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干正事要紧!”老不死的吼叫声在凌晓天的耳朵里响起:“咱们来这里是买地图的,不是看美女,你丫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凌晓天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嘴角,靠,那里有口水,你个老不死的,我看看美女怎么了,美女本来就是让人看的,再说了,我是用欣赏的眼光,一点儿亵渎的意思都没有,有什么关系?
要是手上有一面镜子的话,也许凌晓天就不会有这么的理直气壮了。
美女注意到了凌晓天灼热的目光,嘴角不屑的往上挑了挑,然后重新转过头,再次留给他一个背影。
美女一定不是本地人,凌晓天很快就做出了判断,根据有两点,一是她左顾右盼分明是在找东西,说明她对这里并不熟悉;第二是如此一个美女,要是本地人的话,这里的人不可能不认识她,大家看她的目光根本不是那种看熟悉的人。
凌晓天判断的没错,美女和他一样,只是很偶然的到了这里。
算了,老不死的说的对,正事儿要紧,凌晓天好不容易把目光从美女的身上收回来,往东南角方向走去,其实他的心里还是很向往能与这个美女认识,就算是说上一句话也行。
可惜,美女并没有给这里任何一个人机会,目不斜视的穿过了广场。
“你能不能集中注意力?”老不死的再次吼道:“你的右侧有个小偷儿,已经主意你很长时间了,你要是不想自己被偷的话,就把眼睛收回来!”
“呃!”凌晓天闻言,用眼睛余光看了一眼,他的右边果然有个身材瘦小的人,身体裹在一件有些肥大的袍子里,头上带着一顶渔夫帽,遮住大半张脸,不过凌晓天能够感觉到,从帽檐里射出两道锐利的目光,可见这个小偷儿不仅仅是个惯偷儿,而且是此中高手。
只是,凌晓天现在还没有看出来,这个小偷儿是男是女。
靠,顶上老子了,真以为老子是大款啊,我的衣兜儿比脸都干净,虽然有一些金币,但这可是我以后生活的依靠,谁也别想拿走!
既然已经知道有小偷儿在身边,凌晓天多了个心眼儿,不过他并没有表现在脸上,脸上的表情甚至一点儿都没有改变,大摇大摆的往前走,他想要偷儿究竟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对他实施偷窃。
其实凌晓天的东西都放进了乾坤戒,戒指现在也是隐形状态,敞开了让小偷儿来偷,他能偷走什么东西?
有个老不死的在身边果然不错,凌晓天再次体会到了他存在的重要性。
小偷儿伪装的很好,不紧不慢的跟在凌晓天的身边,时不时的看看广场上的其他东西,只是用余光密切的注意着凌晓天。
美女走到广场的尽头,应该是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得不去往另外一个方向,这个方向正是凌晓天的目的方向。
小偷儿见凌晓天并没有注意他,特别是看见了美女之后,眼睛更加的发直,就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了,加快了脚步跟了上来。
凌晓天在心里冷笑一下,心想你终于忍不住了我怎么抓你个现形!
小偷故意脚下一个踉跄,朝着凌晓天冲过来,这一**作做的很自然,为了达到他不是故意的,甚至在歪倒的时候,身体故意侧向一边,这样的话,就不会直接装上凌晓天,理所应当的,就算是有小小的身体接触,作为他下首目标的凌晓天也不会介意什么,换成了任何人都百试不爽。
这是小偷的绝活儿,百试百灵,可惜啊,他今天算是选错了目标。
凌晓天下意识的快步跨出一步,小偷儿并不在意他这样的动作,他对自己很有信心,没有身体接触也能在到底之前将手伸进凌晓天的衣兜,这样的距离足够他作案之用。
小偷儿被遮住的脸上露出了微笑,他以为自己要成功了。
很显然小偷儿是本地人,偷自己人没有什么意思,再说了,只要有人在大街上被偷了,一准儿会想起他,他还得将偷来的东西退给人家,所以,一般情况下,他们都是选择外地人作为目标,外地人在这里停留的时间比较短,又是人生地不熟,丢了东西往往都选择自认倒霉。
手顺利的伸进了凌晓天的衣兜,小偷儿心想这位穿着不凡的公子哥一定是个有钱人,今天一定会有不错的“收成”!
摸,好像摸到了什么东西,软软的,温温的。
不对啊,金子是硬的是凉的,不是金子!那是什么呢……怎么摸起来这么的……好像有骨节的存在……坏了,是手!
小偷儿的冷汗马上冒了出来,下意识的想要把自己的手抽回来,就算是摔个狗啃屎也认了,人有失足马有失蹄,行窃不成功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
有这么简单吗?
没有!
凌晓天手一翻,将小偷儿的手握住,那只手不大,软软的,很像是赫连惜月的小手。
难不成是个女孩子?不能吧,凌晓天刚才明明看见一个男孩子的脸。
手被凌晓天握住,小偷儿并没有惊慌,而是继续往地上摔倒,这样的话他就有理由解释自己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