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回得正好,小雨说柚老板和阿丽有奸情,这话是你说的,是真的吗?”小雨妈质问。
“这样不好回答吧,我和她是姐妹,不要搞得太僵,以后见面不好说话。“小凤回答着。
“你不说清楚,我们现在就去找她。”
“我想去吃碗粥。”小凤想借故离开。
“不行,我们现在就去找她当面问清楚。”
小凤妈“押”着小凤、小雨战战兢兢的来到阿丽家门口,小凤示意妈和小妹先在门外站着,自己进去了。
妈和小妹在门外站了良久,还不见小凤出来,伸头进去,哦,原来在帮阿丽算货打包。
阿丽眼快:“小凤,你妈卖菜回来了,叫她等下,等我们做完工,一起出去吃饭。”两步走到门口拉小凤妈进来。“嗨,小雨,你也在啊,进来帮手啊。”
妈和小雨进来了,小凤妈问:“什么时候进的货啊?”
“今天刚回到,已经去了八天了,你自己坐,我一边做工一边跟你说话。”
“我路过看到你门开着就想进来看看,你的技术工我帮不了你,还是走为上策,小凤小雨我走了,你们继续帮打包。”
小雨证实阿丽前晚不在现场,但小花说她曾经见过,不晓得是不是真的?昨晚也没有给柚子头申诉的机会,想来想去,前晚可能打错了。反正开弓没有回头箭,认命吧。
阿翠走了十天,经理惶惶不可终日,只好到龙哥公安屯报了案,报案笔录:当事人姓名---叫阿翠;地址---在海防市;作案车牌…;再没有其他的详细信息,也没有关键的如欠条之类的证据。越南公安不把你“按报假案论处”你就大命了。
经理,你能怪谁啊,本来和阿翠好好的,你却顶不住小花的诱惑,你动小花之前,为什么不考虑到后果呢? 那晚你要是把小花当一块臭豆腐或者一颗榴莲,也不至于现在那么凄凉啊。
解铃还是系铃人,还是应该向阿丽认过错,求她帮帮看行不行。经理和小花带着一大袋的水果探望阿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