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流沙简书相证发,特南渡名家,韵度自异耳。”指出南北书法有相同之处,惟六朝江南名土尚韵风气更甚些,此说颇合史实。又如在《松江急就章跋》中认为“松江《急就》决为唐临不疑,有讹略之迹,而无讹略之情也。推迹以知情,是在善学者。”此说体现了他的疑古精神,“推迹以知情”即是他的持论方法。又如他在《多宝塔碑跋为谢复园题》中认为“鲁公书源本出殷氏父子,后得笔诀,困法河南,所调厌家鸡欣野资者耶?然如此砷结体,固不能与《裴镜民碑》绝无瓜总也。此拓梢绝,于用笔劲媚处,点画紫拂,绰绰可寻,绝非剜后秃木者可比。”此跋极精到,非有书法家之义本事、真眼光者,不能悟解。所谓真本事、真眼光者,即是能想象到古人的书写状况,处于同一境界,神与之游,发而为论则无隔阂。沈曾植在这方面要比康有为高明许多,宋代苏东坡成自豪地说:“吾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此话若移作沈曾植的话,也是非常贴切的。
沈曾植对书法形质与情理的体会了解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重势,如在《蔡氏分法即钟氏隶法》中提到:““固非修短纤浓,波点相资,无以呈其意势。”又如在《论行楷隶篆通变》中认为:“篆参隶势而姿生,隶参楷势而姿生,此通乎今以为变也。篆参籀势而质古,隶参篆势而质古,此通乎古以为变也。”这就是他独到“异体同势、古今杂形”观,在清季碑学运动中属于新理妙发。二是重形,如他认为“逸少学钟书,最胜处可证得于势巧形密。”又如他认为“《入山帖》瘦质处可证《化度》,可通草书《千文》。”又如他对卫恒《书势》中“修短相副,异体同势,……纤波浓点,错落其间”这十六字相当推崇,其晚年书法风格正是如此。三是重笔,他对卫恒《书势》中的“奋笔轻举,离而不绝”一语非常认同,于用笔的提按起伏、藏锋油颖体悟甚多。他多次提到李斯亡篆以简直、蔡邕亡隶以波发,观照他晚年作品中翻腾的用笔,约略可以推想。他还认为钟繇用笔最曲,王献之最直,王羲之曲直相宜。钟繇的曲对他晚年书风的形成是至关重要的,这与他为学雅尚险奥,清言见骨相一致的。
1980年,沙孟海先生在《书谱》杂志上提出“碑跋的写手与刻手问题”,引起书学界的广泛讨论。关于这个问题,清季书家大多未注意及之。梁评唐《兖公颂》时,曾提出“字画失度处缘刻手不精耳”。之后的包世臣、赵之谦、康有为都未看透北碑背后的刻手因素,但沈曾植法眼独具,较早地注意到了碑版的刻手问题。如他在《王基碑跋》中提到“刻手精工,遂令使转笔势,突然毕露”:在北魏《燕州刺史元踢墓志跋》中提到:“逆锋行笔颇可玩,惜刻工之拙也”;在北齐《使持节都督元贤墓志跋》中认为“刻手太粗”;在北魏《乐安王元绪墓志跋》中认为“刻工草草”;在《临淮王元彧墓志跋》中认为“此书甚工,刻乃不称”:在隋《杨厉墓志跋》中认为“书道至此,南北一家矣,惜刻工拙耳”。不仪如此,他对拓本的精确与否也十分关注,如他认为《国学本定武兰亭》“极圆润,而未免轻弱。然刻手极精,纤锋华见”:认为《旧拓定本兰亭》“刻工亦颇能传之,殆非天水时代良工不办山”:认为《式古堂法帖》“模刻不精,逐致略无神采”;认为《墨池玉屑本》“宛如手书,其墨色拓工俱绝。……锋颖丰利,真能以刀代笔”;认为《丰存礼小楷普门晶》“书法谨严,刻尤精绝”等等。沈曾植晚年之所以碑帖于一炉,与他能敏锐地感觉到砷帖背后刻手问题有着大的关系。
晚清整个社会都在求变求新以自强。沈曾植书法以占为变.以古为新,翻覆盘转,新意十足。历史上,米芾、赵左頫是以古为新的成功实践者。沈曾植在给门生谢凤孙的信中曾指出:“吾尝以阁下善学古人为不可及:今忽曰:以临古为大病,此涣何耶?来屏有使转而无点画,即使转办单薄寡昧,如此便是自寻贱落矣,如何?米元章终身不离临摹,褚公亦然,上至庚亮、谢安石,办有拟法。鄙人临纸,一字无来历,便觉杌不安也。”但沈曾植的复古意识与米芾、赵孟頫、董其昌等人比较起来,还是很有特点。米、赵、董复古以正统自勉,非二王不学,以取晋药为主,非“相杂文生”。所以,他们的书学思想中很难见到诸如沈曾植所主张的“异体同势”、“古今条形”、“中画圆满”、“分画中虚”这些内容。孙过庭所谓“古质而今研”,沈即是研了,更注重书法形式上的变化,注重参势而姿生的结果。
沈曾植之所以能独树一帜,除了上述的种种鲜明的见解外,还具有一颈勇猛精进的心。他在书学上没有像包世臣那样钻牛角尖,而是主张古今融合,南北相济,以期相生相发的境界。在实践上,他非常大胆地运用“抽锋”、“卧笔”之类的手段,如果用正统的眼光来看,觉得有些偏胜;如果用新理异态的效果来看,恰到好处。成就与吴昌硕相伯仲。融汇碑帖之学,博取厚积,开拓了行草书的发展道路,丰富了碑学的表现力,代表着碑学的发展高度。
学识淹博,精研西北史地。书法融合汉隶、北碑、章草为一炉,自成面目。谈中国五十年来书法者,巍然为一代宗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