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因为流苏的关系吧,我对女人喝酒并没有什么抵触,毕竟,现代都市白领生活节奏紧张,工作压力巨大,而缓解紧张释放压力最主流的消遣方式,莫过于三五结伴到酒吧坐上一晚,小酌几杯,以我为例,在我所接触到的女人之中,不能喝的不少,但不会喝、不喝的基本没有,偶尔碰到一个滴酒不沾的女人,我也会觉得她那样的才是另类。
所以,虽然并不喜欢,但我也不是因为讨厌冬小夜喝酒才让她戒酒的,我的目的只有一个:剥夺她最大的喜好,让她以为我们的性格和喜好有很大的差异,从而觉得我们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并不合适
人不可以太自私,我无法否认我喜欢冬小夜,但就是因为喜欢,才更不希望她和我在一起,那样对她太不公平。
可楚缘和东方并不知道我的苦心,那一脸质疑,让我好一阵心虚。
“小夜,真是委屈你了”林志见我放弃追究警方的责任,这才压抑着奸计得逞的喜悦,走出来打圆场,道:“小楚啊,现在咱们可以谈谈那两个绑匪的事情了吧?”这货的声音略有些颤抖,即便怎么努力掩饰,也掩饰不了他劫后余生般的激动心情。
我瞪了这狡猾的混蛋一眼,笑呵呵道:“当然可以。”
王猛从办公桌上拿起我和楚缘做好的拼图打印件,迫不及待的将话题拉回了正轨,皱眉问道:“这个嫌犯戴了头盔,只露出了眼睛和眉毛,并且没有任何显著的特征,你真的确定你见过他?”
“我确定,不止我见过,小夜也见过,就在上周六,而且,我们所以肯定见过他,并不单单是因为对他的样貌有印象,”我敛起了虚伪的笑容,与冬小夜对视一眼,沉声道:“在柳晓笙出院后举办的party上,这人,就站在一个叫做沙之舟的男人身后”
林志将宝押在了冬小夜身上,相信以她的能力,只要跟我寸步不离,就足以保护我,所以他才会因为冬小夜经常被我甩开而大雷霆。的确,冬小夜作为一个刑警的嗅觉与行动力都是出类拔萃的,例如,昨天一眼便将两个绑匪断言为‘可疑的人’,她的根据与思维逻辑与我恰恰相反,我认为真正可疑的人应该尽量将自己伪装的普通,而冬小夜则认为,现在的犯罪者都拥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他们就是在利用像我这样的心理,故意以可疑的形象大大方方的出现在我们面前,以此来打消我们的戒心
林志甚至坦言,即便是他,恐怕也不会将那么显眼的两个人当做怀疑的对象,由此可见,冬小夜的嗅觉是与生俱来的,林志对她的信任是正确的,而事实也证明,没有冬小夜,我和楚缘就死定了,但林志没想到的是,冬小夜之前在柳晓笙的宴会上伤了右手,因此没能制服任何一个歹徒,猎物掉进了警方精心设计的陷阱里,却又在警方的眼皮子底下溜掉了。
冬小夜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她原本就不清楚这个计划,林志昨天有意躲着我俩,不单单是因为他隐瞒了我们警方的龌龊计划,心里有愧,更是精神受挫。守株待兔,相同的机会是不会出现两次的,这次失败了,意味着这个计划就此失败,责任毫无疑问的属于林志,他哪还有心情来见我们啊?抓到人了,他对我还能有个交代,人跑了,他见了我们,该说些什么?
他只能说一句‘对不起’,然后仰起脸来等待我的拳头,就像他刚刚做过的那样
不过现在,林志很兴奋,因为,我和冬小夜都察觉到了那两个在市停车场的监控录像里都没有留下任何参考价值的绑匪的身份,又或者说,最有价值的证据,已经被记录在监控录像中了——戴着头盔不可能看到身后情况的绑匪,在被冬小夜用枪顶住猴脑的时候,毫无犹豫的选择了反抗,你可以说他对头盔的质量很有信心,认为七七式手枪根本打不穿,但你无法解释,他为什么认准了冬小夜是左手拿枪,转过身来就直接抓住了她持枪的手腕,要知道,现实中惯用右手的人要远远多于左撇子,而那绑匪本人,也是惯用右手的。
深信顶在自己脑后的是把真枪,深信冬小夜不是在诈唬他,是因为他知道身后的人是冬小夜,他仅凭声音就认出了虎姐,证明他原本就认识冬小夜,既然如此,就更应该知道冬小夜并不是一个左撇子,但他仍然断定虎姐是用左手拿枪,为什么?因为他确定冬小夜的右手受了伤,伤到了不能握枪的程度!
虎姐是在柳晓笙的宴会上伤到手的,当时知道她受伤的人不少,但真正看到她伤了哪只手,伤到什么程度的人却屈指可数想到这里,自然而然就会想到害冬小夜受伤的沙之舟,想到了沙之舟,当时并没有怎么留意过的马仔的样貌,也就渐渐在脑海中得到了还原,与那其中一个绑匪的脸渐渐的融合到了一起。
龙啸天案终于出现了突破口,只要抓到了沙之舟,自然就知道是谁指使他来绑架我的。依我看来,沙之舟本人就是主使者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他并非北天人,与龙啸天也没有任何瓜葛,若说他是为了报复冬小夜,特意用许恒案做幌子,又未免太牵强,知道许恒案和龙啸天案闹的这么轰动,所有人都避之不及,生怕扯上关系,他会为了个人恩怨就掺上一脚吗?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