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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灵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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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与侦破》转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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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我国浙江省吴兴县杨家埠发掘出一具软尸,其形态特征与泥炭鞣尸相同,但不是在泥炭中形成的,而是发掘于墓**棺材之中,但其形成原理是一致的,都是酸性物质作用的结果。

    与其他保存型尸体一样,泥炭鞣尸由于可能将生前的一些特征固定下来,因而法医学研究它也是具有一定意义的。

    14.动物对尸体的破坏

    人死后尸体除了要受到细菌作用发生**现象而外,还要受到某些动物的毁坏。动物毁坏尸体所造成的啮痕,有时很难区别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给法医学鉴定带来一定的困难。

    一、昆虫对尸体的毁坏

    蝇蛆、蚂蚁、蟑螂等多种昆虫都能毁坏尸体,其中最常见的蝇蛆和蚂蚁。

    蝇蛆对尸体的毁坏,在法医学检验中比较常见,而且蝇蛆生长迅速,对尸体软组织的破坏很快。在夏季,如果没有防蝇设备,苍蝇即能在死者口角、鼻孔、眼角、外耳道、肛门、外明部、创口等处产卵。这些卵经10~30小时,即可蜉化成蛆。蛆虫能分泌一种溶解蛋白质的液体,使尸体软组织溶解消失,而蛆则从中吸取营养逐渐长大,变成蝇蛹,进而成长为苍蝇。蝇蛆对尸体软组织破坏的速度是惊人的,在夏季,婴儿尸体在6~8日内,成年人尸体在3~4周内,就被蝇蛆吃尽软组织,而只剩下骨骼。

    蝇蛆毁坏尸体有蛆虫或蛹壳可见,容易鉴别。另外,根据苍蝇的生活史还可判断死亡时间。这将在后面详细讲述。

    蚂蚁蛀食尸体多发生在表皮剥脱或皮肤柔软的部位。有时形成皮肤咬伤,有时形成大小不等的圆形、椭圆形或近似方形的组织缺损,切开皮肤,有时可以见到蚂蚁群集。

    二、鸟兽对尸体的毁坏

    在法医检验中,鼠和犬对尸体的破坏比较常见。老鼠咬伤尸体的特点是:多在眼睛、嘴唇周围,耳廓和其他暴露部位亦可见到。其损伤一般创口不大,创缘不整齐,有锯齿状啮痕,通常较浅,可达皮下肌膜。

    犬咬食尸体破坏性较大,有的甚至发生肢体断离。被咬伤的尸体呈撕裂状,创面肌肉纤维不整齐,骨质上可遗留犬齿咬痕;在尸体上可见条状犬爪搔痕,衣服上和现场上可能遗留有犬毛。

    此外,乌鸦和鹰等鸟类亦可毁坏尸体。乌鸦和鹰等啄食尸体,可造成皮肤、肌肉缺损,边缘不整,深浅不一,有扭转、撕扯伤痕,有时可见鸟类爪痕。

    水中的鱼、蟹类动物,多咬食尸体的突出部位、软组织,可形成边缘不整齐的死后损伤。

    15.对死亡时间的神奇推断

    在法医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死者的死亡时间,可通过其家属和知情群众容易弄明由的,不需要专门的推断。但是,在无名尸体、江河中的浮尸、杀人碎尸、杀人移尸以及其他死亡时间不明的案件中,准确地推断死亡时间,便往往能为分析罪犯作案的时间、确定侦查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在国内外的法医学研究中,死亡时间的法医鉴定,一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其研究方式已从肉眼观察逐步发展到组织学、组织化学、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等先进的技术检验。但是,由于尸体变化要受到自身的和来自客观外界的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不可能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标准,采用各种方法推断出时间也只是一种大致时间,不是绝对精确的。另外。由于单独使用任何一种方法进行鉴别,都有较大的误差。不能得到较为可靠的结果,因此,死亡时间的鉴定,应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分析。目前主要有:

    一、根据超生反应推测

    人死后,躯体的组织、器官对刺激还能发生一定反应。其种类很多,可用作推测死亡时间的超生反应有:

    肌肉的超生反应:人死后2小时内,几乎所有肌肉受机械刺激后均可发生收缩反应,尤以肱二头肌为甚,并且不受环境气温高低的影响。死亡2小时后,则多半只能引起打击处肌肉收缩。死亡超过5小时,一般即不再发生明显的肌肉收缩。

    死后皮下出血:在进行上述机械刺激试验过程中,被打击的部位可形成皮下出血斑。其出现率随死后时间的延长而迅速下降。

    瞳孔的超生反应:人死后在一定时间内,眼内滴入或注入药物,可引起瞳孔反应。死后4小时,在结膜囊内滴入依色林或阿托品等药物,可发生相应的缩瞳或散瞳反应。如将药物直接注入眼房内,则死后20小时,仍可是阳性反应。

    汗腺的超生反应:汗腺在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作用下,死后30小时内,可有发汗反应。

    二、从眼和眼底变化推测死亡时间

    眼压变化:正常人的眼压在14~21mmHg之间,死后10分钟可降低为10mmHg,20分钟可降低为7mmHg。开放性颅脑损伤的尸体,眼压下降较快,眼球变软。

    角膜变化:死后数小时角膜出现斑块状混浊,12~24小时呈半透明状,36~48小时高度混浊,难以透视到瞳孔。尸体的眼睛关闭时,角膜变化要慢得多。角膜变化还在较大程度上受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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