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法之所非也。赏罚是非,相与四谬,虽十黄帝,不能理也。’齐王无以应。”
“故龙以子之言有似齐王。子知难白马之非马,不知所以难之说,以此,犹好士之名,而不知察士之类。”
白马论第二
“白马非马”,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名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曰:有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是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如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天下无马可乎?
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马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黑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业。
曰: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马非马未可。
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
曰:未可。
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与马也;异黄马与马,是以黄为非马。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此天下之悖言辞也。
以“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不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以白马为有马耳。故其为有马也,不可以谓“白马”也。
以“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指物论第三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
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不为指而谓之指,是无部为指。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未可。
以“指者天下之所无”。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
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非指?
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
译文
公孙龙,是六国时的辩士。因为痛恨名称和实体之间的混乱概念,借着自己的能力上的长项,得出了“守白”的结论。用比喻的方法,为“守白”做辩护,说白马不是马。所谓白马不是马,是说白是颜色的名称,马是形体的名称;颜色不是形体,形体也不是颜色。大家说颜色时不应该和形体合并,说形体时颜色也不应该跟在后面,现在合起来称为一样东西,是错误的。就像要在马厩中找白马,没有,然而有黑色的马,但是这样并不能说是有白马。不能说是有白马,就是说所要找的马没有了;这就是说白马竟然不是马。现在我想对此作一番推理辩论,以便大家正确理解名称和实体之间的关系。
我和孔穿在赵平原君家相会。孔穿说:“向来听说先生大名,早就希望能成为您的弟子了,但是认为先生的白马不是马的说法是错误的!希望您能放弃这一观点,然后我就将请求成为您的弟子。”
我说:“先生的话真是自相矛盾。我之所以能成名,就是因为我的白马论!现在让我放弃,我就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而且希望学习,是因为自以为智力与学问不如对方。现在您让我放弃,这是先教而后学;先教而后学,是矛盾的。
“而且白马不是马的观点,也是你的祖先孔子的观点呢。我听说楚王在云梦之圃打猎时丢了他的弓。他的随从想去找回来。楚王说:‘不必了。楚人丢了弓,楚人又得到了,又何必找呢?’孔子听了后说:‘楚王的仁义不彻底。只要说人丢了弓,人又得到了就可以了,何必一定要说楚呢?’这样,孔子认为‘楚人’和所谓‘人’是不一样的。你肯定孔子说‘楚人’和所谓‘人’不一样的观点,却否定我说‘白马’和所谓‘马’不一样的观点,更是矛盾的。”
“先生学习儒术却不是孔子的观点,想学习却让我放弃我所能教的,这样就算有一百个公孙龙,也不能满足你的要求呀。”孔穿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