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起义最初是闾左九百人,我们已经说了,未必就可以理解成城外农民。
那么,其它的起义力量又如何呢?从起义的主体来看,也未必就是农民。
项羽的八千子弟,是他在会稽郡的各县收来的现役地方武装——县兵。刘邦最初的两三千人,是在沛县收的“子弟”。
还有,从运动迅速发展的成功原因上看,很多郡县长吏都是被城市平民干掉的,不是“农民军”从外面攻进来的。
《史记》上说,“陈胜遣诸将徇地。山东(函谷关以东)郡县少年苦秦吏者,皆杀其守尉令丞反,以应陈涉,相继自立为侯王,合纵向西,名为伐秦,不可胜数。”“当此时,诸郡县(指城邑)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胜。”“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楚之地,方二千里,莫不响应,家自为怒,人自为斗,各报其怨而攻其雠,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也就是说,城里的人们都杀掉他们的官长,以应陈胜。事实可见,我们看到的,更多不是农民的抗争行为,而是各地豪杰、市民、父老、子弟、少年杀其郡守的起义活动。这就是城市平民的运动,而不是农民运动。
史书上刚好还举了几个长吏被杀的实例,比如田儋杀狄城县令,刘邦攻杀沛县县令,项羽杀会稽郡守,东阳少年杀东阳令。这些事情刚好印证杀长吏的不是农民军而是城内的豪杰、少年、复立、平民。(注:“田儋详为缚其奴,从少年之廷,欲谒杀奴。见狄令,因击杀令。”)
所谓“少年”(“郡县少年苦秦吏者,皆杀其守丞令反”),这个少年不是农民军,是城市中的少年和恶少年,专门这个本书中专门谈到过。所以,刑杀长吏的主要是城里的少年所为。“刑杀”,就是宣判和刺杀的意思,而不是军队从城外攻进来而杀。
当然准确地说,还有很多城邑是被掠定的。我们举齐国地区为例,齐王田儋在狄城起义,占据狄城以后,自立为齐王,然后“率兵东掠定”齐地。具体怎么掠定的,史书语焉不详,但是史书详细介绍了赵国是怎么略定的。大致过程是张耳、陈余串联了个各地的豪杰,得到数万人(是这数万人跟着豪杰走,而豪杰则是地方上有势力者,包括地主),然后以这些兵力,攻得十个城池,然后又威逼了三十个城池投降。
可见,这种掠定,其进攻者不能认为是农民起义军。城外这种力量进行进攻的同时,往往也伴随着城内的起义,也就是上面说的郡县少年父老刑杀其长吏,以相应外面的军队。具体的例子则譬如赵军攻击范阳城时候,范阳令在少年等城内力量得逼迫下,被迫投降,详细情况不再重述。
这些东西都说明了秦末起义,顺利拿下“不可胜数”的郡县,是城内力量起义的结果,以及城外进攻的结果。两者不论内外,其主体力量都并非在农民,而是城邑平民。(城外进攻者,不是农民得自发起义力量,而是豪杰官吏以及已经刑杀了其长吏的城邑力量——譬如刘邦、项梁军),以及陈胜已经起义得九百人(也未必是农民),进行对城邑得进攻。)
最后还有一些情况是城邑自反,比如会稽郡守、沛县县令都打算起义,只是被城内豪杰截断了。
总之,这些出自史记的多条记载,足够清晰地告诉我们秦各地郡县的攻破,不是李自成那种农民军式的把它打破。城邑平民在这次反秦运动中的重要地位是不可忽视的,甚至它因此改变了这场运动的核心性质。
称这次运动为农民起义,不如说是人民大起义。
起义就一定是农民呢?不要以为军队就一定是从农村征发。
苏秦曾经对齐湣王说过,临淄有七万户,每户可出三男子,“不待发于县,而临淄之卒固已二十一万矣”。城邑完全可以征发出士兵。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比如东阳县少年杀其县令,这种少年就相聚了数千人,都参加了义军。再举刘邦的例子。刘邦入沛以后,募得二三千人。又攻砀,三日后攻破,“因收砀兵,得五六千”,后来又夺刚武候军,得四千多人,至此不到一万人,攻下陈留后,又收了陈留兵。可见,刘邦并没有什么流民可以收,他的军队数量增长是很慢的,都是来自城邑守军。项梁也是在会稽郡,“使人收下县,得精兵八千”,后来又有东阳兵、英布、蒲将军兵加入,才达到五六万人。增长也是很慢的。
“李良已定常山”,然后陈余去常山收兵,“陈余北收常山兵,得数万人”。诺大常山郡只得数万人,很大可能是来自城邑的。“张敖亦北收代兵,得万余人”,诺大一个代郡,也只得万余人,倘若是招募农民流民,必不至于如此少。类似这种“收兵”“得兵”几千的记录,散布在《史记》的不同传记中。再如,陈余被封得了三个县,“陈余因悉三县兵袭常山王张耳”——陈余并没有招到大批流民农民,而只是征用三个县的县兵。
我们说,秦时期的城邑数量,至少有500个以上(假定一个县一个城,也有近五百个城了),如果郡县皆杀其长吏以反,杀了长吏以后势必城中是聚兵以反,我们按每城可得兵2000人计算,如果500个县去除秦本土100个县得400个县,已经是80万人马了。秦汉之际的义军总量是50万左右(项羽及诸侯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