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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沙场砺兵 卷八 百年积怨 第一百二十七章 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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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利亚提出租借部分未开垦土地,希望将部分日本人转移到加拿大与澳大利亚。最重要的是,日本首相亲自向美国总统发出请求,希望美国能够为日本提供紧急贷款与部分重要生产设备,帮助日本度过战后的艰难时期。

    美国没有立即答应日本的请求,加拿大与澳大利亚也没有立即做出回复。

    原因很简单,不管答应还是不答应,只要共和国没有解除战略封锁,都没有实际意义。

    12月1日,停战谈判式开始。

    在首轮谈判的第一次会上,北山志川提出了日本的要求,即共和国立即解除对日战略封锁,允许运载难民与工程部队的船只离开日本本土前往伊豆诸岛,在此期间停止对日战略轰炸,承诺不对伊豆诸岛发动军事打击。阎尚隆提出了共和国的要求,即按照共和国提出的实际控制线停火,允许在琉球群岛进行独立表决,向共和国移交战争罪犯,赔偿共和国因战争造成的损失。

    双方关心的题并不一样,但是谈判没有破裂。

    北山志川在第一点与第四点上有提出异议,毕竟日本没有能力改变实际停火线,即便日本不答应,共和国也可以通过军事行动达到在谈判中提出的实际停火线,从而扩大战争规模、拖延谈判进程。赔偿也不是问题,战后日本不会剩下多少值钱的东西,给不给得起赔款都的个问题,还在乎是否赔款吗?

    问题是,北山志川坚接受第二点与第三点。虽然琉球群岛的土著居民一直在谋求独立,但是日本不可能承认琉球群岛的独立地位。如果琉球群岛独立,日本不但会失去南面的屏障,也将永远失去复苏的机会。移交战犯更让日本无法接受。共和国没在“战犯”问题上给出明确定义,到底谁是战犯,还不是共和国说了算?如果答应将战犯移交给共和国,与引颈就戮有何区别?

    阎尚隆提出的不是四点要求,而是点要求。

    只要日本在任何一个问:上不做出让步,共和国就不会做出让步。

    12月3日,北山志川在第二个问题上做出让步,只是要求共和国不得在战争期间驱逐琉球群岛居民,独立表决必须在第三方监督下进行。

    阎尚隆的回答很简单,共和国将尊重原住民的选择,如果原住民愿意返回日本,共和国将为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独立表决可以在第三方的监督下进行,但是必须由共和国指定监督国。

    又谈了2天,北山志川不得不让步。

    在第三个问题上,日本的态度一直非常坚决。

    12月6日,阎尚隆发出最后通,如果日本不能在24~小时内给予正面答复,共和国将退出停战谈判!

    牺牲个人,还是牺牲整个民族?

    不得不说,大和民族有其值得尊重的地方。

    在个人存亡与民族存亡之间,村上贞正最终选择了后者。

    12月7日,北山志川按照村上贞正的指示,正式答应向共和国移交战犯,只是移交时间订在停战谈判结束之后,在此期间,因为日本并未正式承认战败,共和国也没有获得最终的胜利,所以不存在由战败国向战胜国移交战犯的问题。

    对于日本的答复,阎尚隆没有表示异议。

    说实话,日本能够做出全面让步,已经超出了共和国的预料。按照王元庆的预测,日本很有可能死扛几个月,直到最后才做出让步。要求日本移交战犯,实际意义并不大,最多只是精神上的胜利。从现实情况看,共和国也不可能要求日本在战争期间移交战犯,因为共和国确定的战犯名单中,包括了村上贞正、东机谷胜、佐藤信斋、高岛凡一、山鹿素静、北山志川等日本军政要员。如果立即移交战犯,日本国内局势必然失去控制,之前在谈判中获得的所有利益都将付诸东流。

    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后,共和国正式承诺部分解除对日战略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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