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邪阳紫雷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第三十七章 受伤(还是六千)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杂着杀气和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让一边的沈刀直皱眉,“好诡异的气息”沈刀自问见多识广,却也没见到此等神兵。另外的两个中年人眼里却闪过了惊恐之色,他们离血玉刀较近,血红色的剑气出现以后。两人均感觉体内气血浮动,竟然要用内息压制,“好厉害的剑”。厉阳自然知道血玉刀的效果,要不是他们有先天大圆满的修为,恐怕现在已经自己往刀口上撞了。“嗤嗤”厉阳两只手指上青灰色的光芒很是锐利,在场的人都不是无名之辈,自然听过邪心宗的玄阴指。与其说厉阳的手指上的是剑气,不如说是指芒,厉阳指尖向下。青灰色的指芒剧烈吞吐着,此时厉阳的气势没有先前那么浑厚了,可是三人却感觉更加的棘手。厉阳简单站在那里就像是一把出鞘的剑,锐利到了极点。

    “你们也配称为武者,哼”轻轻吐出一句话,厉阳身形一动。直接朝两个中年人而去,在原地留下了一个个残影,“血玉刀”已经出现在两人的头顶。狠狠的劈了下来,虽然被厉阳的突然袭击搞得很狼狈,不够两人的反应到是很快。配合的也很默契,一个人快速出手,铁爪迎向厉阳下劈的剑。另一个人直接抓向厉阳没有防备的天灵盖,出手狠辣,一点余地都没有。厉阳面具下的脸依旧没有一点惊慌,仿佛早料到一般。原本下劈的剑锋倏地一停,以一个诡异非常的角度突然划向那个袭击自己天灵盖的中年的手腕,速度快到了极点。一停一动之间甚至留下了幻影,厉阳的腿也没闲着,见那个举爪相迎的中年人改去帮另一个。想要抓住自己的剑,一脚就横扫向他的腰,这样一来救了别人就救不了自己。无奈,他只得避开厉阳的腿,失去了救援同伴的机会。“啊!”一声惨叫,那个企图抓破厉阳天灵盖的中年人急速后退。厉阳也不拦着,玄阴指往后背一点,“叮”厉阳的手指点在沈刀的刀面上竟然发出金铁交鸣之声。厉阳以雷霆手段袭击两个中年人,自然也不会忘了最危险的笑面老者沈刀,伤了人之后仍然一指点退了他。

    那个被厉阳伤了的中年人一脸怨毒的看着厉阳,捂住自己的右手,鲜红的血液已经从衣服里面渗出来了。染红一大片,慢慢流下手指。滴落到地面上。厉阳的剑实际上并没有划到他,可是锋利的剑气却瞬间侵入了他的身体,虽然很快就被他自己的内息化解。可还是给他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不过接下来厉阳就没有那么好运了。看似厉阳占了上风,实际上是因为三人对厉阳的武学不熟悉,现在也打出了真火。毕竟也是三个先天大圆满的武者,厉阳的真气量可比不上他们,刚刚运用那么诡异的招式虽然成功了。可是对真气的消耗量却很大,厉阳也感觉这样下去不行。

    虽然心里闪过了无数的念头,实际上却只过了一点时间而已。围攻厉阳的三个人好像也看出了厉阳的处境,对视一眼,竟然同时欺身上前。“来的好”大喝一声,厉阳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揉身上去,四个人战成一团。顿时,剑气横飞,刀芒闪动。厉阳越打越兴起,也不管自己的真气跟不跟的上,最好玄阴指也不用了。就一把剑和他们战在一起,四人打的久了,树林边甚至只能看见几个光影闪动。呼喝之声大作,兵器碰撞的火花在空中闪现。不觉千招已过,四人还是没有分开的意思。沈刀和另外两个中年人围攻厉阳,原以为即使拿不下也应该占尽上风,可是厉阳却凭着诡异到了极点的剑法硬是和他们打了个旗鼓相当。厉阳没有学过剑法,不过他会血煞刀法。本来他手中的剑就是血玉刀,不过就是在外面包了一层剑皮罢了。武之一道,本就是殊途同归的,厉阳在武学上的感悟就是鬼邪都比不上。剑法虽不会,可是厉阳如妖兽一般强横的身体却能让他做到一些不可能的动作,自然他的剑招就诡异非常。

    “嘭嘭嘭“小树林旁边气劲四射,尘土飞扬。四人打了这么久还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厉阳心里暗暗叫苦,倒不是因为真气跟不上了,而是因为他手里的血玉刀上的剑皮快破损了。薄薄的剑皮根本就承受不住厉阳霸道的真气,加上和这三人打了这么久,兵器间的碰撞让剑皮磕出了好几个口子。血玉刀还不能暴露,厉阳深知这个道理。谢家一块玉佩找来慕容世家和尊武盟,要是血玉刀在厉阳的手里,相信自己将永无宁日。

    “呼呼“衣袂破空声再次响起,一道黑影从树林的另一边出现。快速进入四个人的战团,一抹寒光闪现,“嘭”“哧啦”几个人倏地散开。厉阳在空中灵巧的转了圈,落地的时候滑行了很远,才将力道卸尽。“噗”厉阳终于还是忍不住了,一口血倏然喷了出来。这次厉阳伤的不轻,吐完血之后,厉阳的脸色变的很苍白。此时的厉阳身上已经多了很多伤口,最大的是胸口那道,已经可以看的见里面的皮肉了。身上的衣服被铁爪抓成条条状,厉阳现在已经是“伤痕累累”,“咳咳”厉阳捂住胸口。面具下的眼睛看向对面的一个老者,此时场中已经多了很多人。除了原先的三个之外,有多了五个人。厉阳简单的看了一下,只有两个是先天大圆满。不过这已经够了,应付三个先天大圆满就已经很困难了,现在又多了两个。苦涩的一笑,厉阳认真的看向那个老者,一袭简单的黄袍。慈祥的脸庞有一股亲和力,含笑的看着厉阳,眼睛里有好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