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开车沿着那条湿漉漉的小路急速奔驰,他离开犯罪现场有三公里远了。刚刚法医已经把尸体装上车,准备载回去检验。亨特手下的警察还守在现场。刚刚克罗斯拿地图给他看之后,他发觉侦办的方向必须改变。他脑海中闪过无数的思绪,各种可能性,各种变化。亨特认为,戴维·威尔森之所以遭到杀害,是因为他偶然间发现了蒂芬妮·索尔。
他告诉那个男孩子,我找到她了。可是现在他死了。
问题是,他是在哪里看到她的?怎么看到她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看到她的?还有最重要的是,杀他的人究竟是谁?亨特本来把追查的目标锁定在那辆车,还有那个开车的人。那个人开车把戴维·威尔森撞到桥下,这才合乎逻辑。就是那个人。然而看了地图发现河道弯曲的模式,原先的思考逻辑开始动摇了。亨特原先的假设是,案发当时那座桥附近总共出现了三个人:死者威尔森、开车的凶手、还有河下游两里那个黑人男性。而此刻亨特开始动摇了。说不定抓住强尼的那个黑人并不是碰巧经过现场,说不定他就是开车撞死戴维·威尔森的人。不过也有可能不是。
到底是两个人还是三个人?
要命!
亨特必须找强尼问清楚,而且不能等,一定要马上问。马上。他已经想到一些别的问题要问他。他用无线电联络总部,要他们帮他转接联络一部警车,就是他刚刚指派送强尼和凯瑟琳回家的那辆警车。总部帮他转接的时候,他边看手表边咒骂。已经十个钟头了,蒂芬妮已经失踪十个钟头了,统计数字是冷酷无情的。被绑架的肉票很少活得过第一天,通常都是这样。
行动要快。
只要够快就有一线希望。
我找到她了。
亨特有很多问题要问强尼,那个脸上有疤的黑人,他的长相是否还有别的特征?还有桥上那个人究竟长什么样子,你能不能再仔细想想看?亨特必须确定这两个人是不是同一个人。不能靠推测,不能靠假设,他必须百分之百确定。
“接通了。”总部呼叫他。
接着无线电里传来另一个人的声音。亨特立刻表明身分,然后问那个警察,强尼目前人在哪里。
“我刚把他送到家,他最后的位置在门口的车道上。”
“那是多久之前?我必须知道确切的时间。”
那警察想了一下。“二十分钟前。”
“二十分钟。知道了。”亨特挂断无线电,再五分钟就到强尼家了。快点。快点。他猛踩油门,车速越来越快,整部车快要飘起来了。路面又湿又滑,那种速度有点像在玩命。
那辆摩托车被撞,到现在已经三个多钟头了,撞死戴维·威尔森的凶手,现在可能已经跑很远了。可能已经逃离本郡,甚至已经逃离北卡罗莱纳了。不过亨特并不这么认为,带着一个绑架的孩子,跑远路风险很高,一旦安珀警戒发布出去,各地民众会立刻提高警觉。通常这种性变态罪犯一抓到小孩就想立刻躲起来,强尼· 麦瑞蒙就是这么认为。他是对的。虽然有些绑架案是精心策划的,不过绝大部分都是逮到机会临时起意,比如说小孩子突然自己下车,或是大人带小孩到店里去买东西,店里人太多,一时疏于照顾,或是小孩子独自走在路上。
艾莉莎·麦瑞蒙就是独自走在路上。
那天她自己一个人沿着那条空荡荡的马路走回家,当时天已经快黑了,不可能有人预先知道她会出现在那个地方,所以那个案子不是预先谋划的。蒂芬妮·索尔的状况也是一样。上课钟响之后,她自己一个人逗留在停车场上,机会来了,机会激发了欲念。
前面的路口红灯亮了,亨特立刻刹车减速,冲过路口向左转。这时候后轮突然打滑,车身开始漂移,亨特赶紧抓稳方向盘,让车身恢复笔直前进。那一刻,他忽然想到邪恶,想到腋下那团硬邦邦的枪套。
蒂芬妮被绑架了。他一听到消息,立刻发布命令大规模动员。他派出大批警车,到每一个性犯罪前科犯的住所去搜索。这些人犯案的可能性多半都不高,因为有些只是偷窥狂,有的是暴露狂。不过也有少数人有强暴前科,或是凌虐儿童之类的不良纪录。亨特手上有一份名单,上面列出的是几个恶性最重大的前科犯,那些人不是疯狂变态,就是残酷成性,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们始终摆脱不了邪恶的天性,无药可救,无法矫正。对那些混球来说,犯案只是早晚的事。所以亨特一直把他们盯得死死的,他们住在哪里,什么时间开车去过什么地方,有什么习惯,有什么癖好,亨特都了如指掌。他看过很多照片,找被害人谈过话,亲眼看过被害人身上的伤痕。这些王八蛋实在应该一辈子关在牢里,根本不应该放出来。
他们现在根本不应该在外面。
他们永远不应该出来。
那些人亨特多半都调查过了,他们的行踪都在掌握之中,也都当面约谈过。其中绝大多数都允许警方进入他们的住处进行搜索,不过也都没有搜到什么。至于那些拒绝接受搜索的人,警方都二十四小时持续监视。亨特会定期收到报告。甚至连他们在什么时间吃了什么东西,亨特都一清二楚。他们是不是自己一个人?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