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甚至讨厌自己对妈妈会有这些肮脏的思想,曾经去找神父办告解,用冷水浇淋自己,来平息情欲。但是,她仍是鬼魅般日夜魍惑着我,不能挥去。直至我能顺着本能指引,驱策我的冲动,才相遇在同一的轨道上。
佩云她已捺不住炉火的炽热,额上微微抹了一层汗,坐起身来,揭起毛衣,将一截久违了的雪白肌肤,精巧浑圆的手腕,在我眼前展露。女人不必尽露三点才能迷死人。我当然会表示绅士的风度,帮忙她宽衣。只穿着乳罩的双臂,毫无戒备的她举,露出腋毛。毛衣给我扯脱之后,膀子自然地落下,乳罩的肩带一左一右相继滑下。头发披散,乱乱地盖住唇上的部份,像长了胡须一样地性感。
又深又长的乳沟,在一对无缝的半罩杯之间,蕴藏着我所追求的爱情。
露出来的大半边乳球的外缘,构成一对错置的括弧,弯弓对着弯弓,配对的另一个括弧,在罩杯的另一端冒出来。乳峰不受束缚,抵住柔顺的绢,激突而出。垂下的肩带,她没拉上,让她的乳罩有随时会掉下来的错觉。
其实,她是个私受庭训,举止优雅的女人。你没见过她穿上旗袍的风韵,比张曼玉在王家卫那出「花样年华"戏里穿旗袍更仪态万千。如果我是个画家,我一定要用她做模特儿画一幅仕女图。不过,我会画她的裸体,而中国没有不穿衣的仕女图,那些裸体女人的图画,叫做春宫图。
佩云用塑胶棒子搅匀马天尼,呷了一小口,浅嚐酒味。
我向她举杯,祝愿和致敬。
「佩云,谢谢妳,佩服妳的勇气,承认了我们的爱情,接受我爱,我的苦恋痴情才有了个着落。"这是我准备和她说的「对白"。
举杯,开口,郤找不到说话,顿了一顿。
佩云举杯和我碰杯,胸前双峰同时挺起,罩杯没有肩带牵带,一个不留神,松脱了,一颗淡淡的rǔ头,无意地先亮了出来。
「为今夜饮此杯。干杯!"
我们的前臂相缠互绕,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我们摆脱不了过去,也没有明天。只有今天,这一刻,她属于。我也属于她。在爱里,我们不惧怕,我们不惧怕去爱,义无反顾地相爱,甚至不惧怕我们我们仍有的--惧怕。
为了今宵,让我们多珍重。
我把佩云再次揽入怀里,用力亲吻,她老老实实的接受了。我把手指伸进几乎完全和皮肤熨贴密合的乳罩杯里,在沙沙软软的窄小空间里摸索,电劈啦地轻响,捻点了爱欲的火头。
从未如此深爱过(2)
(二)一场作孽
佩云让我第一次像情人般吻她的嘴儿时,她以浓浓的上海口音说了一声:「作孽!」
这是一场作孽!
爱佩云愈深,内疚愈重。因为除了妻子之外,我还要面对一个人,佩云的丈夫,我的爸爸。
和妈妈谈恋爱,是极不寻常的事。而我尊敬我的爸爸,他虽然不是个善于表达父爱的人,郤尽了父职。我也爱他。但竟然要瞒着他,和她的女人调情,上床,他要是知道了,不给气死才怪。我真的大逆不道了!
如果我是爸爸,早会料到妈妈会红杏出墙,因为他们之间,就是不能发生化学作用,未曾擦出过火花。在他们那一辈人之中,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寂寞的妻子,很容易会给一个关心她的男人偷去她的芳心。
他更万万不会想得到,妻子的「外遇」是他们的儿子。
只不过佩云不像其他女人一样,有爱情也好,没有爱情也好,一生人就这样过了。她不满足现状,要在死气沉沉的婚姻生活之外,寻找生机。
把儿子当做试验品,测试自己的还有没有吸引力,好像不道德,但似是她最方便的方法。我是和她最接近的第二个男人。儿子可以是一个母亲,按着自己的需要和要求,所塑造出来的理想情人。
真的,怪我太愚鲁了,对她不断的暗示慒然不知。因为我不敢从那方面想过,对自己所不能及的东西从不妄想。我不能怪她不早一点让我看透她的心,教自己冤哉枉也的逃避她那燃点着欲望之火的眼眸,好像逃避地狱的火一样。
于是,我找到个对我死心塌地的女孩子,就和她结婚。当时,我身边不乏愿意嫁我的人。婚礼那天,爸妈都来了,住在我的新居。
在婚宴中,妈妈让我开了眼界,知道什么叫做风华绝代,白先勇,张爱玲笔下的上海佳人活现在我眼前。她穿了一袭元宝领织绵暗红花旗袍,是中国城最着名的上海裁缝做的。旗袍的衩开得高高的,尽露大腿线条,脚蹬红色高跟,披着一条剌绣披肩,引起全场华洋宾客触目,比穿着低胸婚纱的新娘子更抢锋头。她表现得异常兴奋,喝了很多酒,满场飞,讨媳妇儿嘛,应该高兴。只不过她没正眼看过新娘子一眼。
洞房那个晚上,夜深人静,我的新娘子睡了。听到有人在房子里走动。
起来探视,客厅里,佩雪孤独的身影,穿着睡袍,坐在沙发上,拿着酒瓶,哼着老歌调儿。
「夜了,还不晚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