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下野,同样祸起内政。
蒋大权在手,便立意通过司法条例等令其师出有名。但此举引发国民党另一大佬胡汉民的不满。胡汉民1930年出任立法院长,把持司法大权。但之后蒋介石未经立法院通过,与日本签订了《关税协定》,不久蒋又公布《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一系列举动均未通过胡,胡汉民却执意不做摆设,对此大加抨击,两人嫌隙渐深。
1931年初,蒋介石宣布要召开“国民会议”,另制《训政约法》,胡汉民认为“总理之建国大纲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宣言中之对内政纲,较任何约法都完备,无需再作出钦定式之约法”。蒋听此言甚为恼火,遂决定给胡颜色看看。
2月26日,他派人给胡汉民送去一个请柬,约28日于总司令部晚餐。28日晚胡开完会到达司令部,不见有宴,只见首都警察厅长吴思豫一人坐在那里。不久蒋介石出来相见,两人发生争执,蒋即下令将胡汉民软禁,后送去汤山。
胡案发生后,国民党内部斗争激烈,粤派要人纷纷离开南京去广州,有孙科、古应芬、王宠惠、刘纪文等。汪精卫和邹鲁则乘机活动指责蒋介石。 4月30日,邓泽如、林森、肖佛成、古应芬四监委正式提出“弹劾”案,要蒋介石“下野”。蒋被迫向中央监委“自请查办”。在两广方面,陈济棠、陈策、李
宗仁、张发奎等相继通电响应,要蒋介石在 48小时内“下野”。而南京方面以何应钦为首,发出“忠告陈济棠”之通电,进行对抗。
双方剑拔弩张之际,“九一八”事变旋即发生,事发后南京的中央大学、金陵大学等各地学生纷纷集会、游行示威,通电全国,要求蒋介石出兵抗日。9月28日,学生冒雨到丁家桥国民党中央党部请愿,蒋介石被迫出来“接见”。11月24日,全国各地到南京请愿的学生5000多人到中央党部请愿,蒋介石对他们说:“如三个月内不出兵,砍蒋某之头,以谢国人。”学生们不信他的话,次日在国民政府的大门前悬挂一口大钟,不时敲打,以示警告。蒋介石被迫“手书”答应学生“抗日”。
在各派压力之下,再加上学生运动频发,蒋介石遂决定释放胡汉民,并与胡、汪在上海见面。随即蒋又“以退为进”,在1931年12月召开的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上,再度宣布辞职下野,辞去国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长等职,交出政权、党权、军权。国民政府则迅速改选林森为主席,改为内阁制政府,并由汪精卫担任行政院长,但由于不满蒋介石未遭到实质处分,广州国民政府虽然自行取消通令,但仍设中央执行委员会西南执行部,仍维持半独立的状态。
蒋虽下野,仍是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常委,仍暗中掌握军权,控制了军队等要害部门,除通过将自己人安置在京畿周围省份担任地方官长,将首都边防军队、特务机制牢牢掌控外,包括黄埔军队没有其他人能够调动,以及宋子文、江浙财团除了蒋介石之外一概拒不合作的态度,都让蒋介石无可替代,让新成立的国民政府面临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命运。
1932年1月4日,孙科迫于形势,辞去行政院长职务,南京政权出现危机,亲蒋派乘机提出“请蒋介石到南京主持中央政治会议”之动议,当即得到通过。2月21日,蒋介石回到南京。3月6日被推举为“ 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兼军事参谋部参谋长,与汪联合执政。
上海淞沪战役后,国民政府无力支持变局,舆论沸腾,蒋介石窥此机会,再度出山并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开始了长时期的“蒋委员长”时代,也提供了新一阶段的蒋汪合作基础。至于胡汉民则因为长达数月遭蒋介石非法监禁的生活,与蒋结下不解之仇,遂连年奔走宣传反蒋、反共、反日,并于1935年因脑溢血逝世于广州。
委员长时代的蒋,党内大佬对其已构不成威胁,汪精卫掌行政院,而党权
尽弃。蒋则通过各种手段,扩充实力,其后更出任国民党总裁,其独裁之势渐成,遂无人可以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