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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本是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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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同在异乡为异客 第四十九章:你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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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真心喜欢一个女人,就不可能进行最完美的**,那样的话,刘健寅也不可能投入,自然也不会有氤氲之气,苏浅鹤之所以觉得刘健寅是真心喜欢自己,就是觉得,刘健寅的身上有这种氤氲之气,不然的话,刘健寅怎么可能会有这种气味呢?

    有句古话说的好,什么都可以骗,但是身体却是难以骗人的。

    一个女孩和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相好同她和喜欢的男人相好,那肉体的反应可以说明她的内心真相。而氤氲之气并非是光有性能力就可以达成的,要在肉体的欢愉和心灵的圆满下,这才可以催生出氤氲之气的分泌物。

    就算是鲸鱼,也不是条条都有龙涎香的。何况人焉?所以刘健寅身上的氤氲香就可以说明一切,这也许滑稽可笑,但就科学来说,它却是真实存在的道理。

    所以,苏浅鹤现在又羞又喜,如同一个小媳妇似的给刘健寅准备出国的东西。

    比如他的一些内衣裤,一些洗漱物品之类的,还有刘健寅的水果。

    看到PhyllisQuek,苏浅鹤还向她打招呼:“PhyllisQuek?”

    PhyllisQuek走过去,看她大包小包的,还有一些的零食和菜。就PhyllisQuek所知,苏浅鹤一向很小心,不会大方的乱买东西,她并不是一个有钱的人,是能省就省的。几次PhyllisQuek都看到,苏浅鹤买的食物仅仅只是即食面。

    可是现在她居然看到了酒……红酒,哪怕是普通的红酒在新加坡也并不便宜。

    PhyllisQuek就走上去,道:“你今天这么早就下班?”

    苏浅鹤道:“你不也是,你有的时候比我还晚呢!”PhyllisQuek道:“我有的时候还要赶晚上的通告,但不可能天天赶的,不然身体哪受得了!”

    “我东西买得多,晚上一起来吃呀?”苏浅鹤发出了邀请。

    “我可真是求之不得!”PhyllisQuek立时就答应下来了。

    一进门,刘健寅没事人似的在写字,他写得自然是梅花篆字。

    中国古代一向是以字取人,觉得一孙子字写的好就一定有才有本事是一个好人。

    叫字如其人么!

    可是事实上,字写的好的未必是一个好人,字写的差的也不可能就定然是坏人。

    古时会写一手好字的多的事,那些如王羲之、王献之两个书法家,只好清谈装B,其实屁本事也没有,除了会写两手字,会说几句废话,扮扮清高,摆摆谱,有点名气,真正实质上却并没有什么贡献。

    蔡京也是一手的好字,宋朝的有名书法家,大字特别出名,可是他的名声也不好。

    最离谱的是和刘健寅一样写梅花篆字的老前辈,大太监刘瑾。

    刘瑾,陕西兴平人。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遂冒姓刘。

    这个人据说是没有文化的一个粗人,但不知怎么的,他偏偏会写一手的梅花篆字。

    很可能,他就会很深厚的梅拳功夫。刘健寅在梅念祖那里看过很多梅拳的资料,这些东西在外边基本是上看不到的,都是文革前保存下来的孤本珍物,但也没有再刊的必要。

    上面提到了一点,刘瑾这倒霉孩子是给判处凌迟之罪的。

    什么是凌迟,就是一刀刀的剐。也就是所谓的千刀万剐。

    剐刑在中国很多年了,在明朝的时候,已经很先进并完整了,可就算是如此,仍是有点不足。

    那就是,在剐一个人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是在刚刚开始就完啦,可以说,百分之七十的人,撑不过全场,撑过了全场后,还活下的,已经了无生机!

    但刘瑾同志是一个高手,他在给剐了之后,在那封喉一刀来临前,他还是活着的。

    由此可见此人的身体强大,要知道当时他已经可以算是老了,但就是这样的老,他的身体还是这样的健康,可见这人强到了什么地步。最早就有人说,刘瑾可手控鸟于掌,而鸟欲飞却不得,刘瑾以此鸟比喻皇帝,说皇帝在他面前就如同鸟一样。刘瑾想要他飞就飞,不想要他飞,他就飞不起来。

    这话也许过了,也许他就没有说过,但刘瑾同志并非是如历史说的那样不堪。

    刘健寅深深的知道,在中国古代的历史上,特别是有明一朝,对国家做出贡献大的,往往还就是那些个太监。特别是在明英宗后,当然,明英宗开的头,那个王振的确不是个玩意。

    可是刘瑾却并非如此的,而且他的后任者中,魏忠贤也是一个有能力的人。

    正是刘瑾,让当时的明朝渡过了财政危机,而也正是刘瑾同志对寡妇的伸手,才让后来的明朝妇女的地位得到了一定的提高,这都是他乱来带出的好结果。

    魏忠贤也是如此,他十分的能干,是他帮助天启把大明朝辽饷给敲定的。

    但可惜的是,明朝的历史是掌握在那些腐儒的文人手里,这就和汉朝一样,那些文人无不把国家的一切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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