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若秋去叶家的次数越来越多起来,有的时候只是在书房里静静的看书,有时和梧阳一起坐着写功课。那段时间,两个人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梧阳第一次有了向姐姐梧雅靠拢的想法。
梧雅是叶家里学习成绩最好的人了,那年刚好在准备高考,志愿上只填一个清华。家里人对她是有很大期望的。
尽管梧雅常常在梧阳面前耳提面命,提醒他去叶家大宅看看爷爷,看看小姑,但至那天之后,梧阳却只一味的和程若秋腻歪在一起,感情也越来越好了。
就连父亲和母亲也看出一点端倪来,但梧阳没承认,也就没多过问。
日子就这样波澜不惊的过去,直到新年的气息渐浓,才从叶家大宅里传出说三叔要结婚的消息,就像一颗小石子投放在平静的湖里,却忽地不平静了。
三叔离家近十年,回家后依然是孑然一身,虽然生意做得不错,但始终还是孤家寡人。前阵子连最浪荡的叶家老四都结婚了,叶家的长辈就有点看不下去了,左右鼓捣着让老三给找个老婆回来。
偏偏叶家老三是个不爱束缚捆绑只爱自由的人,谈恋爱?可以,先处处?也可以,他身边的女人海了去了,但也没看过他愿意和谁谈婚论嫁的。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女孩子前赴后继的往他身上扑过去,后果不外乎是飞蛾扑火。现在骤然听见三叔终于有想要结婚的心思,这震撼也没比大海啸轻得了多少。
周末。梧阳决定去一趟叶家大宅。
小姑从小对三叔就十分依赖,三叔结婚的话,小姑该怎么办呢。因为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缘故,他一直不敢回去,但是到如今,他终于抑制不住,想要回去看一看。
叶家还是老样子,守门的警卫还是上回来的那个,一看见梧阳的车,就恭敬的开了门。
因为是周末,叶家来了不少人,几个亲戚合着正摆着麻将桌砌起长城来。客厅里不见小姑,梧阳里外走了一圈,才在庭院后的小花园发现她。
彼时小姑正一个人坐在地板上,喂着布什和布莱克吃牛肉干。小姑的头发蓄长不少,垂顺乖巧帖服在耳畔,身上穿着宽松的居家T恤衫和运动长裤,两条腿自然的盘着,光着脚,旁边一双大拖鞋已经被她踢开在一处。
果然有奶就是娘,布什和布莱克在她面前听话得像两只小绵羊,乐呵乐呵围在她身旁,扬起头摇晃着尾巴可怜兮兮的和她讨食物吃,小姑还故意逗着它们玩,把他们整得呜呜叫,兀自撇着嘴巴寻开心。
梧阳站在角落里看着他们一人两狗,看了很久小姑才发现他,反而是两只大狗欢快的朝着梧阳撒着脚丫子乱跑。梧阳双手插在裤袋里,斜靠着,漫不经心盯着那两只狗瞧,低头摸摸他们的头,布什和布莱克就在努力的摇摆着尾巴。它们从小就养在叶家大宅,和梧阳也有几年的感情了,一闻到他的气味,自然欢乐的贴上来。
“过来了?”小姑抬头看见他,把手中的牛肉干扔给了布什和布莱克吃,拍拍旁边的位子,示意让梧阳坐下来。
骤然见到小姑的脸,梧阳还是有些没办法适应,刚才在客厅里头听说小姑被爷爷罚着在家思过,已经好几个月没出过叶家了,因为经常在屋子里的缘故,小姑的皮肤越发的白皙了,再加上长长了的头发,比原来更有一点儿女人味。
梧阳笑笑,“这么久没来,难得布什和布莱克见到我还是这么热情。”
胜岚看着他,“再过几个月不来,它们就都不认得你了,下次见到你,看你那魁梧的样子,准扑上去把你腹部上头那几两肉给扯下来。”
“不会,我是它们认的主人,它们巴结我还来不及呢,哪里舍得咬我。”梧阳自信非凡的笑,“别忘了,当初它们进屋子的时候,认的头一个主人就是我呢。”
狗是最会察言观色的,谁带它回家,谁给它吃东西,这可是和平常训练它们的饲养员、训狗员不一样的身份呢,对训练有素的狗狗来说,“主人”是一回事,“训练员”又是另一回事。
这两头狗傲慢着呢,仗着自己资历高,连家里头养着的藏獒也没放进去过眼里,陪他们训练吃饭散步的训练员,也没给过好眼色。
梧阳和布什布莱克一起待的时间不多,这两只狗却像是认准了他一样的,一见到他就摇头摆尾巴,巴结得不得了。胜岚苦笑,却像一时有感触般的说,“是啊,这会儿连狗都比人有良心多了。”
话题无可避免就冷了下来,也不过才几个月没见,却好像隔了天南地北似的,一个在北极圈,一个在南极圈,梧阳本来话就少,小姑的话比他更少,两个人胶着着,倒是一时无话。反而是布什和布莱克不停的在他们两个身边绕着圈子走,有时候还呜呜几声,听起来更像是想要倾诉的样子。
梧阳习惯了和程若秋的相处模式,对方换成了小姑,反而蹑手蹑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