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拉齐小镇似乎永远都是那么热闹,在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嘈杂中夹杂着商贩的叫卖声,小孩的啼哭声及一些出来采购的主妇与远来客商眉目传情的嬉戏声,还有那些似人非人,似畜非畜的牛头人时不时打着响鼻。
马克一直都觉得自己讨厌喧闹的环境,但不知为何,如今,他却渐渐喜欢上这里,也许,是因为善良的朗姆大叔,他也喜欢这里的原因吧。马克已经将朗姆大叔当成自己的亲人,对那个没有私心,不图回报帮助别人的善良老人,马克打从心底敬佩。
正如罗格牧师所说,一个人能保守内心那份纯真极为不易,朗姆大叔做到了。所以马克尊敬他,爱他。
马克来到第一次与朗姆大叔摆摊的地方,发现那里已经积累了不少垃圾,却没人打扫,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这里了。那么……朗姆大叔去了哪里?
马克正打算问一问旁边的鱼贩,却见一个矮小的身影从人群中挤了过来,马克第一时间认出此人,他就是上一次与朗姆大叔交易的小矮人曼达,哦,应该称呼他“精灵”,马克自嘲的笑笑,到现在也不知道“精灵”和“矮人”有什么关系。
曼达挤到马克身边,擦着额头的汗水道:“该死的,我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咦,朗姆大叔呢?”曼达环视四周,他似乎永远都是那么匆匆忙忙。
马克闻言不置可否,问道:“朗姆大叔很久没来这里了吗?”
“这应该我问你才对!”曼达鼻子里喷出两团白气,看上去异常愤怒:“我曼达一直遵守约定,只在朗姆大叔这里收购鱼干,可是,朗姆大叔很长时间没有来过了,可恨的是,他连个招呼都不打,你知道我们部落离这里有多远吗?该死的,我来这里需要走两天的路程!”
马克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他知道,朗姆大叔不是那种不遵守约定之人,即便真遇到些难题,也必然会命丽莎前来说明情况,这样招呼都不打一下,很可能出了大事。
当然,这毕竟只是马克的猜测,在猜测没有得到印证以前,马克是不会当成事实来说明的,他凝视着矮人道:“曼达,你觉得朗姆大叔是那种人吗?”
曼达微微一窒,旋即苦笑道:“我相信朗姆大叔,只是,我也要生活。”
马克见他身后背着十几只水囊,问道:“你带来了自己亲手酿制的果酒?”
曼达傻傻的点头,他有些跟不上马克跳跃性的思维,哦,原谅这个可怜虫吧,他从小脑瓜就生的不甚灵光,不然也不会傻等着收购朗姆大叔的鱼干,而不去别家了,毕竟除朗姆大叔以外,其他人也出售一些鱼干。
马克掏出一枚金币,在手里晃了晃,问道:“这应该足够买下你的果酒吧?”
曼达被金币折射的闪闪金光迷乱了眼眸,连连点头道:“足够了,嗯……这……哪用的了这么多?”
马克将金币丢给他,说道:“这些钱你拿着,你的果酒我全要了,另外,我代朗姆大叔像你道歉,他大概遇到了麻烦。”
曼达将果酒交到马克手里,贴身收好金币,这才心满意足道:“你是马克吧,我记得你,上次和朗姆大叔一起来的。既然朗姆大叔遇到了麻烦,那么我会原谅他的,你代我转告他,曼达是他永远的朋友,嗯,丽莎小姐晾制的鱼干味道真不错。”
马克拍了拍矮人的肩膀,没有再说什么,拎起果酒便向朗姆大叔的家里赶去,他的内心非常着急,隐隐觉得,朗姆大叔家里一定发生了什么。
当马克来到朗姆大叔家的小院,入眼便是一具血淋淋的尸体,不错,那正是朗姆大叔的尸体,这一点,马克是从他脚上那双破烂不堪的草鞋上面证实的,马克记得,朗姆大叔因为时常走山路,鞋子坏的很快,但因为生活窘迫,很少添置新鞋,这里的鞋子大多是由兽皮制成,在沿海小镇,兽皮的价格非常昂贵,并不是普通人家所能承受的。因此朗姆大叔常穿在脚上的,都是由丽莎编制的草鞋。
丽莎疼爱父亲,将平时的花销一点一点积攒下来,积攒了很长时间,为朗姆大叔买了一双柔软轻便的兽皮靴,但是朗姆大叔舍不得穿,一直将那双靴子留着,后来马克几乎赤身裸体的来到他们家,那双靴子,便穿在了马克脚上。
马克低头看着脚上靴子,似乎看到了朗姆大叔的笑脸,他缓缓走到那具血淋淋的尸体边,脸上无悲无喜,只有眸中时而闪烁着莫名的神采。
很难相信杀死朗姆大叔之人,恨他到了哪种程度,竟将他的肚皮生生刨开,上面甚至洒满了海盐。
马克将流趟在地上,黑乎乎散发着恶臭的内脏,捡起来塞进去,而里面的肠道却又流到地上,马克不断地重复着捡起填充工作,却始终无法将朗姆大叔的尸体还原,他脸上流露出一抹妖异的笑容,有些神经质的笑道:“嘿嘿,我就说过,对我好的人,没有一个会有好下场!”
他捧起朗姆大叔那张被鲜血和泥土混合凝结在一起的脸,摇头道:“朗姆大叔,你看,你曾经帮助那么多人,自己最终落得什么下场?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有,脸脏了没人帮你洗,尸体躺在这里那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