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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神怒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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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必读)写手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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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个稿件交易场所。就像榕树下那样,在自己的平台上让媒体与写手牵手,双方一旦交易成功,便皆大欢喜,三方互利互惠。或者,有计划地推出写手的丛书,也是一条生财之道,或出个人专集,或出多人合集,既推介了写手,也宣传了网站的品牌。这样一来,网站对写手就会产生一种不可替代的凝聚力。

    其次,网站要旗帜鲜明地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众所周知,在盗版成风、网络法规尚未建立健全之际,国内网站相互侵权,已是挥之不去的"流行病"。作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单靠个人力量,很难讨得一个说法,而借助网站的力量,效果往往大不一样。否则,权益屡屡受到侵犯,又得不到一定的保障,长此以往,写手就会对网站失去信心。在现阶段,许多网站都不付酬,写手对侵权之害尚可忍受,而网站一旦拿写手的文章去卖钱,又置写手的权益于不顾的时候,写手终有一天是要反叛的。

    此外,写手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网站为我们提供了生存与发展的空间,而且可以保障我们的权益不会受到侵犯,或在权益被侵犯时能旗帜鲜明地维护我们的权益,那么,对网站的忠诚,便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了。如果不尊重网站的利益,最终受到伤害的只能是我们自身。现在提倡双赢,只有双赢,才能合作得长久,也才能合作得愉快。

    网络前程无量,但未来的路还很长,如果有志在这条道上走下去的话,那么,无论是写手,还是网站,都须风物长宜放眼量。携起手来,共同创造网络的明天,是我们的必然选择。

    作家与写手两相瞧不上

    第一次看见"网络写手"这个词,会心一笑,妙,实在是妙!我不知道这个词是谁的专利,但他攒出"网络写手"时的心态,可以窥见一斑:如是写手自谦,是因为他不屑于与作家为伍;如是作家戏称,则表明他们从骨子里就瞧不上写手。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像是"网络文学"出现在"网络写手"之前。

    当舆论就"网络文学"这一现象争论不休之时,网易和"榕树下"评选什么"网络文学大奖",闹得满城风雨,尤其是《第一次亲密接触》和《东方XX》热销书市以后,有人首称网上作者为"网络作家"。这一叫不要紧,立即就有人站出来反驳,摆出种种理由论证这一称谓之不妥。那意思是说,在网上灌水的那些个乳臭未干的网虫,也配称"作家"?

    于是,后来就冒出了这个"网络写手"的新造词。

    姑且不论"网络文学"的提法是否到位,也不论"网络作家"与"网络写手"孰高孰低,仅就写作这一点而言,我以为,写手与作家各有各的优势。

    作家原是一个职业,但是,在我国,敢以此为职业的作家,寥寥无几。活跃在当今文坛上的那么多作家,都被文学院和作家协会养起来了,拿着高工资(计划经济的皇粮),赚着高稿酬(市场经济的效益),顶着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的头衔(官场的对应),想写就写,不写也没谁扣他的工资。

    网络写手如果不想享受(其实也很难再有这等好事了)这些殊荣,又何必要看重作家的头衔呢?

    作家写作,不看编辑脸色的微乎其微,因为编辑控制着话语发表权啊!有的作家为了出书,借钱贷款,出了书不是自己背着四处去卖,然后换得一点报酬,就是躺在书店仓库里"尘埃落定"。

    网络来了,千万网虫在网上,总想说点儿什么,总能说出点儿什么。网络写手在网上发的那些个东东,满世界贴,网络写手也许不知道,那些梦想成为作家的男男女女,为了发一篇千字文,拎着土特产拜作家和编辑的门子,好话说尽,好事做绝,有的女青年甚至还要在"献身"文学的祭坛上……就这,有的临了也没能将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因文学而误了一生,因作家梦而抱憾终身。

    写手的机会十倍于作家

    作家在传统媒体上发表文章,编辑一个人掌握生杀予夺大权,即使不是故意,但看走了眼扼杀名作的事,也是经常发生的。还是以那个说烂了话题为例,《尘埃落定》游走了13家出版社,在家家吃了闭门羹,一部大作险些就夭折中途。现在,网络写手在网上发表作品,发表权控制在自己手中,广大网民就是最好的编辑,他们给你提意见,甚至帮你修改,营造了一个极为平等自由的创造空间。

    于是,佳作就这样在网上诞生了。

    "今何在"的小说《悟空传》先在网络上流传,日前被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功德圆满"地完成了它从虚幻的网络到现实的纸质媒体的转换。今何在说:"感谢网络,它使我有一个自由的心境来写我心中想写的东西,它完全是出于自己的一种表达的欲望,如果我为了稿费或者发表来写作,就不会有这样的《悟空传》。因为自由文字变得轻薄,也因为自由写作真正成为一种个人的表达而不是作家的专利。"

    还有,"宁肯"的长篇小说《蒙面之城》也是今年网上最风光的小说之一,它在被新浪网大力推介之后,赢得了国内最权威的文学杂志《收获》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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