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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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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七章 【幸福,只是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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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在这里,我熟悉的一切都在这里。在这里的旷野,这里的山上,我能找到吃的,穿的,喝的,我知道怎么在这里生存。野火镇上的人虽然狡猾了一些,但是这里的人却格外讲规矩,我们这里遵守的是一种丛林法则,你强你就是老大,大家虽然都很凶狠,但是都把规矩摆在明处,这些规矩简单明了,按照规矩来就相安无事。总的来说,野火镇上的人虽然凶悍一些,但是却还算简单。

    可是我却听老家伙说过,拜占庭帝国里,哪里的人都很复杂,尤其是那些有钱人,那些贵族,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当面亲人,背后捅刀子,就算是野火原上那些吃人的野兽,都比不上那些家伙讨厌。与其去那种地方,我还不如留在野火镇罢了。况且,我这个人什么都不会,除了在这里打猎,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你……你是一个难得的勇士,你可以去当武士,可以去当侍卫!像你这么厉害的身手一定可以……”可怜虫急忙道。

    夏亚重重哼了一声:“你是让我去给人当奴仆吗?”

    他用力摇头:“我宁可去当佣兵,风餐露宿,过冒险的日子,用血汗来吃饭,也不去当什么狗屁侍卫!哼,给那些脑满肠肥的有钱人和贵族当保镖——他们坐着的时候大爷我站着?他们吃饭的时候大爷我看着!就算他们上小妞的时候,大爷我还得在门外站着望风?算了吧!那种事情,我才不会去做!我可不喜欢看人脸色。”

    可怜虫立刻知道失言:“啊,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知道你这个人是不喜欢受束缚的,可是……你可以进军队啊,以你的身手,如果你愿意……”

    以可怜虫的身份,如果夏亚想从军的话,那么自然可以为他谋一个好的出身。虽然说不定是就此荣华富贵,但是至少“平步青云”却是差不太多的。

    从军?

    夏亚眼睛亮了一下,似乎有些心动,可随即他就摇头道:“算了,我还是比较喜欢当猎魔人,无拘无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当兵的话,像我这样的人,只怕没几天就会因为违反军令被砍了脑袋呢。”

    “不会的,其实你可以……”可怜虫一着急,险些就叫了出来,随即察觉到自己失态,她赶紧闭上了嘴巴。

    她本意是想说,其实可以把夏亚安排到自己居住地方,在拜占庭帝国拱卫王城的几个兵团里挑一只军队把他塞进去,有自己的关系罩着他,也不会有人为难他,而且,说不定以后还能有机会经常见面……

    夏亚笑了笑:“你怎么好像很希望我当兵的样子?难道你想去?我看你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吧!虽然你个子很高,但是却太瘦,又吃不得苦。”

    顿了顿,他继续道:“那么你呢?回到野火镇上之后,你准备去哪里?”

    “我……”可怜虫却忽然心中茫然。

    去哪里?回家么?

    回去的话,叔叔一定是要杀了自己的!而且……当自己知道那件事情之后,又哪里还肯回去?那么……去奥丁?可是父亲已经去世了,去了奥丁,自己也是一个人孤苦伶仃,况且在奥丁帝国,最注重血统,自己身负拜占庭血统,一向被那些奥丁的家伙看不起,自己如果去了,只怕今后也会生活在旁人的欺凌和冷眼之下。

    想来想去,只能去悄悄的投靠哥哥,放眼整个大陆,也只有哥哥一个人才能对抗叔叔,如果哥哥要保护自己,叔叔也拿自己没办法的。而且,哥哥从小便对自己极好,虽然两人只是表兄妹,但是却比亲兄妹关系更近几分……而且,听说叔叔身体并不好,只要自己在哥哥的安排下,找一个隐秘的地方隐居几年,等将来叔叔老去,哥哥继位之后,那么一切局面就大不相同了!

    可是……隐居几年……

    “唉,我也不知道。”可怜虫叹了口气。

    “啊,那么……你可以留下来和我在一起啊。”夏亚哈哈一笑。

    可怜虫听得心中砰砰乱跳。

    留,留下来,和这只土鳖待在一起?

    留在野火镇上?和他相依为命?穿粗陋的麻布衣服,吃那些烤饼,每天听着这个土鳖没心没肺的大笑和中气十足的骂人声……看着这个家伙雄纠纠的样子……

    好像……好像也很诱人啊……

    而且,这个家伙除了粗鄙一些之外,其实是一个心里很有想法的聪明人,他还能保护自己……而且,其实和他在一起相处时间长了,也会觉得,这个家伙其实并没有那么讨厌,相反,有的时候,觉得他骂人的样子还蛮可爱的……

    可怜虫心思纷乱起来,呼吸也有些急促了。

    想着自己回到哥哥身边,在哥哥的保护下,躲藏在某一个偏僻的地方,虽然哥哥不会让自己吃亏,少不得锦衣玉食的照顾自己,只是却从此失去了自由,不能随便走动,以免被叔叔的人发现……

    而留下来和这个土鳖在一起,就等于放弃了自己尊贵的身份,甘心和这个土鳖一起当一个普通人,简衣粗食,粗茶淡饭,没有华贵的衣服,没有精美的珠宝,没有那些仰慕恭敬的眼神,没有豪华奢侈的大房子……但是却可以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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