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沒有真情關切,往往竟至反目相棄。所以父親是最理想的人選:他不會輕易讓女兒懷孕,他知道自身是健康的才會和女兒性交,他當然會絕對保密,他對她是自然的、無條件的、永遠的愛她。更重要的,父親是有性經驗的完全成熟的男性,他會帶給女兒最美妙的性享受。
所以有人說,女兒是父親前世的情人,我覺得也很有道理。
自我十四歲開始和爸爸秘密性愛,到現在已有四年了,我深深的覺得,我和爸爸之間感覺是那麼的甜蜜、和諧,在彼此肉體暢美的高潮時,還能感覺到靈魂的震動,那真是最美好、最最幸福的性愛!
社會法律禁止父女性愛。我自內心深處反駁,為什麼女兒就不能和爸爸做愛?禁止的主要理由之一是:血緣相近,易產畸嬰。但至今這方面并沒有充分的科學統計實據。反之,世上的許多畸嬰,卻完全與血緣的遠近無關。
自古便有許多近親性愛的傳說,而他們的子嗣也都昌盛榮華。我們的始祖伏羲和女媧不也是兄妹嗎?西方聖經中有許多父女性愛的記載。其中之一的“那提”,他和他的兩位女兒性交所生的後代,不也都正常健康,世世繁衍?
也許有一天,當人類對自己的生殖遺傳生理有更充分的、“更真確”的了解時,這些人為的“亂倫禁忌”,將不再被視為法律。
不管如何,對我而言,爸爸既是我的情人,又是我的哥哥,也是我的性愛偶配。
高潮時我無所顧忌的親切的喊叫“爸爸”、“老公”;而爸爸叫我“乖女”、“愛心”、“甜心”……
爸爸把男人對女人所有的愛都聚予我一身,你們說我能不感到幸福嗎?
上面敘述的是我的真實經歷,而且我和爸爸的關係還在繼續。即使我將來結婚了,也不會放棄和爸爸的性愛關係!
我把我的真實經歷寫了出來。如果那位男士和自己的女兒做過,或那位女孩和我一樣,和爸爸做過,我們可以通信聯系,彼此交流對父女性愛的感受。因為我覺得這種愛也是一種真實的愛,為什麼很多人不敢說出來呢?我們沒有侵犯任何人,沒有妨礙任何人,為什麼不可以大膽地去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