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死!
双手紧攥着“名利圈”上横梁的高飞,心中有这桦一声狂呼。
本来,只要是不想死的人便一定想活下去,这点并不出奇。可是,在高亦样要活下去的坚持中,但还多加了这样一个强烈而鲜明的意志:
他要活下去,才能把他今天所发现的事情,告诉他的朋友、同道、圈里的人……
所以他不能死。
他要活下去。
可是,能吗?
叶告也要活下去。
他快守不住了。
他发现文随汉的剑怯自己倒不一定是抵不住、敌不过,而是对方一旦出剑、开打,就大开大阖、大气大势、大劈大杀、大路大步,让他先失去了信心,再招架不住、更陷入了险境。
对方用的是黄金剑,上面镶满了宝石。
——要是别人,使这种黄金打镌且宝钻琉璃粉饰珍贵非凡的剑,最多只供炫耀、奢华、以显家世,多半都是只有姿势。
无实际者,真正一流剑手,决不会把配剑装饰得像八宝箱里的玩意儿般的。
可是事实上却不然。
这个使黄金宝石珍珠剑的家伙,还衣饰华贵、金冠玉佩,美衣丰载,一点也不像是个为银子而杀人的杀手。
然而,这人拿人钱财,不惜替人收买人命,得来的钱,就用来修饰自己。
他一旦扰出黄金剑,一身金饰华服,粉敷俊面,蕊香熏体,踏青皂靴,他的信心全就来了,手里拿剑,腕底风雷,那种高人一等、傲视王侯的杀法和剑招,令叶告真的接不下来,应付不了。
这时分,叶告好似不是输了武功,而是信心先凉了半截,所以,他知道久战下去,只怕要败,所以决定要仗剑冲过去,要用近身制穴法来速战速决。
没想到的是:正是文随汉这等看似光明正大,而且风华、风流且风骚的剑法中,突然之间,他一甩剑穗,就如同小鸟高亦桦袖中藏有独门杀着“说时迟,那时快”一样,“啸啸”二声,发出二物。
那是两条“虫”一样的事物,四边都是铁刺一般的毛!
这两条“毛虫”飞射向叶告!
叶告本已告不支,他毕竟年纪太小,没想到这个每一招每一式都冠冕堂皇的人,所作所为,大方高雅,全都只是他的掩饰,他真正下杀手的时候,他的对手往往就是因为迷眩于他的华衣包装下,而遭了他的道儿。
他这手暗器,也有个名堂:
“点点星星点点虫”。
星光只是梦。
高悬于空,炫人心目。
虫才是真实的。
要命的。
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他是个外面堂皇高贵,内里阴湿龌龊的男人。
叶告刚好要逼近敌手:这形同是送上门去!
这二物来的极快!
叶告已来不及闪躲避。
他突然做了一件事。
趴下!
他说趴就趴,几乎是扑倒于地。
他避得了这两枚“点点虫”吗?
他自己也不知道。
这刹间,他只记得追命曾教过他:万一你来不及闪、来不及躲、更招架不来的时候,你在生死关头,不妨先对手把你打得倒下去之前而突然倒下去,倒得愈快愈好,愈突然愈好。因为敌人的目的只是想把你打倒、杀死,女果果你突然先倒了、先“死”了,他别的可能都能防着,这一下可大半防不着:这叫置之死地而后生。
——先求死,反得活。
由于叶告年轻好胜,且骁勇善战,他很少与人对敌会落败,纵败北时也绝少用这种方式图存、求活。
可是他现在他已没有选择。
他只有扑倒。
趴下。
他还年轻。
他还要活下去。
——一个人要是求死,首先是对他自己的生命不尊重,对他自己的存在完全否定,这种人活下去,已失去了生存的意义。
叶告当然不是。
他可不想死。
——他可还要跟公子无情相随千里不觉远,何况,他的“死对头”陈日月还没死,他又怎能先死!
一击得手——还是不中,文随汉已无暇理会,他马上回卷剑穗收回了一对“点点虫”,然后转腰扭身:大步迈出,跨向床那儿去。
陈日月手持着剑,面对他,似为他气势所迫住了,几不敢出手。
文随汉举起了剑,自牙缝里挤出了两个字:“让开!”
陈日月没有“让开”.他只是怔怔的看着文随汉的剑。
文随汉扬起了剑,就要发出了他的“官贵剑”高招:
“滚开!”
陈日月仍然拦在床前。
不走,不退。
文随汉连划三道剑招,连剑花也堂皇华丽逼人,他发出一声断喝:
“给我滚!”
这一刹间,他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