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种程度上,晓岚和小枫有许多类似的地方。
两个人都属于文静而纤细的类型。话不太多,大部分时间总是安静地听周遭的人讲话。偶尔开口说,言词虽然中肯,却似乎也不太表露出自己内心的真正想法。也许是不善于透过言语表达自己的感情吧!作为一个倾吐的对象倒是蛮合适的。她们总是耐心地倾听,并适时地表现出理解和同情的表情。
两人同样地都蓄着又直又亮的长发。胸部不大,身材纤瘦,但是比例十分匀称。如果再高个十公分左右,或许便能成为model吧!
从背后看的话,两个人有着极为神似的背影。
当然,我的记忆或许已经有点不太可靠了。毕竟如今要我回想起十年前的小枫的身影,是一件既吃力又有点令人难过的事情。
话说回来,和晓岚变得比较熟而能仔细端详她的背影,也不过是最近的事情。
她是个药剂师,之前在台中的X总上班,一个人独自在台中租屋生活。丰原的家很少回去。顶多两三个月一次这样的程度。不过和家人,尤其是和其它姊妹之间的联系并不能说是特别淡薄。
常常是晓曦主动打电话给她,询问她的现况。身为二姐,这是理所当然的吧!
晓曦偶尔接到她打来的电话时,心情也总是显得特别愉快。虽然两人并没有聊什么特别令人兴奋的话题。
和晓曦结婚后,某次从她的口中透露了关于晓岚以前的遭遇。详细的细节晓曦并没有说。总之,晓岚以前交往的摄影记者男友,在一次出差到东南亚某个落后的国家时,生了一场怪病。在根本还没来得及送回台湾治疗前,便病死在异乡了。
这种话题,晓曦也只提起过一次。以掺杂着同情、惋惜和某种试探式的口吻。
我当时没有表示什么看法。老实说,我一点也不感兴趣。这么说,也许很冷酷无情吧!但是我心里隐约可以猜到,为什么在我们结婚一年以后,晓曦才对我说起这件事。
她是要试探我是否已经淡忘了小枫的事吧?
小枫已经从我的身边消失超过8年了。连当年的照片我也早就一张不剩地全部烧掉了。我们之间也老早就不再提起当年的事情。为什么她还流露出那种缺乏安全感的神情呢?
我起初内心有点生气。后来仔细想想,却有点好笑。晓曦呀!晓曦。真是个厉害的傻女人。
我对那个敏感话题的冷淡反应,也许令晓曦放心不少吧?那晚她在床上主动向我示好,我少不了又激烈地操干了她几回,弄得我们两个都筋疲力尽地,连事后的爱抚和情话都没力气做。
一如以往,我并没有特别想起小枫的事情。
但是要叫我完全将小枫忘掉,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将她从心中抽掉,那么我那段年轻的岁月,甚至于现在站在这里的自己,岂不是要变得残缺不全了吗?
就算这种残缺不全的事实不是因为她所引起,而只是单纯地随着时间的流逝,记忆本身会逐渐斑驳泛黄,最后脱落。即便是如此,我还是会本能地抗拒着。
1987年,我11岁。那是麦可杰克森、玛丹娜、王子、中森明菜、和涩柿子的年代。我后来知道,村上春树也是在那年九月发表了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
怀着不安的心情刚转到新的小学校的我,第一次在全然陌生的班上遇见了小枫。同班两年后,再次见到小枫时,两人都已经是私立大学的学生了。
简直像奇迹似的,在校园的小径中不经意迎面走过的我们居然认出了彼此。
没有多久,我们变成了一对恋人。
然后过了甜蜜的一年,直到小枫的新室友晓曦-也就是我现在的老婆-出现在我们面前。就像三流的小说情节一般,我同时又忍不住被晓曦那活泼随和的个性和火辣的身材所吸引。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便背地里偷偷地和她上了床。
当时还稚嫩的我,干这种脚踏两条船的勾当,没多久便被小枫发现了。她经不起这种打击,在宿舍房间里割腕,幸好适时被晓曦发现,才没有酿成无可挽回的悲剧。
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只是一时冲昏了头,犯下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我还是只爱你一个人,请你原谅我吧!--真希望我当时可以这么轻松地讲出这些话来。
不过我办不到。我无法否认我是真的也喜欢晓曦。
我在晓曦的身上看到仿佛夏夜的晴空下熊熊的营火般,不断燃烧的热情和不悔的感情付出。那令我感动得有点不知如何是好,只能随着感觉一次又一次地沉陷下去。
另一方面,我对小枫也绝对没有任何不满。她就像是爱情小说。出现在社会适应不良的主角面前,那灵气逼人的仙女般的人物,无论是在11岁那时,还是在20岁时,都同样温暖地抚慰着我的心灵。
感情的世界里容不下一粒砂。我想起码对小枫来说。这样的。
从医院回家后她便同时休了学。隔了没多久,便被家人送到在美国定居的姊姊家去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