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在咸山,必须要穿过湘淮省才可以进入贵南,然后再到贵南省的最南的边缘城市就是贵林市。
到了咸山后叶默开始不是很急着赶路了。毕竟这里离开宁海已经有数千里之遥了,就算是宋家知道是他叶默杀的宋少文,也一时半会查不到这里来。况且在叶默看来,就是宋家通过宝马车行走的线路查到了宁海,再从宁海查到他也失踪的消息,同样需要一段时间。
在咸山住了一晚,第二天叶默出去采购了点东西,他打算将自己身上的衣服更换一套新的。为了防止被别人再用枪指着,叶默特地去一家五金店购买了一包铁钉,铁钉很小,一包有数百个之多。对别人来说用铁钉做暗器很离谱,但是对叶默来说却够了。
买好铁钉,叶默又随意在商场里面逛了逛,叶默发现这里的衣服都很贵,都是各种品牌的专门店。对叶默来说,他的衣服只要可以穿,看起来合体就行,对于品牌他一向不怎么稀奇。难道品牌再好,还能比修真界炼制的衣服更好不成。再说了,他也没有多少钱。
叶默这样衣着很是差劲的人逛进了这种品牌的专门店,当然没有人会看的起。
好在叶默也不在意,他正想出去。却看见一名衣冠楚楚的男子,正将手伸到了一名中年男子夹在胳膊的小包上,而这名中年男子却正拿着电话打,神色有些着急,他没有发现自己正被小偷光顾。
小偷?这中年男子夹在胳膊里的皮包是真皮的,这小偷要怎么样才可以弄破呢?叶默正好奇的盯着看的时候,旁边的一名同样衣冠楚楚的青年走到叶默面前,低声说道:“小子,再看挖了你的眼睛,给我滚。”
叶默眼神一冷,抬起脚就是一下,正踹在这叫他滚的青年脸上。
(第三更到,求推荐票,求求求!)
然后是感谢大家,是你们让老五的书上了新书榜,今天又上了点击榜,新书榜我想到了,但是点击榜老五真的木有想到,谢谢,谢谢!!!你们都牛啊,虽然推荐票很少,但是我相信最强弃少会再创佳绩。
(再感谢我喜欢甘蔗、南方蛮族、海逸丶之心、LJIN、我未飘林、书友090702032321014、几位朋友的慷慨打赏,谢谢!!!感谢我喜欢甘蔗、慢步蜗牛、夜芳飞的更新票支持,谢谢。)
最后感谢和祝贺我喜欢甘蔗成为最强的第一位护法,最强弃少终于有护法啦,老五好高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