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你可以家中出了事情?有什么能帮忙的,姑娘只管跟在下说。能做到的,在下一定予以相助。”
这个家伙倒是好心。可是本姑娘的难处,就算十个八个你也帮不了。我好想回去现代啊#轰然我家人都移居去了加拿大,小心谨慎的个性导致我周围也没什么朋友,没有宠物、没有爱人,但起码我有通过自己努力得来的双层公寓。我的柔软的席梦思大床、我的苹果电脑、我的家庭数码影院、我的琳琅满目的衣柜和从世界各地淘来的鞋子……它们此时此刻肯定很想念我。
我快要疯了,穿越回南齐不过几天,我就已经想念二十一世纪的一切了。甚至包括我以前最痛恨的高卡路里垃圾食品和拥挤的公共汽车。
哎!想到我在有生之年可能都不会再看见这些人类智慧的结晶,我的泪就如同小喷泉一样喷涌而出。
那人以为我是想到了伤心事,自己难过。所以慌里慌张的哄我道:“姑娘你别哭,别哭。有什么难处你跟我说说啊。”
“呜呜…算了!就算跟你说了,你也帮不上我什么忙的#葫以,还不如不说。”
他说:“那也不一定啊!起码,你心里会好受一点。”
“呜呜,你知道个屁啊!”
他被我这句“屁”噎住了。我现在心情烦躁,哪里管得了什么语言的礼仪分寸。我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我干嘛要让自己委委屈屈的忍受这个时代无聊的规矩。
愣了半天,他轻声叹一句:“这位姑娘,还真的……真的是很特别……”与其说这句话是跟我说,不如说是他自言自语。
我顾不上他,自顾自的哭了半天。哭到我力气全无,又累又饿。肚子在这个时候很不争气的嚎叫了一声。
他听见以后,笑了笑,说道:“姑娘是不是肚子饿了?”
我拖过他的袖子,抹干净我的鼻涕,白了他一眼:“那不是废话么!”
“这样吧,我带你下山,去城镇吃点东西。有什么话,我们路上再说。我可不能救下了你,又让你饿死。呵呵。”他拉我起来,为我拂去袖子上的灰尘,便客客气气的做了个请的手势。
这人还真是个谦谦君子啊,跟昨天晚上那个混蛋完全不同呢。如果要给这两个人一个形容的话,那昨天那人就是个流氓变态大恶魔,而他则是温柔又可爱的小天使。
他的马就停在不远处。他一招呼,就得儿得儿的跑过来。
纵然是我这种没见过几次马的人也能轻易的看出,他的马绝对是一匹千里挑一的好马。看这毛色,发亮的油棕!看这眼睛,明亮通人性!哇,辔头更是不得了,似乎都是用华贵的材料制作而成哦!
看样,这个帅哥也是一个有钱的主。
实在不行,回现代无望的话,我凑合凑合,嫁给他做老婆也行哇。放这么一个又帅,又体贴的老公在身边,似乎也很不错。
我正做着我的春秋大梦呢,他一下把我抱上马,双臂将我环住,两腿夹一下马肚,马儿就飞速奔驰而去。
起先我很是害怕,他在我耳边轻轻的说:“姑娘别怕。有我在呢,不会有事的。”说来也奇怪,他不过说了一句话,我就真的感觉到一种安全的感觉。
第一次,我将自己的交给一个人。说实话,依靠别人的感觉还挺不错的。
身在高头大马之上,又被帅哥互助。这感觉哪里是在骑马啊,简直是在天堂上,漫步云端哇!
给读者的话:
谢谢留言的读者朋友~小舞会好好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