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善良的死神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 九天神雷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另一道飞向神职人员的金色闪电却被玄月接住了,玄月一直在关心着阿呆的动向,她也不知道阿呆现在所化的银色能量具有多么强大的实力,能否顶的住三名红衣祭祀的攻击,在看到阿呆刚才吐血的时候,她不由得心中大痛,就在她犹豫要不要出手帮助阿呆之时,阿呆已经将神之审判的能量引向了一旁,看到那粗大的金色闪电,玄月吓了一跳,如果让它炸入人群之中,还不知道会造成多大损伤呢。成功的用出了瞬间转移,她准确的挡在了金色闪电之前,双手在胸前纠缠成一个奇异的手形,一个金色的符号骤然闪亮,准确的命中了金色闪电的前端。她的修为虽然比不上教皇,但在教廷之中也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在她同源的庞大能量牵引下,金色闪电改变了方向。飞入高空中消失了,天空中爆发出一大片金色的光花。这一切都是电光石火内发生的,当玄夜看到自己所发出的神之审判被阿呆引开时不由得尺出了一身冷汗,直到那三道能量被成功化解才松了口气。正在这时,羽间的声音在他心底响起,“玄夜,以你的天神之怒为主,趁他在空中,发动轮回之光。”听到羽间的话,玄夜心头一颤,轮回之光是教廷的秘法之一,有堪与禁咒比美的强大的攻击力,真的要用这个魔法么?在刚才阿呆冲到芒修身前的时候,他是祭坛上唯一看到阿呆手下留情的人。心中对阿呆不由得产生了几分好感,女儿的心事他是明白的,现在他已经有些不忍心伤害阿呆了。”玄夜,快点,别犹豫了,难道你想让教廷千年英明就此丧尽么?“羽间的声音再次传来,玄夜全身一震,是啊,如果今天让阿呆打败三名红衣祭祀或者挺过半个小时的攻击,那教廷的颜面何存。自己又怎么向巴不伦交代呢,一咬牙,他重重的点了下头,双手一合一分,天神之怒飘飞而出,准确的悬浮在光之祭坛中央。和羽间,芒修相互递出一个眼神,三人形成犄角之势同时开始吟唱起咒语。在先前阿呆飞上天空接下玄夜最后三道审判之光时,羽间和芒修已经调匀了体内的气息,魔法力重新恢复了充盈,现在三位红衣祭祀都处于最佳状态之中。

    芒修高声吟唱道:”一为生之光。二为魂之魄,三为愈之光,四为人之心,五为圣之光,六为神之令,七为灭之光,八为永生劫,九为死之光,十为天地伤,以天神之力为引,以五光五灭为形,湛放吧,天地间傲然之气。结为浩然之光,清扫一切的恐怖与邪恶。芒修手中幻化出一个又一个奇异的手形,金色地符号不断注入到身前的金色能量中,随着咒语的完成,原本护体的金色光芒逐渐转变,形成了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环绕的结界,威势顿时大盛。双手一错,七彩光芒骤然而出,冲击在天神之怒上,庞大的能量不断增幅着,天神之怒周转方圆三米之内地空气不断的扭曲起来。

    在芒修发动强大的浩然之光同时,羽间也用出了自己最得意的魔法,”伟大的天界之神,我请求您,赐于我神圣之力。金色地光芒笼罩着他红色的祭祀袍,此时的羽间,充满了威严,治愈之光,恢复之光,审判之光,纯洁之光,幸运之光,祝福之光,在神圣之力的笼罩下,凝结为最强大的圣力,以融合之光的倾世之力驱除一切邪恶吧。在咒语地作用下,他身上的金色光芒渐渐转化成纯净的白鬼,羽间伸出右手食指在空中幻化出一个由曲线组成地符号,在纯净的融合之光包裹下,即芒修之后,冲击到天神之怒中,天神之怒在两个八级顶尖魔法的作用下,光芒骤然大放,一个金色地光罩倾刻间笼罩了整个光之祭坛。那强大的防御力,即使阿呆现在冲下来,在短时间内也绝无办法冲破。

    玄夜在芒修和羽间用出魔法的同时,双手在空中不断变换着手形,一圈圈金色的光晕由上而下,笼罩着他的身体当芒修和羽间的魔法完成之时,作为主导的他也吟唱起自己的咒语,神光降世,威临人间,充斥于天地间无穷的神力啊。你们拥有着无穷的威严,亵渎天神的邪恶生命必将受到您最严厉的惩罚,以天神之名,我,玄夜,将引发天地无穷之力,将一切邪恶打入轮回之中,天地无极,万法归宗,神力荡魔,光之绝响。爆发吧,纯净的神圣之力。在天神的祝福中,觉醒吧,轮——回——之——光——。护体的金色光芒骤然湛放,玄夜的白色祭祀袍不断的飞舞着,螺旋形状的金色光芒以他为起点骤然注入到天神之怒中。在接收了玄夜这启动之力后,天神之怒开始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整个祭坛中央方圆十米之内的空间完全扭曲了,各种颜色的光芒化为一道道蛇行激电在扭曲之中不断注入到天神之怒的塔尖之中,在不断吸收能量的过程中,金色的天神之怒渐渐转化成了金蓝色,再由金蓝色转化为淡蓝色,最后竟然变成如同蓝宝石一样充满死亡气息的幽蓝,集合三位红衣祭祀的能量,在天神之怒的增幅下,这足以比美禁咒的轮回之光渐渐形成了。

    在三位红衣祭祀刚刚开始用出轮回之光的时候,阿呆就已经结束了身上的银色旋风,成功的引开了神之审判的轰击他心怀大畅,借着这喘息的机会,他赶忙催动体内的生生真气修复着受损的经脉。看着三名红衣祭祀开始吟唱起复杂冗长的咒语,阿呆知道,接下来的打击必将是空前强大的,如果他趁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