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拿走全部的产出,只给他们维持生命的口粮。前两天邓名还跟着狄三喜去看过他的军屯,后者抱怨说屯丁都是懒骨头,比如负责砍柴的,如果不紧盯着每天就上山一次,随便带回来一点交差,宁可躺在山里偷懒也不肯干活;再比如负责灌溉的,有人在边上监视的时候干活,不监视的时候一样躺在田埂上偷懒。
这在邓名看来是很正常的现象,而将领们处理的办法也都差不多,就是派出大批亲信四下巡查,然后用异常严酷的刑罚来折磨那些被抓到的偷懒的人,以此杀鸡儆猴。这种做法虽然能够吓住大部分的屯丁,保证军屯的产出,不过邓名觉得这些农奴兵恐怕也不会为了将领们去和满清拼命。
思索再三,邓名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想法,好在西营的人都才来建昌,还没有获得大量的封建权力,邓名还有机会趁着他们初来乍到的时候实施一点小改革。现在就是来的最早的冯双礼,在建昌也没有什么根基,最开始是想着迎驾,然后是筹划投降,一直没有把建昌的辅兵和田地尽数收入囊中。
“各营将官的辅兵自然还归将领统领,”邓名不敢动将领手下的农奴,那些西营从云南带来的人口邓名不打算去挖出来:“但四川行都司的百姓不可以被各营拉进营中,更不能残害,我约法三章的对象也有四川的百姓,大明律对他们来说暂时也不存在了,不能以任何理由把他们强征为兵。”
邓名决定先把这个命令通报给众将和四川行都司各地,军屯暂时保留也有保留的好处,除了避免引起将领们激烈反对外,邓名也不知道自己改革的计划能不能成功。尽管军屯对屯丁是种苦难,但至少能保证供应相当数量的军粮。
此外还需要鼓励百姓开荒,邓名想了想,就提笔又发布了一道命令:“任何百姓开垦一块荒地后都可以到建昌衙门登记造册,只要连续种植十年,每年保证每亩都有一石以上的产量,这块土地就归他所有。”
“怎么保证一石的产量。”看到邓名的命令后,袁象马上问道:“如果我是个奸猾之徒,看到先生这道命令后,就会一口气登记个百八十亩,先把地占下来再说。”
“这个好办,因为开荒是在我军的保护下,所以我要收十分之一的产量当作保护费,就是每开荒十亩,每年要给我一石的粮食。连续交满十年,这十亩地就是他的;如果每年交十石的粮食,那么十年后登记的一百亩地就是他的。”邓名虽然不打算收税,因为现在他手中没有任何行政体系,要是交给地方将领去做又无法监督,搞不好百姓开荒后,将领以收税为由,把人和地一并都拿到他们的军屯中去了。
“这个保护费……”这次是李星汉出来表示反对意见了,他觉得邓名这个保护费其实就是税,但保护费听上去好像是土匪的说法。
“就叫保护费,”邓名不为所动,在他看来其实封建王朝就是规模特别巨大的土匪团伙,任何方面都很像,比如军队中将领和士兵的关系就很类似头目和喽罗,叫保护费至少还说明了征收这粮食的应付出的代价:“如果某家被土匪抢了,四川行都司没有把贼人拿获,没有追回财物,总之就是没有尽到保护百姓之职的话,那这十分之一的粮食就不用交。”
既然邓名坚持,那大家也无话可说,不过很多人都认为税额太低,亩产应该不止一石,而且就算只有一石,十分之一也太少——大家都认定这就是税。军屯不用说是军队全拿,就是自耕农的地,杂七杂八的都算上,上交的也得占到收成的一半左右,更不用说崇祯朝以后,要是真能剩下东西也不至于那么多人活不下去造反了。
“这不是税,是保护费,还有登记造册的费用,”邓名再次更正,并且强调道:“多给百姓留一些,他们就能养活妻儿,吃饱穿暖,而且愿意多多开荒。”
敲定了命令后,邓名想想还是要建个属于自己的衙门,收到粮食后,这笔收入就可以用来招募士兵,进行地方行政建设。
邓名扫了一眼周围的卫士,最后确定了人选,就是袁象和刘晋戈,这两个人不用肯定不行,但是带在身边拼命又提心吊胆,生怕有个闪失没法和他们的长辈交代。最重要的是,这两个人文化素质还相对比较高,都跟着师爷学过,虽然不多但起码认识几个字。
“天子南狩,事急从权,袁小将军任四川行都司的提刑官;刘小将军任都府提刑官,给两地百姓造册登记。”邓名借用文安之的督师名义,授予两人职务,让他们先去招募一两个帮手,吃穿先用冯双礼和刘耀的,这点面子他们还不至于不给。
提刑官这个名义对邓名来说也很重要,法律是建立权威的最重要手段,邓名暂时不能去和将领们争夺行政权,就打算先把司法权拿到手。邓名再三对袁象交代,他想安抚民心,尽可能地让百姓过得好一些,保护他们不被军队欺压、强征:“如果哪个将军要杀人,也要你点头才行,而只有犯了杀人罪才是死罪,其他什么诸如大不敬、犯上之类的,不要让人用这种罪名和百姓为难。”
在没有军队的情况下,袁象的这个提刑衙门要想顺利运作只能靠将领们给面子,这些人初来乍到,和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