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顿时神志的全部回归。
周围是热气蒸腾的地面,不远处是一个胳膊自身的老长的鸭子般的人们,他们的目光中,有关切、有不屑、有鄙夷、有同情,但都只是远远的看,七嘴八舌地说。而我的耳边围着的,则是岛主、傻子等兄弟。
我最关心的,是谁在这么一声声的喊我“哥”。虽然明知道是谁,也不可能是别人,是而且也只能是yucca,这个在游戏里认的妹妹。虽然实际上因为我一直对校园里的这种暧昧的兄妹关系并不感冒,没怎么当真,谁知今天此情此景,自己的魂魄居然是背着一声声的“哥~”给叫回来的。
Yucca正蹲在我旁边,附着身子,樱红的小嘴儿几乎贴到了我的耳朵。看我醒了,这才停了那一声声勾魂的轻唤,一双黑葡萄似的美丽的眸子,仍那么毫无顾忌的关切地望着。如今的她,已是刘海齐眉,秀过耳,出落成了一个典型的小美人儿了。我这才不能不感叹与自己的愚钝,身边竟有如此的美丽,而自己却浑然不觉。
“我这是怎么了?”最清楚“我是怎么了”的我,醒来后的第一句话,居然是如此的问。这一点也不奇怪,一个昏死过去的人初醒来的感觉,正如一个人做了沉沉的梦,醒来后不知道今夕何夕的那种感觉。
“你太虚弱了!”yuccaa关切的问:“你多久没吃东西了啊?”
“我昏迷多久了?”
“只是一会儿。没事儿,可能只是暂时性休克。”岛主回答说。
我感觉恍如隔了一个世纪,却原来只是短短的一瞬。
“可能是中暑,不碍事儿。”傻子也安慰我道。
“活着真好
见这么多兄弟姐妹如此关切,我不由得这么想着,努子,才觉全身跟散架了一般,到处都是酸楚。
一个死过的人,才是最知道珍惜生命的可贵的。
生前何必长睡,死后自会长眠。这句话本是为了劝诫贪睡得人少睡点儿的,倒也说出了人生的真。难怪俗语要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圣人言“未知生,焉知死”。
常常有人寻死,旁人叹息:“死都不怕,有什么可怕的吗?”
对于一个不想死的人而言,死是最可怕的。而对于一个不想生的人来说,生比死可怕。
客观上说,生比难。无论什么条件下的生,都比死难。
所以一个一帆风顺,一无忧的人,也会寻死,因为他是无聊死的。
“生亦欢,死有何惧?”
经历了世桑,看透了红尘游戏,人心已老,万无牵挂,那样的死,才是无憾的。
而我刚刚的所谓一心死,却是因为太过遗憾而死。
死的真是不值。
仅仅因为那尚没确的失恋吗?
这也未免太过女情长了。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痴情了?红尘的一切,本来不只是过眼烟云的一场笑剧吗?我怎么会这么投入的?这么做的话,是能配得上我这个“情圣”的美名了。可然后呢?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以我这种死,以当今这种葬法,恐怕连“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都做不到的吧。不过若真的死了,也就无所谓这些了。
既然死是绝对无意义的,无论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都是毫无价值的,因为死后原知万事皆空,本就无所谓价值不价值,那么就听天由命的“活着”好了。
像个幽灵一样,无所畏惧、无所专注,笑看人生戏剧,活出真我来。
爱情?奕晴?算了吧。既然一切如戏,我又何必那么认真?死都死了,还能怎样?
现在重新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我,一个真的我。
从此以后,无论谁,无论什么,也休想在奴役我的心。我只是属于我的,我要做真的我。
懦弱和羞怯,带来的只能是委屈和耻辱。
与其唯唯诺诺生不如死的活一生,倒不如“任性胡为”的活一天来的痛快。任性胡为?呵,这本是奕晴的人生哲学,现在被我拿来主义当成自己的了。
不管了,老毛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老毛是我幼年时的偶像,随着时间的流逝,英雄的偶像总会被腐蚀倒塌的,无论是铜铸的还是铁打的。但是现在,我不能不承认,英雄就是英雄,偶像就是偶像,连随口说的一句话都那么有哲理。不如我也拿来主义的学一把好了。
“是你的就是你的,无论如何都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无论如何都不会成为你的。”初识奕晴时那种宿命的感觉,重新回归心头。过往的种种,竟真如她所言成了过眼烟云,我也确实应该自我保重。
托疲惫而虚弱的身子,在众人的搀扶之下走出了操场。
临过门口时,听到了这么几句对话:“所有男生,都必须~|掉头,谁也不能例外!”
接着是一个女声:“曹连长,算了吧。别说了。想必他们都已经听到了。”
“是,是!凌老师说的是啊,他们都该知道了。”
“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