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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罗金仙都市销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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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107章 真有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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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看了的,合同中给出的待遇非常丰厚,五年合约,其中第一年为新手期,待遇为月薪五万,如果在新手期内表现不俗,会根据销售情况拿到一定比例的分红。过了新手期后每月月薪提升至十万,如果演唱获得成功,会根据销售情况拿到更多比例的分红。

    至于十倍的违约金,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上边的约定的内容是如果林菲菲单方面违约,将征收十倍的违约金作为违约罚金。而违约金的标准为五年合约期内全额固定薪资,那是将五年合约期的月薪标准全部计算在内了,还好的是,没有将提成算进去,如果将提成比例的部分算进去的话,那会更多。

    只是当时,林菲菲看到这一条觉得自己一向循规蹈矩,根本不可能做这些违背道德良心的违约的事,所以也就认为这一项只是用来吓唬那些得拢望蜀的家伙,所以也就忽略掉了。

    可是现在看来,这一条却成了对方要挟自己就范的超重量级砝码。

    要知道按合约计算,第一年新手期每月五万,那么一年就是六十万,第二年到第五年则是每月十万月薪,那么一年就是一百二十万,四年就是四百八十万。五年加在一起,足足五百四十万。五百四十万啊!十倍的违约金,就是五千四百万!五千四百万!天呐!就算把自己卖了恐怕连这些钱的零头都不够。

    而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刚入大学的学生,父亲虽然是公务员,工资不低,母亲也只是教师而已,家境虽然还算殷实,但也只是小康标准罢了,真要违约,交纳这十倍违约金,就算自己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啊!

    想通这些,林菲菲顿时满眼绝望和悔恨。她恨自己头脑发热,没有看清情况就冒冒然签了合同,她更恨自己为什么会轻信网上的那些对橙风娱乐的好评贴子。

    现在想来,网上之所以对橙风娱乐的评价的贴子都是好评,很可能是橙风娱乐请了专门的人对坏评进行了跟踪删除,同时内部请专门的枪手代笔撰写好评贴,如此循环下去,就形成了一个网上尽是对橙风娱乐好评如潮的虚假之象。唉!自己怎么这么蠢呢?怎么没想到网上有专门的删贴公司呢。

    此外,网上早就有过曝光娱乐圈潜规则的事情,可自己还是报着自己只是歌手,与那些电影、电视演员不同,自己不同于她们需要潜规则才获得上镜的机会,自己只需要用歌声录制唱片就行了,可以说根本不需要什么人从旁协助。这整个流程她都想过了,不可能存在那种娱乐圈人所共知的潜规则,这才决定签约的。

    可是,现在呢?签都签了,还能反悔吗?显示是不可能了。现在自己的把柄就捏在对方的手中。对方给自己两条路,要么支付十倍违约金,也就是五千四百万的巨额罚金;要么自己顺从对方,让对方把自己给潜规则了,从此之后,星途无量。自己该怎么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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