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楼兰情缘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卷 往事--吴越争霸 第八十四章 儒家下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于沉寂,海外新儒学亦甚少成绩。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是新儒学的恢复和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尚在进行之中。恢复阶段的主要特征是过去的一些新儒学著作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学术界开始反思和讨论新儒学的功过利弊。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在过去“新儒学”研究的基础上,对儒学和新儒学进行彻底的和全面的去糟取精古为今用。发展阶段的新儒学是当代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新兴的“大众儒学”是当代新儒学发展的最高成果。

    ■大众儒学,是一种新的新儒学研究派别,是当代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概念和定义是刘周在“全世界都来践行大众儒学,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建设(倡议书)”和“刘周倡议书答疑”中首次提出的。大众儒学的主要观点是:

    ●儒学的核心是仁和礼。仁就是以“爱人”之心推行仁政,使社会成员都享有生存和幸福的权利;礼就是用“正名”(即道德教化)的方法建立社会的道德秩序,使社会成员对自身的社会地位都有稳定的道德认可和道德定位。社会成员普遍享有生存和幸福的权利,就没有造反作乱的必要;社会成员普遍认可社会的道德秩序,遵守符合自身具体情况的道德规范,造反作乱就没有道德依据(即没有意识形态基础)。社会成员既没有造反作乱的必要,又没有造反作乱的意识,社会就可以长治久安。所以儒学是一种超越社会形态和阶级形态的社会统治方略和社会管理学说。儒学在历史上曾经作为我国奴隶社会某些诸侯国在某些时期的主流意识形态,同时又是我国整个封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这一史实,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仁和礼的关系是仁礼一体。不讲仁只讲礼,礼就不会被社会成员普遍认可,就会遭到反对;不讲礼只讲仁,社会成员不受道德约束,就会由思想上的无政府状态引发现实中的无政府状态。所以仁和礼是不可分的。社会发展会使人们的道德观念发生变化,礼的一些具体内容需要根据时代的变化而予以改变和调整,这种改变和调整是仁的体现。

    ●儒学“仁礼一体”的体系中包含了法的内容,礼和法应该很好的结合。礼的作用主要是预防犯罪,法的作用主要是惩罚犯罪。对犯罪个体的惩罚不是法的全部意义,惩罚所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即能不能从总体上减少全社会的犯罪)才是惩罚的主要目的。建立分层践行的“以礼为体,以法为用”的礼法体系,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儒学“民贵君轻”的思想,表明儒学不是把“君”置于自己学说的中心,而是把“民”(即人民大众)置于自己学说的中心。儒学对“舜娶而不告”和“汤武革命”的赞成,表明儒学不是片面维护居上位者的利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内涵一方面是:君守君道臣守臣道,父守父道子守子道;一方面则是:君守君道是臣守臣道的前提,父守父道是子守子道的前提。所以,在居上位者违背仁和礼的时候,居下位者是可以采取积极的或消极的手段来维护仁和礼的。所以,儒学的本质就是大众儒学,其根本精神是维护国家社会的和谐运行。儒学不仅是中国古代的社会统治和社会管理学说,而且与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学说,乃至民主革命学说和共产主义说都是兼容的。

    ●儒学“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表明礼的最高境界和最高目标,就是创造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暨全社会的和谐。儒学认为,践行仁礼和维护仁礼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汤武革命”和“舜不告而娶”的目的是“复礼”而不是作乱。所以,他们不是在破坏和谐,而是在恢复被破坏了的和谐的基础。所以,“汤武革命”与“克己复礼”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创造和谐、促进和谐的行为。儒学承认一切人(尤其是居下位者)的维护仁礼的责任和权利,可以使人们(尤其是居上位者)在违背仁礼方面,不致走得太远。可以使人们在破坏和谐基础的道路上,不致走得太远。因此,只会对维护社会和谐产生积极作用。它同时也表明礼的根本精神是:不同地位的人们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尊重。所以,儒学文化是一种和谐的文化。

    [编辑本段]

    儒家经典

    儒家经典主要有儒学十三经。儒家本有六经,《诗经》、《尚书》、《仪礼》、《乐经》、《周易》、《春秋》。秦始皇"焚书坑儒",据说经秦火一炬,《乐经》从此失传;

    东汉在此基础上加上《论语》、《孝经》,共七经;

    唐时加上《周礼》、《礼记》、《春秋公羊传》,《春秋?梁传》、《尔雅》,共十二经;

    宋时加《孟子》,后有宋刻《十三经注疏》传世。

    《十三经》是儒家文化的基本著作,就传统观念而言,《易》、《诗》、《书》、《礼》、《春秋》谓之"经",《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属于《春秋经》之"传",《礼记》、《孝经》、《论语》、《孟子》均为"记",《尔雅》则是汉代经师的训诂之作。后来的四书指是指《大学》(《礼记》中一篇)、《中庸》(《礼记》中一篇)、《论语》、《孟子》,五经则指:《周易》、《尚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