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死了吗?”这句话一出口,其威风跋扈的层次,不下于冯小刚同学扮演的鳄鱼帮老大临死前“还有王法吗”那次发威。
黑屋子里顿时响起滔滔不绝的笑声。有嚎啕大笑的,有吃吃暗笑的,还有四肢乱舞笑的床只晃的。
“搞什么东东?装死吓人?”
“怎么样?没尿裤子吧?”岛主笑道。
“尿你个头。地点联系的怎么样了?在哪儿吃?”
“本部有一家韩国料理不错,经济又实惠,口味还不错。”岛主做起了广告。
“那好,就韩国料理。也尝尝异国风味。”
“情圣,你真的要请客吗?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吧?”傻子追问。
“靠,我有那么小气?老子有了钱,什么样的大鱼大肉不敢请你们吃?”
“粗鄙,粗俗!”岛主随后接腔道,“情圣进步的太快了,我都有点不信,这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话吗?”
傻子忙跟着说:“你别理解歪了,我的意思是说,你以前不是很反感这些世俗勾当,不愿同流合污吗?”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识时务者为俊杰,时异则事宜,懂吗?怎么样?到时候你能不能携夫人一同参加?”
“这个别找我,我不可能。”傻子忙推辞。
“你不是跟咱们系花走得蛮近的吗?”痴仔不满的道,他最看不惯兄弟中的哪一位摆出对女人无可奈何的样子来。
“饶了他吧,还是让他沉浸于自己书本中的宏图大业去吧。”岛主替傻子解围。虽然话藏讥讽,但更明显的是“人各有志,无须强免”的寓意。
“那么这两个名额的就交给两位兄长了,可别令我失望啊。”
饭局是在第二天午后,大伙各自向本部进发。
我是和奕晴、夭夭一道打车去的本部。
车上的一瞬颇为有趣,以前我们三个从没单独在一起这么齐过,而夭夭在我看来所具有的那种淡淡的傲慢神情,并没有稍微收敛。这使我有些不适,我一直警告自己,今天的言行举止,不要显得唯唯诺诺,要放开来,但是从一开始就显得有些吃力。因为过于紧张,而把沉默的责任推给自己,因此气氛在自己觉得总有些不尴不尬,我也就不知疲倦的满腹自责了那一程。而奕晴,对这点并不能体察入微,照常的说笑举止,毫无遮拦。她对夭夭的亲密默契,成了我尴尬的根源。
虽然我是一个对世俗眼光根本算不上挑剔的人,并且对有些还十分反感,但是此时,却不能不感叹,奕晴间至少比我还要麻木。即使说今天不是一个什么重要的日子,她也不应就这样草草应付了事,跟夭夭相比,倒似乎后者才是今日事件的主角,其衣着打扮一贯的性感时尚,风采靓丽,奕晴比之,简直如灰姑娘之与公主。也许是她太自信了?也许是因她本来就不事招摇?但结果总让我有点儿失望,我想起来“恋爱中的女人最美”这样的话,陷在对她是否真爱我这样的深度怀疑中。
所谓的韩国料理店,位于本部西北村教职工家属区附近,跟上次岛主他们请客的湘菜馆相离不远,地方不大,但木质设施干净齐整。
我们到时,岛主和傻子已经在了。出乎我预料,陪同岛主的,竟是洞主辛欣。
说出乎我预料,是因为从上次与她谈话后,我对她对岛主“决不痴情”的誓言深信不疑,而现在,她居然还能以“岛主配偶”的身份出席这样的场合,令我一时间不能领会,哪一个她才是真实的。
她对我点头示意,看我的眼神,藏着一丝不可言传的默契般(只是我体会不了)。
傻子正笑着跟她聊着什么,从她强作欢颜的笑容里,我是感觉到了什么。
而岛主,仍是那股逍遥洒脱的劲儿,热乎的招呼着我们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