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士似乎早就习惯众人对自己的崇拜,他待众人的呼叫停下来后,才继续发言:“这一次集合大家,是因为有一个新任务由我们死囚营独立完成。”
“新任务?我们这么少人,能干什么啊?”
“就是啊,运粮草,别说几百人,就是几千,人手也不够。”
众士兵都不由讨论起来,卡士也没有制止众人,而且又是待众人讨论完后,才说道:“我知道大家都很疑惑,我们这区区200个士兵能干点什么任务,可是上面已发下命令,需要我们全营出动,绕路到青天峡谷后方探路,探出一条新路,有这条新路后,帝国就能打突击战,那样我们就能早日攻陷青天峡谷,早日收军回去。”
“说就容易啊!谁不知道,进入敌人后方,会随时受到攻击,要是倒霉遇到敌人的后援部队,我们更是会全军覆灭。”
“或许,我们根本还没有绕到后方,就会被敌人发现,全灭了!”
众人又再一次抱怨,可是抱怨归抱怨,但是,他们明白既然已被下命令,那他们就必须执行,就算是必死的命令他们也无从选择,对于逃走?他们身上似乎被下了某种不明毒素,如果半年内不回去,就会发毒身亡。
他们不能说这是帝国阴险,而都知道,身为死囚的他们,根本就没有自由可言,虽然来到军营这里,看似很自由,很开放,要是帝国不作点手段,他们真的会乖乖在这里接受命令,去做明知送死的事吗?
所以,一直以来,他们死囚营的士兵都被称为‘死士’,这个称呼不是死囚们忠于帝国,而是映射他们都是将死之人。
林九也心生一丝不好的预感,对于这一次任务,他隐隐觉得似乎针对某些事而做的,可是又毫无头绪,最后只好作罢。
卡士仍然是待众人议论完才继续说话,看似很开放,很正气,如果眼力好的,绝对能捕抓到眼角中那一丝奸险的目光。
“这一次任务很艰难,没有后勤补给,没有粮食补给,也没有任何后援,为了能让任务完成,你们将会被划分为两个百人队伍,由贝特百夫长与巴马百夫长统领,分别从左右两边出发。最后,你们要紧记,帝国只给出十天时间,要是你们不能十天内回来,那后果如何,你们就好自为之吧。”
说完,卡士退后一步,右手轻轻一挥,后面贝特和巴马两人都快速走上前进行挑选人手。最后,林九很不幸地被编入巴马的百人大队里。
同时,林九还得到十名死囚士兵,只不过这十名士兵看上去也太过‘瘦小’了点,看上去似乎被风一吹就会吹走,唯一庆幸的就是还有两名是身体强壮士兵,虽然年纪看上去有点老。
紫天帝国大军集合没多久后就开始向青天峡谷出发,他们已打算用大军封死峡谷前方的路,让敌人无法形成有效的冲击队型,那样敌人就不敢轻易出击。
而死囚军营的士兵领足十天的粮食后,在大军的掩饰下,悄悄地脱离队伍,分从左右方绕道而去。
按照地图,走左边的是山路,走右边的是河流,巴马却选择走山路,原因就是他怕水。对于走那一条路,林九他们都没意见,不过大家还是偏向于在山里行走,那样不容易让人发现。
在进入山区期间,林九也将那十名属下都了解过,那两名老人的名字叫暴狼,暴熊,竟然是两兄弟,而成为死囚的原因是,杀死了当地领主。另八名士兵似乎不怎么接受林九这位士长,只报了名字就没有再说什么。
林九还了解到,暴狼暴熊两兄弟已经历了三场战争,也算是一个老手,另八名只有两个经历两场战争外,其余都只经历过早前青天平原的激战而已。
对于暴狼暴熊两兄弟为什么要刻意讨好林九,他们也毫无隐瞒地跟林九说:是因为他们了解过死囚军营里林九是唯一一个经历六场战争后还生存着的人。他们还说:虽然年纪上他们比林九老,可是战争经验却比林九少,俗话说,老马识途。想生存就跟着有经验的人跑。
暴狼暴熊的选择是对,林九不敢说自己非常有经验,经历过这么多场战争后,多少学会到战场上存活经验,就像早前,知道自己被阻挡下来后,后面的骑兵绝对会冲上来,那么最需要做的不是逃跑,而是尽量缩小自己在地面的幅度,接着拉尸体来防护,只要运气好有80%不会被马踏死。
也有些时候,一个人打几个人时,明知对方有人会伤到自己时,要是伤不致命,就要懂得舍弃,抵一刀,杀一个敌人,那样才能更好地活命。或许有很多人懂得这样的道理,可是在战场上,如何做成这样,如何以防代攻,如何以攻代防,这就是经验。
巴马刚升为百夫长,似乎想急着立功,在他的眼里这次任务很简单,所以在进入山区后,仍然带领队伍急行军,完全没去顾忌山里行军的“忽急,忽惊,忽追”三大注意项。
“吱,吱!呀,呀!”
山区里的动物被这支急行军,吓得惊天乱飞,其中经过一片乌鸦林时,更惊得飞起满天乌鸦。
看着满天的乌鸦,有些对山区行军有经验的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