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在可战的耳畔呼呼掠过,刺骨的寒气不但没有让他感到不适,反而令他精神一振,在他怀中达龙支离破碎的尸体,仍然让他感到椎心的痛。
看著同族骨肉在汉人面前被如此冷酷地残杀,令这个一腔热血的塞外汉子无论如何也无法忍受下去了。
而最让他发疯的是,那些汉人竟然将达龙的尸体高高悬挂在渭水边的树上示众,以儆效尤。
这是对突厥勇士最大的羞辱。他已经不能再装做是那些混帐汉人的同道。
他由衷感激锦绣公主对他的安排:杀死一个身材和达龙相仿的汉人,在其脸上涂满鲜血、用其尸体换回达龙的遗骨,然后找一个理由让他离开大队,将达龙的尸骨送回松鸣岩。
一日之后,那个汉人死鬼的脸一定被乌鸦啄得粉碎,那便再也看不出破绽了。而他可战也再不用和这些可恨的汉人朝夕相处,虚与委蛇。
他暗暗发誓,莲花山上,自己一定要亲手杀死彭无望。
“达龙兄弟!”松鸣岩上的突厥族人统统跪在了达龙的尸身前,人人一脸悲愤。飞凤屠娇放声大哭,几乎昏厥在普阿蛮的怀里。
普阿蛮仔细地检查著达龙身上的伤情,脸色越来越沉重,两条浓密的眉毛几乎拧到了一处。
“阿蛮大哥,”耶律天都小心地问道:“达龙兄弟的伤有什么奇怪吗?”
“好狠的手段!”普阿蛮凝重地说:“只是普通的少林拳法和大擒拿手,但是化用得极为神妙。第一招罗汉踢虎居然被他用来反踢,只一招就碎了阿龙的鼻子,令他双眼发胀,看不清对手,头脑受震,想不清招式。然后是少林入门拳法中的弹腿,碎了阿龙的双肋肋骨;大擒拿手,断了他的双臂;鸳鸯连环腿,连出三脚碎了他的脊椎骨,令他内脏破碎,当场毙命。上半身没有剩下一块完整的骨头,这份儿心狠手辣,嘿!”
“是什么人如此狠毒地对待达龙?”人称血勇士的吉灿恨得几乎咬碎钢牙。
他和达龙曾经一起参加过吉厉部落和突利部落的血战,因为战功显赫而被大草原战士们称为血双雄,在战场上同生共死,是过命的交情。
从普阿蛮怀中幽幽醒来的飞凤屠娇忽然扑到可战面前,死死拉住他的衣襟,语带哭音地问道:“可战,你告诉我,是谁下的如此狠手?我要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可战愤然一挥拳,狠狠道:“是一个叫彭无望的刀客。他中等身材,一脸刀疤,黝黑皮肤,不过有一口白牙,很好认。但是,彭无望是我的!”
“放屁!可战,你给我有多远就滚多远吧!彭无望是我的,我要让他一点一点、一寸一寸的死!”屠娇的凤目一片血红,彷彿是从地狱之火中挣扎而出的女罗刹。
普阿蛮的眼中露出沉思的神色:“你说他是个刀客?他为什么没有出刀?”
可战怒道:“我如何知道,大概为了图个痛快。”
普阿蛮的脸色一阵肃然:“是因为凭达龙的武功,不配他出刀吗?”
他的眼中透出森寒彻骨的冷芒,嘴角显出一丝狞恶而快意的微笑,他那野兽般的青色牙齿浅浅地露了出来,彷彿闻到了血腥味的恶狼。
“这个莲花山之行,越来越有意思了。彭无望,来吧!我等著你。”
从渡口上岸的神兵盟各路群雄纷纷聚集在姚水岸边,六大世家以及各帮各派、各门各堂的高手几乎同时到达,人声鼎沸,笑语喧哗,姚水之中的这个无名小渡口一时之间宛若成了个大集市。
浪迹江湖的好汉们选择了刀头舔血的生涯,有很大一部分人是为了逃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寂寞岁月。
如今能够有这么个盛大的盟会在这里聚义举事,令这些江湖客兴高采烈,彷彿过节一样。很多豪客带备了美酒佳肴,在姚水边摆上一张桌子,便吆五喝六地豪饮起来。
他们哪里敢奢求什么战神天兵,或者什么天下无敌,他们只是趁著这个大日子,凑一凑热闹,会一会天南地北久未谋面的江湖朋友共谋一醉。
彭无望颇为艳羡地看著这些无忧无虑的江湖子弟,似乎也想加入他们的行列。
“彭小兄,怎么,看著觉得羡慕?”一旁的李读笑著问道。
彭无望看了看身边缓辔而行的锦绣公主,苦笑了一下,道:“嘿嘿,咱们有重任在身,这种逍遥日子,暂时可不敢指望。”
锦绣公主的脸仍然木无表情,自从那一天彭无望怒杀达龙之后,她便再也没有和他主动说过一句话。
“算啦,此间事了之后,我作东请彭小兄到青州酒楼去大吃一顿,以补今日之憾。”李读微笑道。他看到彭无望的心神已经都放在了锦绣公主身上,也不等他答话,悄悄一催座驾,赶到前面去了。
看到李读先生走远,又不见附近有别人,彭无望催马走到锦绣公主身边,低声道:“阿锦,自渭水河边我怒杀那个突厥狗贼之后,你就对我不置一言,莫非你认为我出手太狠?”
锦绣公主心中一惊,暗暗叹了一口气,道:“他虽滥杀无辜,行为残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