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仔细看的话,这个小偷儿还真的很像是个女孩子,他可是实实在在的男人,年龄比凌晓天还要大一些呢,由于身材矮小,平时穿大衣服戴帽子,基本上没有晒过太阳,皮肤像女孩子一样白,其实这才是他最好的伪装,就算是失手了,事主见他这个样子,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追究什么,更何况他很少很少有失手的时候。
两双眼睛瞪在一起,谁也不肯退让半分。
小偷儿仗着自己是本地人,虽然平时也会对自己人下手,不过毕竟凌晓天是外地人,就算是现在发生了争执,大街上的人也会帮他,而不是帮助凌晓天。
凌晓天想的更简单,有理走遍天下,我是在抓贼,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老不死的说:“小子,强龙不压地头蛇,咱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为好,就不要跟他计较了,反正也没有偷你什么东西!”
想想也是,与其在这里跟一个小偷儿浪费时间,还不如早一点赶往密林里去修炼呢。
“说出你的名字,我可以当成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凌晓天心里已经“原谅”了眼前的小偷儿,不过嘴上可不愿意吃亏,恶狠狠的说:“你要是不说实话,我就跟你耗到底!”
小偷儿最怕的就是麻烦,他苦笑一下,说:“好吧,我认栽,我的名字叫王镛,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好了我已经说了,看你衣着光鲜,像是贵族子弟,不会说话不算数吧?”
“当然不会!”凌晓天说话的同时,已经放开了手。
王镛见凌晓天不再追究,气焰顿时嚣张起来,道:“哥们儿,我今天栽在你的手里,改天一定会找回场子的!”
“那就祝愿我们有机会再见面吧!”凌晓天笑着说,抬头看了看广场中央的雕塑,说:“估计我以后很难会来这里了,你想要找回场子的话,先要有本事找到我才行!”
“哼,我王镛活了这么大,还没有找不回的场子!”王镛用挑战的眼神看着凌晓天,说:“我根本不用知道你的名字,也能找到你,你等着!”
“好啊!”凌晓天转身就走,留下一句话:“还是先好好练练吧,你的本事着实不怎么样!”
王镛就要终还是忍住了,他等着凌晓天的背影,咬牙切齿。
凌晓天并不知道,刚才简单的几句话,日后竟然成就了一个名彻大陆的人物——盗王。
结束了刚才的小插曲,凌晓天继续去往东南角的杂货店,那位美女仍然是没头苍蝇一样,东转转西转战。
其实美女很想开口询问路人,只是那些人老是用色狼的眼光看她,让她觉得很不自在,所以,她宁可自己慢慢找,也不愿意开口。
典型的死要面子活受罪,凌晓天就从来不会这样。
马上就到杂货店了,一个卖装备的摊位出现在凌晓天的正前方,谁说斗士装备都是在店里买卖的,这里也有地摊货!
“老不死的,你说这里有没有好一点儿的装备呢?”凌晓天打量着架子上的几十种装备,有武器也有防具,不管怎么说,地摊货就是地摊货,跟店里的相比较,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都很一般!”老不死的想也不想得说,不过很快纠正道:“虽然都是残次品,不过以你现在的实力,倒也配得上你,想必要比店里的便宜很多,买上一把武器也行,总比你你捡来的那把牛耳尖刀好一些!防具嘛,没有任何的必要,都是些垃圾,省得你穿上之后,以为能起到多大的保护作用呢,万一在密林中因为这个而掉以轻心,是很容易丢掉小命的!”
“哇靠,你什么意思!”凌晓天嘴上不赌气,不过还是停下了脚步,抬头看着架子上的武器。
“小兄弟,想要什么?”摊主是个中年人,笑眯眯的走过来说道:“我这里的装备都很不错的,而且价格公道!”
凌晓天指着一架子的武器,说:“哪一种比较好一些!”
架子上的兵器种类有好几种,除了数量最多的长剑之外,还有刀枪一类的兵器。
“我的剑是很不错的!”摊主是个生意精,见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像凌晓天这样打扮的公子哥,一般对长剑比较感兴趣,拿着剑会让他们觉得自己更帅,几乎没有人会选择长枪或者是刀斧一类的兵器,就算他们很精通刀斧这类兵器,也还是会选长剑。
摊主指着其中的一把,说:“这把剑是最好的,不管品相和材质都没的说,能够满足二十级以前的需求,您”
老不死的马上告诉凌晓天:“这把剑华而不实,除了能够增加使用者泡妞时候装酷的成功率之外,没有任何的作用!”
“哦,那你说哪一把稍微好一些?”凌晓天很“虚心”的问道。
“最下面一排,最右边那把!”老不死的想也不想的说。
最下面,最右边……我靠,你诚心忽悠我是把,那把剑超级难看不说,而且已经生了铁锈了,能是好剑吗?
对,剑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装饰之用的,凌晓天并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可是一把任何装饰都没有,乌黑的剑身乌黑的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