‘唯器与

    名,不可以假人’。谓之师友而加大戮,刑名相伐,不可以训。”涣教曰:“主

    簿以不请为罪,此则然矣。谓渊等罪不足死,则非也。夫师友之名,古今有之。

    然有君之师友,有士大夫之师友。夫君置师友之官者,所以敬其臣也;有罪加於

    刑焉,国之法也。今不论其罪而谓之戮师友,斯失之矣。主簿取弟子戮师之名,

    而加君诛臣之实,非其类也。夫圣哲之治,观时而动,故不必循常,将有权也。

    间者世乱,民陵其上,虽务尊君卑臣,犹或未也,而反长世之过,不亦谬乎!”

    遂不劾。】以病去官,百姓思之。后徵为谏议大夫、丞相军祭酒。前后得赐甚多,

    皆散尽之,家无所储,终不问产业,乏则取之於人,不为皦察之行,然时人服其

    清。

    魏国初建,为郎中令,行御史大夫事。涣言於太祖曰:“今天下大难已除,

    文武并用,长久之道也。以为可大收篇籍,明先圣之教,以易民视听,使海内斐

    然向风,则远人不服可以文德来之。”太祖善其言。时有传刘备死者,群臣皆贺;

    涣以尝为备举吏,独不贺。居官数年卒,太祖为之流涕,赐谷二千斛,一教“以

    太仓谷千斛赐郎中令之家”,一教“以垣下谷千斛与曜卿家”,外不解其意。教

    曰:“以太仓谷者,官法也;以垣下谷者,亲旧也。”又帝闻涣昔拒吕布之事,

    问涣从弟敏:“涣勇怯何如?”敏对曰:“涣貌似和柔,然其临大节,处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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