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那就肯定是被砸的那个了。
砸人的道:“我会怕你?你去啊,你有种把合欢帮的人叫来,少爷照样打。”
被砸的挣扎着起来,道:“好,你等着。”
只听脚步声响,被砸的出了酒吧,酒吧里立刻有人起哄。
砸人的很得意,对旁人道:“我今天就在这等着,我就不信他还敢回来。娘的,见他一次打他一次。”
顿了一下,这人又道:“雪尘你别怕,有我在,他不敢来找你。”
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道:“靠,才他妈打赢一回,你就成仙啦?你有种就在这等着,他要是带人来,我看你敢不敢上。我怕个屁,关我屁事。”
这女孩肯定就是什么雪尘了,她显然对两个打架的男孩都不有什么好感,是以出言讥讽,一听就知道这小娘们是个小太妹,基本上没有正确的价值观。
只听砸人的道:“你打电话问他,问他敢回来吗?他以为他真认识合欢帮的啊。”
李易一直就这么背对着这些人,听他们说话,有时听的进去,有时又听不进去,心里有恍恍惚惚的。
李易拿起酒杯正要一饮而尽,忽然一只手从右边伸了过来。
李易虽然有些神不守舍,但是有人在两尺之内向他动手,他怎么能不察觉?
李易立刻右手一松,任酒杯落下,同时右手外展。向下一抹一拢。已经将右边那人的手腕刁住,这时左手也已经回抄,把酒杯抄在手里,只溢出些许酒水。
李易一勾住对方的手腕,立刻觉得这人皮肤细腻软滑,一只手柔若无骨,小指上戴个戒指,显然是女人的手。
李易对女人自来是手下留情,忙松开手侧头一看,没想到这人竟然是陈筠舒。
陈筠舒微笑着又从李易的手里把酒杯接了过来。道:“我管你要一杯酒喝,你却不给,未免有点小气吧?”
李易没想到陈筠舒也到这酒吧里来玩,一时有些不知所措。隔了一会儿,这才道:“嫂子也来了,早知道你要来,不如我一开始就送你过来。”
陈筠舒道:“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要到哪来,刚才在外面街上乱走,正好经过这里,这才进来看看,没想到你也在。”
不知怎地,两个人的心里同时浮现出两个字,那就是缘份。
陈筠舒拿起李易的杯子。道:“你喜欢喝啤酒?是不是男人都喜欢喝啤酒?”
李易道:“那倒也不是,其实我觉得啤酒还是比较随便的饮料,消遣时喝的,或者情绪不佳时喝的。在酒水中,我个人还是觉得红酒最有品味境界。”
陈筠舒一拍巴掌,道:“咱们想到一起去了,红酒不是用来喝的,是用来品的,一定要慢慢的品。这就是为什么品字有三个口的原因了。”
李易倒没听过这个说话,道:“这句话怎么讲?”
陈筠舒晃了晃手里的杯子。就着李易喝酒的地方把啤酒一口气干了。李易见她并不在意杯子是自己用过的,相反似乎是故意为之,心里就不禁一动。
陈筠舒又向吧台要了一杯红酒,向李易笑道:“你请我喝一杯怎么样?这杯酒你来付账。”
李易哈哈大笑,道:“嫂子太爱开玩笑了。你堂堂合欢帮的帮主夫……,咳咳。帮主的红颜知己,会喝不起酒?那当然好,我请。”
陈筠舒的眼神凝视到酒水中,幽幽的道:“我喝过的酒都没有味道。”
忽然展颜一笑,道:“要说品酒,就要把酒水跟舌头充分的接触。酒水中五味俱全,如果一口吞下,那就没有了层次,不能辨别出酒里的味道差别。
所以要慢慢的喝,要在舌头的不同位置上辨别酒的味道,两侧为酸,舌尖为甜,舌根为苦。
甜能吸引人,酸叫人回味反思,苦能叫人大彻大悟。三味三感,所以要用三个口才能叫品。”
陈筠舒先前在青马大厦里一直不说话,只是陪在万蜂的身边,甘心充当个花瓶,这时单独跟李易在酒吧偶遇,李易却发现她谈锋甚健,心中所知着实不少,往往十句话里有七八句都是陈筠舒说的。
陈筠舒比李易大上几岁,可是笑起来却像个十五六的小姑娘,有时笑过之后,眉间忽的一拧,像是想起了什么心事,但是很快的便恢复了自然。
有时说到热闹的地方,陈筠舒说过话之后,脸上便闪过一丝媚态,搅的李易心里乱哄哄的,真想一把陈筠舒搂住,压在身下,剑之履之。
两人说些闲七闲八的杂谈,并不涉及到今天的事。就像是两个老朋友一样,只是谈心。
忽然一阵冷风传来,酒吧的门开了,那被砸的年轻人带着人来了,一进屋就喊:“林雪尘,林雪尘,我带人来啦。”
那个叫林雪尘的女孩正在酒吧一角跟人拼酒,见这人一进酒吧就喊自己,十分的鄙视,便道:“你光喊我干什么?他就在这,就在我裤裆底下,你有种把他拎出去啊。”
李易和陈筠舒谈的正欢,却被这破事给搅了,酒吧的门开门,外面的冷气冲进来,陈筠舒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