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参事,风骚一季 第四十四章 红玫瑰与白玫瑰
那不是向全世界宣布,我是你的情人吗?”花小蕊仰起头,眨着大大的眼睛,看着心爱的男人。
“怎么?你怕别人知道你是我的情人吗?”
“我不怕,我知道你怕你是有女朋友的”花小蕊咬了咬薄薄的嘴唇,不争气的再次流出眼泪:“第一次跟你在一起,我就做好了思想准备,这一生,最多做你的情人。我只求你千万不要把我忘记,哪怕就像今晚这样,哪天想起我了,就开车来找我,随便找个地,满足我对你的渴思。哪怕一年只有一次,就跟牛郞织女相会似的,必竟也留有一个念想。”
李毅深情的吻她,骂她是傻瓜:“我不怕,我就要带着你,哪怕有一天我到京城当大官去了,我也带着你上京。”
花小蕊被他的话语感动了,动情道:“如果你真有这个想法,我就为了你,放弃我的理想,一生一世跟着你,做你的丫环,你结婚生孩子了,我就做你孩子的保姆。你孩子结婚生儿子了,我就做你孙子的保姆,反正一生一世就陪在你身边。”
李毅再次骂她是傻瓜,捏着她的鼻子道:“好啊我身边正好缺一个暖脚小丫头,要不你就委屈一下,过来帮帮忙吧?”
“你真请我?”花小蕊认真的看着他。
“真请。”
“不怕你那个记者女朋友吃醋?”
“她跟你不一样,我在他心目中,永远排在第三。”
“哦?那我倒很好奇,她心中排第一的是什么?”
“或许是她的事业和理想,或许是她的亲人吧。反正就这两样,一个排第一,一个排第二。我永远排在第三了。”李毅多少有些落寞的说道。
“那是你太自私了”花小蕊嫣然一笑:“爱可不是自私的占有。你要给她空间啊。”
李毅道:“我知道,可是,正因为有这空间的存在,彼此会多出很多时间,一个寂寞的男人,多了许多无聊的时间,所以才有了你的出现。”
花小蕊笑道:“这么说,我还要感激她把你排在第三,我才有了把你排在第一的机会。”
李毅捧着她的小脸,再次深情的吻她。
张爱玲说,每个男人心里,至少都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他的白玫瑰。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取舍之间,难于上青天。
温存够了,李毅说道:“很久没见你父母了,他们还好吧?”
花小蕊笑道:“他们可好着呢,柳钢的领导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忽然间觉得我爸是个人才了,破格提拔他当了车间主任把他骄傲得尾巴都翘上天了。”
李毅却知道,是自己在金铭面前提的那句话起作用了。
离开柳林之前,李毅为了让花家的日子好过一些,便向金铭暗示了一下,要她多照顾照顾花自在。
金铭当袁国平的秘书,也有些年头了,在袁国平面前很能说上话,有了她的帮衬,花自在要升职,真是太容易了。
花小蕊见李毅笑得这般神秘,马上悟道是他帮的忙,在他胸口亲了一口,说道:“谢谢你。”
李毅摸着她的头,说道:“傻瓜我刚才说认真的,我想请你出来帮我做事。”
花小蕊道:“我刚才也是说认真的。”
李毅抱起她,又爱怜了一番,这才笑道:“刚才运动量太大了,整得我肚子都有些饿了,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去。”
两人换到前排坐了,李毅开车,缓缓驶向街道。
现在这么晚了,一般的饭店早就关门了,但李毅知道,镇政府对面的那家土菜馆一定还在营业,因为那里做的多是镇政府的生意,而镇政府里多的是夜猫子,搓麻将的,打三打喊的,一到晚上,都挤到那家酒店去。
刚刚转过街口,就看到酒店门口好不热闹,围了一大群人,中间吆喝声声,显然是两帮人在扯皮吵架。
因为不了解情况,李毅没有贸然下车。
花小蕊先下车看了一眼,又急忙跑回来说道:“李县长,不好了,胡所长跟市里来的干部打起来了看那架式,胡所长还真拼上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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