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兽,陆云耕见之心惊。
……这身手够厉害的,走得无声无息,万一是伏击我们,这一下可防不了啊……”
陆云耕说了一声,目光望向那些慢慢靠过来的人们,从他们惊魂甫定的脸上,慢慢移往他们满身是血的身上,确认了他们的制服。
“你们……是巴吐城的兵?为什么会到这里来?”
“喂,老大,到这边来看,我好像找到好东西了。”
东方恋雪的叫声传来,这家伙的活跃程度无人能及,狼人群才刚刚撤走,他便开始活动,陆云耕才和幸存者说上一句话,他已在百米外找到了十几辆木轮大车,还有上头所载的粮食。
“原来如此,果然是碰着运输队伍,还好救下了这批粮食……”
陆云耕朝那十几辆大车上的粮袋扫了一眼,他自家就是开米店的,对于米粮的数目,看一眼就估算出大概,之前看过巴吐城的资料,城中有兵丁五千,这批米粮如果全是稻米,足可供城中五千兵丁一月所用, 数量不少,自己能保住这批粮食,该说是大功一件了。
“老大,这批粮食……不太对劲喔。”
东方恋雪提剑一刺,一包米粮应声而破,流泻出来的东西,赫然不是稻米,而是泥沙,就只见灰色的泥沙倾泄出来,而胡燕徒好奇心起,挥刀连砍了几包,漏出来的东西全是砂土,没有见到半点米粮。
“东方,这……”
“唔,老实说,我有一个预感……”东方恋雪抓抓头,懊恼道:“ 早知道,不救这批人还比较好……现在,事情要麻烦了……”——
东方恋雪的建议,先不要去接凤香,以免多一个累赘在身边,作什么事情都不方便,这个在他看来理所当然的提案,却理所当然地碰了壁,陆云耕死也不肯答应,生怕凤香弱质纤纤,把她一个人孤身留在外头,万一碰上敌人,有个什么闪失,如何是好?再怎么说,这里是北地,在野外出没的不是野兽,而是兽人,她一个弱女子碰到,哪还有活路?
基于这点担心,陆云耕让轻功最好的东方恋雪回去接人,东方恋雪不负众望,平安而迅速地把人带回,更没忘记让凤香改了扮相,女扮男装。
四人护着这群搬运工人,一同往巴吐城前去,路上东方恋雪发挥口才,几下子就把他们的底细摸了出来,发现这些人虽然出自巴吐城,却不是巴吐城的人,里头的过半工人,都是数百里外老姜岭的士兵,奉命运输补给到巴吐城,又让巴吐城给派了出来,把运送到的米粮再运部分出去。
令东方恋雪惊讶的是,这些人还不完全是搬运工,其中居然还有江湖武人,甚至名门弟子,一问之下才晓得,他们都是看了仁光帝的征兵公告,热血沸腾,前来北地从军的。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更别说北地安危,关乎全人类,若被这些非人者破关长驱直入,人类危矣,所以就算区区不才,也要为天下尽一份心力。”
慷慨激昂说话的青年姓汪,名卫国,出身世家名门,汪家是地方望族,出了不少国家重臣,非常兴旺,汪卫国是嫡长子,自小受到妥善栽培,还特别送入太乙真宗学艺,一身剑术极为出色,本来应该要回到汪家,接下重要职位,但他受仁光帝的征召所感,不理家里的安排,毅然跑来北地从军。
从人格上来说,这是一种非常伟大的情,放弃荣华富贵,为了全人类的福祉而牺牲奉献,陆云耕、胡燕徒看着汪卫国,都有些觉得汗颜,因为同来北地参军,已方其实没有想太多万民福祉,为的只是功名。
“我没有汪兄那么伟大,只是听说北地非人者多,有许多人族匪夷所思的技巧,有道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便有心增广见闻,多看多学,试试能否一助我提升境界。”
说话的这个青年宋体仁,一派文质彬彬,同样也是江湖名门出身,丹鼎仙宗是太乙真宗的支派,精擅采药、炼丹,在炼金术上的造诣极高,特有的武技也是一绝,门中英杰无数,而宋体仁更是年轻一辈的知名人物,年纪轻轻,巳尽得了丹鼎仙宗的炼丹术真传,所炼出来的丹药,是市场中多方抢购的好东西,本人也素来得到各方礼遇,是许多王侯的座上宾,很难想像,居然会放着好日子不过,特别跑到北地来从军。
当胡燕徒、陆云耕也报上姓名,登时令所有人一惊,皇城大比一事,整个过程与结果已传遍大地,陆、胡如今都是响当当的大名,堪称年轻一辈锋头最健之人,虽然单纯名声不足以服人,可是刚才与狼人群搏斗,两人所展现的实力,那是谁都看得见的,如果没有地阶修为,绝对无法这样随手杀兽人,如撕裂纸张,这就足以让众人心服口服,没有第二句话好说。
至于杀伤狼人数目还多过两名地阶高手的东方恋雪,因为名声太恶,反而得不到这份尊重,汪、宋两人见他的时候,都不自觉地将目光移过,装没看到,也不想打招呼,反而是对女扮男装的凤香还客气问候两声。
东方恋雪毫不在意,这本就是他想要的效果,但对于汪、宋两人的出现,他确实欣喜,世上最宝贵的资产就是人,这两人不但武功不俗,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