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分割的两个方面,而且也会把它们看成具有两种不同的目的。这就违背了“同归于胜”的原则。二是对《孙子兵法》“守则不足,攻则有余”的思想提出了新的解释。
曹操在给《孙子兵法》作注时,把“守则不足,攻则有余”这一思想解释为“吾所以守者,力不足也;所以攻者,力有余也。”这主要是从己方力量的“不足”和“有余”来说明攻和守的。《李卫公问对》则认为:“守则不足,攻则有余’,便谓不足为弱,有余为强,盖不悟攻守之法也。”又说:“‘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谓敌未可胜,则我且自守;待敌守胜,则攻之耳,非以强弱为辞也。”李靖强调的不是己方力量的“不足”和“有余”,而是认为攻守与“敌未可胜”和“敌可胜”的关系。也就是说,当“敌未可胜”时,即使我力量有余,也不应盲目进攻,而要防守;相反,如“敌可胜”,即使我方力量不足,也要进攻而不应防守。这就把攻守策略的实施取决于己方力量转变为取决于是否有机可乘或成败的概率。同时,《李卫公兵法》强调要因情变化,将帅要根据战场上的情况,使敌“变主为客”,使己“变客为主”。当然,攻守中还要注意“心战”,进攻时,不仅要“攻其城,击其阵”,还要攻敌之心,瓦解士气;守时,不仅要“完其壁,坚其阵”,还要保持旺盛的士气。
《李卫公问对》还十分重视军队的管理教育和军事训练,强调将帅要深晓训练方法,提出分三个阶段训练军士,即由单兵到多兵,由分练到合练,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训练方法。此外,该书对古代阵法布列、军事制度、兵学源流及教阅与实践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也进行了探讨。它从理论和实践上考辩八阵,认为八阵是古代的一种阵法,由五阵推演而成。其队形又可根据战场地形分布列为方、圆、曲、直、锐五种基本形态。这种考辨也是很有价值的。
《李卫公问对》多处对《孙子兵法》的命题进行了阐发,丰富和发展了《孙子兵法》的思想。它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在宋代被列入《武经七书》中,成为武科必读之书。今天仍有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