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马克就被丽莎银铃般的笑声吵醒。
凝神屏息,马克听到朗姆大叔爽朗的笑声传来:“丽莎听闻罗格牧师要来,激动地整晚都睡不着呢。”
丽莎大窘,怪嗔道:“父亲,我哪有您说的那样不堪嘛。”
紧接着,传来一名年轻男子的笑声:“朗姆大叔,我也非常激动。上一次海难受到您和丽莎小姐的照顾,我一直都念念不忘。最近一段时间,镇子上每天都有人受伤,我想抽些时间看看你们都不行,若不是昨天老约翰回来了,我今天也脱不开身呢。”
“你这么早过来,还没吃东西吧?”朗姆笑呵呵的问。
“哈,当然,我永远都忘不了丽莎小姐煮的汤。”罗格自嘲道:“这不,天没亮就匆匆赶来了。”
丽莎羞喜道:“我去煮汤,你们去看看马克吧。”
“是啊,马克的身体不能耽搁了。”朗姆也急着说。
“好吧,我们一起去看看……”
“……”
朗姆与罗格说话的声音越来越近,马克急忙躺下,轻轻把眼睛闭上,做出熟睡的样子。
“马克……马克。”
耳边响起朗姆大叔的叫声。马克缓缓睁开双眼,目光第一时间落在那名牧师身上。
这位名叫罗格的牧师,看起来十分古怪,不能说他长得丑,事实上,以亚特兰大陆的审美观来看,这是一个极为英俊的男人,金黄色的头发耀耀生辉,白皙的皮肤充满弹性,鼻梁高挺,唇红齿白。
让马克感觉别扭的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居然只有瞳孔一点是蓝色的,其余部分全是眼白。这还不算最古怪,马克在与他对视的时候,发现他的瞳孔会不断变化,时时给人一种凌厉的错觉。甚至,觉得这双眼睛能够看破一个人的内心。
被这双眼睛盯着,使人总感觉不安,所幸朗姆大叔在这个时候凑上来,询问自己的身体情况,这才让马克暗暗松了口气。
罗格收回目光,凝重道:“我观察他的身体受创极为严重,全身骨骼都有裂痕,使用圣光治愈的话,大概要一周时间,也无法保证他能恢复到最初状态。”
一瞬间,马克的身体被冷汗浸湿,很难想象,肉眼是如何穿透皮肉看清别人身体骨骼的,这一点,他自问无法做到,即便使用元神之力,也最多只能感触到。
朗姆大叔眼中流露出伤感的颜色,叹息道:“光明神保佑,这可怜的孩子。”
罗格却微微笑道:“老约翰这次从神殿回来学会了高等治愈术——圣光护佑。他传授给了我。”
“那就是说……”朗姆脸色一喜。
“不错,圣光护佑可以使他在短时间内恢复如初。”罗格肯定的说道。
马克感觉到他隐瞒了什么,因为他在说话的时候,眼角微微抽搐,似乎有些挣扎。
朗姆大叔激动地搓着手,嘴里不停地念着:“赞美光明神,赞美光明神!”完全没有注意到罗格的变化。
罗格暗暗摇头,仿佛下了某种决心,沉声道:“朗姆大叔请先离开这里,我要开始治疗了。”
朗姆急忙点头:“好孩子,你的仁慈会获得光明神最深切的关爱。”
等朗姆退出了房间,并把门关上之后,罗格沉着脸在马克床边坐下,淡淡说道:“以我的能力,勉强可以把你治愈,但我的身体也会因此受到损害,毕竟圣光护佑不是我这种初级牧师所能熟练运用的,知道我想说什么吗?我是想请你给我一个帮助你的理由。”
“很遗憾,我没有任何能够说服你的理由。不过……我有一些疑问,你能回答我吗?”马克咬牙撑起身子,勉强坐了起来,他不喜欢仰视别人,也讨厌别人俯视自己。
“说说看。”罗格对他的表现不以为意,淡淡说道:“我仅回答我可以回答的问题。”
“其实很简单。”马克说道:“原本你可以随便找一个借口推脱朗姆大叔,不用给我治疗。但你却没有,尽管这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可你还是答应了下来,我真的很想知道,这究竟为什么?难道,这世间真有人不计个人得失吗?我很难相信!”
看着马克茫然的目光,罗格原本呆板的面孔渐渐有了鲜活之色,回忆着说道:“我们大概是同一类人。在没有遇见朗姆大叔之前,我就曾问过自己,光明神,真的爱世人吗?为什么?”
他笑了笑,自嘲道:“你可能觉得我疯了,居然会怀疑自己的信仰,有时候我会很迷惘,对自己的信心不足。后来老约翰告诉我。信仰的本质是相信其正确,甚至宁愿相信其正确,不在于其是否真实,信仰是心灵的寄托,我们信仰光明神,宁愿将他想象成为我们所希望看到的那样。”
见马克直呆呆的目光,罗格恍然拍了拍脑门,“你看,我是一个合格的信徒,不过……我把话题扯远了。”
“我想,我大概明白了你的意思。”马克沉声道:“你信任朗姆大叔,尽管,有时候他做了错误的决定。”
“可以这么理解,善良的朗姆大叔值得我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