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天已大亮,周围静悄悄的,屋外隐约似有人语,室内除我之外,却绝无别的人在,昨晚还同枕共眠的奕晴已经不知去向。{第一看书}
看了看时间,十点一刻,原来这么晚了。我已没了责怪奕晴不告而别的心情,因为这个时间确实是太晚了点。军训在即,作为哲学系团支书的她,自然是有许多事情要忙,耽误不得的。
习惯性的想了想如下思维定式:“我讨厌当官的,奕晴是个当官的,可我喜欢奕晴……”,然后除了自怪自己睡觉跟猪一样死沉外,也就没别的好想得了。
我真得很不愿起身,如果能一直在这香气袭人的粉帐之内,就这样的睡着,而不用去面对外面的纷纷扰扰,该有多好。可惜我虽有了猪八戒的同类们所具备的慵懒性情,却不是一个足可拥有能享受如此生活方式的绝色美女,到头来还是得懒懒的起身,去面对无奈的现实和奔波的人生。
今天是个星期一,理论上说,大学里最严酷的日子——军训时期——已经来临了。虽然现在的我,还一点儿没有意识到这点,不过两个小时后,我就不能不为此付出差点要命的代价。
现在,我必须首先要做的是,怎么样尽快的混出女生宿舍去。
床头的衣袋里,有我平日的衣服,我可穿上它们,装作若无其事的大摇大摆得出去。不过那样的话,看门的眼尖的大妈们,必然会冲出值班室,操着那口难听的方言喊:“那位男同学,站住!你什么时候进的女生宿舍,登记了吗?……”
那我地秘密就彻底地暴露了,我也不用去面临军训的考验。从此就可以卷铺盖滚蛋了。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正是我所期望地。可惜另一面,我还必须面对尊严尽失的尴尬。{第一看书}在千夫所指之下,被骂做“变态”、“疯子”、“同性恋者”,而后颜面扫地,如过街之鼠而生不如死的。
因此我绝不能贪图一时快意而任性妄为。这意味着,我还必须把自己打扮成女生的样子,以“林雪”的身份。才能走出这令我恋恋不舍的地方。
这就令我不能不怪奕晴起来,怎么能一个人把我留在这里,还要自个儿穿衣打扮。这简直不可想象。
以前地化妆事宜,都是奕晴和夭夭代劳,我只要闭着眼睛坐着不动就可以了。可现在,难道要让我自个儿用那些瓶瓶罐罐里得脂粉向自己脸上涂不成?那是万万做不到的,即便以我的聪明,可以无师自通地去完成,可心理上,却是无法承受的。如梦中的我一样,把自己等同于女子,心理上这个坎儿。是无论如何也迈不过去的。
那么现在如何是好?什么也不做,等着奕晴回来吗?显然不行,鬼知道这个宿舍里中午会不会有人回来,如果进来了一个不是奕晴和林雪的人,那我也就死定了。
无奈,起身下床。坐在书桌前。不由自主地对着桌上一面小小的镜子照起来:额前耳鬓是几缕蓬松的乱发。衬托着因刚刚睡醒而惺忪的双眼,曾略作修饰的简洁清秀的眉。竟有那么一股说不出地幽怨情愫。而面上的肌肤,也因为数日来化妆品的保养滋润,而白皙滋润了许多。对着镜中的自己,我却恍如在观察别人,而且是一个颇有姿色的美女,生理上竟然起了反应。
“ft,我怎么这么变态啊。太自怜狂了吧!”撇嘴一笑,稍稍移开镜子,我也拿定了主意:就这么着吧,也不化妆了,就素面朝天好了,未必会被砍出破绽。
于是仔细的疏整齐了头发:刘海齐眉,秀发过耳,正好把脸上本有地几分刚性线条掩饰全无,但从脸面上看,怎么也不会让人会怀疑性别地。对着镜中的这副模样,不免又是自怜自惜:想来明日便是军训,到时候必须把头发剃成板寸,这模样儿恐怕是再难有了。不免为此惆怅惋惜不已。
整理了头发,剩下地事,就是要穿衣服了。
衣袋中统共两条长裙:一件是林雪原有的橘黄色,已经被宣布归我所有的;另一件是我跟奕晴一同去滨江道买来的玫瑰红色。
两件连衣裙都是大裙摆,长及足面。而红色那件则更长一些,且更合身一些。对我而言,现在最重要的考量指标,是能更好的掩饰男性特征,且不会过于引人注目。掂量了半天,我还是决定穿橘黄色的。
这件事胸前敞口带领子的,且胸部是很宽松,有利于我更好的掩饰。而下身从腰部以下,就是款款松松的百褶裙摆,完全不必担忧被穿上后被显露出来的线条不够女性化。而这两条优势,都是那件红裙子恰恰不具备的。
费了好大劲儿,才把这件长长的裙子套在身上,扣上胸前的口子,系上腰后的腰带,自由的迈开步子,来回走了几步。只见身下的衣裙翻飞,裙裾如波,丝软顺滑,裙步生风,只觉一种说不出的舒爽快意穿遍全身,令人简直不肯停下脚步来。
我很满意于这种感觉,甚至是非常开心。“还好那感觉还没有失去,我还不是不可救药。”如此想着,岂不知正是因为还有这感觉,我才真的不可救药呢。
如此这番收拾停当,我这才一手提起满满装着数件衣服的衣袋,信步走出了这极度魂牵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