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点上,我倒是可以满足她的好奇心。楼上其实没什么事。我从钥匙孔偷看过几次,伊芙琳阿姨总是穿着蓝色家居服,斜靠在床垫上,吃苏打饼干和沙丁鱼,看些电影杂志,是她让我从汽车后备厢里拿的。
你看,对这对年轻的恋人来说,吃东西成了个问题。奶奶故意只摆了三份餐具,伊芙琳要忠于男友,不能端坐到这里和我们分面包。汤普森似乎并不在意。他随意漫步,显眼地在屋子里到处晃悠,像在自己家一样,还有些过分地把头探到冰箱里,像一头灰白无毛的熊一样乱翻。这种时刻,奶奶总能装出没看见的样子,好像他是个透明人。
第二天,汤普森开始跟我套近乎,我倒是没什么意见。为什么他要这么做,我也不是很清楚。要么想找个同盟,弱小点也没关系,要么是想惹恼老太太。或者他就想从别人嘴里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出色。汤普森就是这种人。
我的确知道了一些。他是个引人注意的家伙。他详详细细告诉了我,为什么他可以这么不同寻常。我可能会把前后顺序搞错,但我记住了其中的三件。无论以后我能活多长、无论我还有多少经历,这三件事让汤普森在我的人生中显得非常特殊。
第一,他要为一个名叫艾伦·金斯伯格的诗人写本书,这会让每个大人物都大吃一惊的。夏天在洛杉矶,汤普森真见过这个金斯伯格,问过能不能为他写本书,金斯伯格说,为什么不行呢?汤普森眉飞色舞地谈起这本书,让我觉得这书要是真出版了,他的后半生便可以什么都不干了,自然会有忠实读者让他坐在肩头,四处周游,接受无数崇拜者的顶礼膜拜。
第二,他说知道很多为什么人会出毛病,还知道情况不妙的时候,该怎么调节"发条"。他承认,知道这些是因为有一阵子他自己的"发条"也出毛病了。但现在,他具有完整的人格,高度创造性的头脑,还有强烈的直觉,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在伊芙琳姨妈有问题的时候,能帮得上她。
第三,他信佛教。
那个时候,也就是这个才让我有兴趣。我有点糊涂,家里那本《世界伟大宗教画册》上,佛教徒都是光头,但汤普森却头发浓密,比我见到的一般男人都多。他不是光头,可有一尊小小的青铜佛像,怪异的笑容,带点斗鸡眼。他说佛像是莲花生上师,是西藏古董,他在旧金山买的,是膜拜的对象和冥想的助手。我问他冥想是什么,他说可以教教我。我便很严肃地跟他学习,背诵他的西藏式冥想词。奶奶会坐在她纯西方的客厅里,一脸怀疑地瞪着我。
很快我就会说,"时辰已至,贵如人君,亦须离去,舍尽钱财,诀别亲朋。去往何处,身处何处,曾经所为,如影随形。三毒贪癫痴,致人入苦海,堕入人鬼畜牲道,不得超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