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然后分头逃窜。
原本寂静的公主岭,因为这两个大家伙的嗷叫,一下子变得鸡飞狗跳起来。原本栖息于树顶上的小鸟,潜伏于草丛中的野兔,隐藏在树底下的毒蛇,都全部被惊动了,树顶上。草丛中,同时发出稀里哗啦的声音。
萧骞迪和秦迈等人,马上冲了上去。
受伤地野猪受到攻击,变得异常的猖獗,不要命的瞎跑。其中一头居然顺着土坎跳起来,一把将萧骞迪扑倒在地上。萧骞迪手中的横刀也被它撞开了,它压在萧骞迪的身上,伸出长长的獠牙。就要去咬萧骞迪地喉咙。幸好萧骞迪的反应也够快,双手紧紧地抓住了野猪的獠牙。愣是不给它前进半步,但是野猪十分地凶猛,前腿后腿都不断的猛刨,将萧骞迪刨地遍体鳞伤。
刘鼎急忙冲上去帮忙,随手举起匕首,一刀捅入野猪的心脏,那野猪不断的挣扎着,猪血剧烈的跳动着,但是它依然在疯狂的想要咬断萧骞迪的喉咙。总是刘鼎连续插了它三四刀也没有断气。直到另外一个鬼雨都战士冲过来,横刀深深的刺入它的心脏,跟着又反反复复的捅了四五刀,那头野猪才嗷嗷叫着慢慢没有了声息。
至于另外一头野猪,倒是没有那么麻烦,它被射中以后,居然冲着令狐翼过来了。令狐翼抽刀在手。侧面一个轻巧地反刺,就刺中了这头野猪地心脏。野猪顿是扑倒在地上,怎么都挣扎不起来了。那边秦迈过来,补上两刀,这头野猪就算是了结了。
萧骞迪身上全部都是猪血,受伤的地方的确不少,幸好都是皮外伤,手指因为和野猪的搏斗,疼痛的厉害,他爬起来以后拍了拍,狠狠地朝地上吐着口水。这该死的野猪也太不讲义气,居然冲着他冲过来了,这一路上他是最温柔的一个,还没有射出一箭呢!难道,野猪也知道欺软怕硬吗?
秦迈和令狐翼初步衡量了两头野猪地重量,加起来也差不多四百五十斤,对于今晚地踏歌会来讲,显然是足够了。刘鼎于是命令收队下山,大家砍了数根手腕粗的大毛竹,用来扛野猪,四个人扛一头,顺着山路慢慢地下来。{第一看书}到了山脚下以后,从走马岗军营前来打秋风的沈梦等人,就嘻嘻哈哈的接过去了。
“这么好玩的事情,居然不叫我们,你们也太不讲义气。”沈梦在秦迈的身边嘀咕。
“你小子要上去,肯定是第二个萧骞迪。”秦迈低声的说道。
沈梦当然不服气,不过最后并没有辩解。隔行如隔山,这萧骞迪打架杀人是厉害,但是说到打猎,那就差的不是一星半点了,他沈梦有何尝不是这样?他立刻转换了话题,兴奋的说道:“听说今晚的踏歌会,霍山县的年轻姑娘都会参加?”
藏勒昭从前面回过头来,明确的回答:“是的!”
沈梦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说道:“兄弟的机会来了!”
藏勒昭说道:“小心你家里房间太少,摆不下这么多的姑娘。”
沈梦不以为然的说道:“我又没说娶她们……你们就是死脑筋!”
说说笑笑间,一行人回到了蓝家大院。一路上,遇到霍山县的居民,也都在紧张而兴奋的准备今晚的踏歌会,尤其是那些年轻的小伙子小姑娘,更加要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求能够成为今晚最引人注目的,也要让自己在对方的心目中留下最完美的形象。这踏歌会,本来就是为少年男女准备的,作为主角的他们,怎么能不全力以赴呢?
当天晚上,月暗星稀。
密密麻麻的火把,照亮了整个霍山县,也照亮了大半个天空。站在蓝家大院的台阶上看出去,在衙门的附近区域,就如同是熊熊燃烧的钢炉,可以将里面的一切都融化掉。为了增加火把的透明度,民众甚至将整棵的干枯的大松树砍下来,几个人抬回去,整棵松树点燃以后,就如同是碗口粗的火炬,熊熊烈火,升腾不息,给这秋夜增加了无穷无尽的能量。
踏歌会,从刚刚入夜的时候就开始了。尽管相关的大人物都还没有到场,但是没有关系,先期到达的民众,已经自娱自乐,在衙门前的广场上尽情的舒展着自己的身躯。入夜以后,到达的人们越来越多,踏歌会的气氛,也变得越来越热烈。越来越轰动了。
踏歌,这一古老地舞蹈形式源自民间,远在两千多年前的汉代就已兴起,到了唐代更是风靡盛行。所谓“丰年人乐业,陇上踏歌行”,它的主题是民间的“达欢”意识。而古典舞《踏歌》虽准确无误地承袭了“民间”的风情,但其偏守仍为“古典”之气韵,那样一群“口动樱桃破。鬟低翡翠垂”的女子又如何于“陇上乐业”呢?《踏歌》旨在向观众勾描一幅古代俪人携手游春地踏青图,以久违的美景佳人意象体恤纷纷扰扰的现代众生。
霍山县地民众已经有好多年没有举行大型的踏歌舞会了。因为在过去地日子里,匪徒常常前来侵扰,生命和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证,时时刻刻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哪里有兴趣举行踏歌会?但是今天不同!今天,鹰扬军已经基本上击溃了大别山匪徒的主动进攻,严重的削弱了大别山匪徒的实力,给霍山县的民众们创造了一个相对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