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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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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曾经的荣耀 第七百零七章 啊!死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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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一样全部染黑,结果一个个,都整得跟刚从烟囱里爬出来似的。其实他这样做,一开始只是为了保护这些“骑士”——毕竟自己可以拍拍**走人,但这些人,以后还要留在这边混啊,万一被认出来,以后岂不是连家都回不去了?

    但是被其中某位“黑哥”的小白牙吓了一跳之后,老包突然又有了新的想法:反正连巫妖都有了,何不再弄出点“死灵骑士”出来耍耍?

    说干就干!

    与是马鬃和马尾上,被他涂上了荧光药剂,只不过老包做了点手脚,让光芒变得发红而已,甩动起来,还颇有几分烈焰翻卷的样子。至于四蹄上的火,倒是真火,只不过先用石棉包裹,再外面最底下,是一个装满了酒精的囊子。

    上过物理实验课的都知道,酒精灯的火焰层次很明显,最里面的“内焰”其实只有六七十度,人体完全能够承受,你甚至可以让酒精在你手上燃烧,就是时间别长了,否则一样会烫伤。

    而裹了石棉就不同了,老包亲身感受了一下,发现只是暖烘烘的,一点都不灼人。

    唯一的问题,就是酒精的火焰偏蓝,于是老包在酒精中,还加了一把食盐,这下子火焰就变成了橙黄色,也明亮得多了。

    据说在电影特技中,那些人在火里滚来滚去的镜头,就是这么拍出来的,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他如此执着地在这里用酒精,而不是像鬃毛处那样用荧光药剂凑合,还真是中了电影的毒。

    你想那尼古拉斯·凯奇骑着大摩托,一路燃着火上房的镜头多酷啊!

    可是这一酷,却酷出了问题:要知道马可不是摩托,畏火的天性,哪能说抗拒就抗拒?虽然腿上的火只是暖烘烘的,但眼看到自己腿都着了,那还有不惊的道理?

    无奈老包只好先把马眼给罩起来——用夜辉石。这也是为什么那拜恩斯玛特,不敢肯定“梦魇”的眼睛是不是喷火的原因所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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