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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圣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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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传 偷心日记 第二卷 桃夭奇情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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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她仍然不答应,就找别人去。

    “你嫁给我还差不多!”她竟然这么回复我。

    登时心里有股异样的感觉,转念再一想,管它谁嫁谁呢,不都一样吗?就说:“好啊好啊,可是怎么做呢?”

    “算了吧。”她却又变卦了,大概是回过味来,“不可能的。”

    “为什么啊?”

    “因为我喜欢自由!”回答得很坚定。我只得暂时死心。

    最终桃桃也没有答应我的求婚。只到月之魂离开,她的配偶仍然是绯雨闲丸(那个幸运地男生),看样子他们是坐定了夫妻了。

    不管结果怎样,离开机房的时候,我仍然觉得意犹未尽,至少在那一段时间里,我快乐似神仙。不知道为什么神仙一定是快乐的,其实快乐只是忽视时间的一种状态而已,所以一辈子快乐的人只能一辈子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同样。如果神仙是快乐的。那么神仙即使长生不老也等于没活一年。因此快乐本身其实只是自欺欺人的避难所罢了,起到了促使人类快速老化的作用。

    这么说并不是说我不想快乐,相反,这只是一种葡萄酸心里罢了。下了网后我决定找老朋友庞正名谈谈,毕竟不管怎么说在很长地一段时间里。我都是算得上他地至少半个知己的人。

    庞正名果然在宿舍,装末做样的看书,但更多的是在发呆。看到我进去脸上浮上笑容。但在我眼里却是苦笑加假笑。他跟我说话的时候容易受我影响。随着我嘻嘻哈哈,因为我总喜欢把哪怕再严肃地话题说得非常滑稽,说白了就是有点儿玩世不恭,不过这只是在交心朋友面前才会如此。

    “出去喝酒吧?”我提议道。

    “为什么?”他不解反问,很快就领会了我的意思。“好啊,去哪喝?”说着跟我一起走了出来。

    那晚我们俩的行为都有些奇怪,我们选择了最经济地方式。典型地喝闷酒。而且的确很闷。因为两个人都很少说话,每人手里拿着一瓶啤酒。游荡在操场上。天已尽黑,有几个人围着操场跑圈,热风阵阵,夹杂着尘土味道。四周的天空被城市的灯火照成浅红,有些雾霭沉沉的样子。头顶的天空漆黑,几点微星闪烁。

    一瓶酒喝完后,已经走路不稳的正名随便得坐在了路边:“再去拿一瓶来。”他说,我这时头有点蒙,但是走路还不成问题。于是摇摇晃晃地去宿舍小卖部拿了四瓶啤酒。

    正名很快就撑不住了,醉得不省人事,双手捂着肚子,在地上滚来滚去,看得出来有多难受。令我感到吃惊地是,他嘴里喃喃地重复的居然是这样几句话:“她不会离开我地!”“她是骗我的,她不会离开我的。想不到真正令他痛苦的竟然是那捉摸不透把握不了的所谓爱情,而不是这些世俗的利害得失。

    吃惊之后是心如绞痛。我尽量试图安慰他,拍了拍他的脸,嘴里说“坚强点,正名,不要这样!”然而却忍不住自己已经是泪流满面。我还去劝他,我自己何尝不是一样的伤心欲绝?

    就这样,两个疯子就那样在操场上露宿一晚!

    被朝露打醒的时候,天还是灰蒙蒙的透着乳白,东南天上有一弯镰刀月儿,看透了世事的老者的目光似的,闪着疲惫而苍白的光。

    醒来后头脑里蹦出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不要同情自己!”“不要同情自己!”爽朗的喊出声来,正名也彻底醒来,他蜷缩在草丛中,神态颓然。

    “嘿,起来吧。”我说,推了推他,“你说我们俩回去后怎么跟别人说呢?如果被人怀疑是出去了怎么办啊?”

    “哈哈,那样最搞笑。你刚才说什么?不要同情自己?”

    “是啊,忽然间想起这么一句话,忘了在那本书里看到的了,觉得用在咱俩身上真得很贴切,你觉得呢?”

    他没有回答,而是艰难的坐立起来,看见地上的酒瓶,喃喃的道:“我们喝了这么多酒啊?酒瓶可不能丢,还能换回几块钱呢。”说着真得一手拎着两个酒瓶,摇摇晃晃的走回宿舍。想不到他会变得如此现实,我倒觉得放心,也把剩下的两个瓶子拿着,跟上他。

    宿舍里还没有人起来,今天是周末没课,人们不可能放弃睡懒觉的大好时机。“情圣昨晚去哪了?”我开门的响声惊醒了岛主,或许他根本就没睡着。“去上通宵了!”我小声回答。撒谎说去上网了比照实说有面子点,因为如果说是露宿操场去了,那感觉想来狼狈。“靠,也不打一声招呼,我们还以为你失踪了。”说完这句话岛主翻个身继续睡觉,痴仔和傻子都没有动静,看上去睡得很沉。我淡然一笑,再没有别的话,试图加入沉睡者地行列。

    因为清醒是痛苦的。我宁愿沉沉的睡去不再醒来。痛苦的生不如舒服的死去。当生存成为一种受难,意义又在哪里?那么没有生存,意义又依附在何处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意义本来就只是对存在的评价而已。假如超脱了生死。看破了红尘,我也就不再是一个一般人了。

    然而我是一个一般人,有着一般人的无奈和痛苦。我不愿积极地面对、改变。然而一切都会在你梦醒之后摆在你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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