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狗,我听说你过去是个很厉害的家伙。”上尉又吐了口痰,然后接着说:“不过这里是我的地盘!我的地盘就有我的规矩,本来我不介意你在我的眼皮子底下赚点小钱,可是你现在接的这笔生意过了线!我不喜欢麻烦,更不喜欢有人在我面前耍小聪明,所以,你得死,而且我不会让你好死的。”
罗伯森未曾料到上尉竟然要说的是这样一番话,腾的一下跳了起来,低声地咆哮着:“你想杀我,就凭你?好吧,我虽然对黑鬼没兴趣,可是也不在乎多切你几刀……你!”
上尉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两把手枪,两把老式的双管手枪。看枪身上繁复的花纹和精细的雕刻,如果单纯以古董角度来看,肯定价值不菲。问题是,在这个到处是土著和食人灌木的森林里,上尉怎么敢带枪!这就好比在黑夜中点起一枝火把那样耀眼。
不管罗伯森如何惊奇,上尉手里有枪就是事实,他本来只觉得拼刀和肉搏的话能够比上尉强点,但是用匕首无论如何也比不过手枪,这也是事实。暗黑龙骑的上尉,枪法肯定差不到哪里去。
罗伯森一声怪叫,反身向侧后方跃出,只要一个落地,他就能闪到树后去。然而上尉的反应和枪法再一次出乎他的意料,砰砰砰砰,沉闷粗犷的枪声几乎连成一片,一大蓬密密麻麻的铅砂扑天盖地般罩住了空中的罗伯森。疯狗一声号叫,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他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可是才撑起了上半身,上尉重新装好子弹的手枪又指住了他,枪口火花一闪,数以百计的铅砂再次钻进了疯狗的身体。
疯狗一声闷哼,应声栽倒在地。他勉强翻了个身,想要再爬起来,又是一声枪响,他的身体里再多了几百颗铅砂!
卡嚓,上尉在手枪里又添上了两颗子弹,狞笑着蹲了下来,枪口指向了疯狗的**。
“不!不要杀我!雇我的是法布雷加斯家族的人,杀了我的话,你会有大麻烦的!法布雷加斯绝不会放过你!”在剧痛和死亡阴影的笼罩下,罗伯森的意志崩溃了,有些语无伦次地叫起来。几十年来,一直是他在虐杀别人,何尝离死亡如此接近过?而且毫无还手之力,被打倒得不明不白。
或许越是变态、越是喜欢虐杀的人,本心深处就越是怕死。罗伯森从来没有觉得活着是如此的重要,重要到可以让他抛弃本来就没多少的尊严,象条狗一样一边乞怜,一边威胁着。
现在,哪怕罗伯森有一万个理由看不起老式双管手枪的威力,在不到十公分的距离上,这件古董完全可以轰烂他的**。而且,看起来,上尉很有扣动扳机的想法。
“法布雷加斯?”上尉问,看上去有些犹豫。
“就是法布雷加斯!”疯狗终于抓到了救命的稻草,拼命叫着,想要为自己的**加一份保险:“如果你杀了我,他们一定会找你……”
砰!粗暴的枪声。
啊!凄厉的长号!
这一枪几乎将罗伯森两腿之间的一切物件轰烂,而且深深嵌进去了上百颗带着轻微辐射的铅弹,将里面所有的血肉组织都搅了个稀烂。
“这一枪,是让你长点记性。”上尉狞笑着,那口牙齿白得发亮。他给手枪填上了四颗标记着穿甲效果的子弹,双手一挥,枪口火光闪烁,罗伯森的双手双膝上就多了无数密密麻麻的小孔。被穿甲弹这样打过,他的双手双腿就算是废了,即使以暗黑龙骑的科技也无法救治。
疯狗在地上疯狂地打着滚,一边拼命号叫着:“杀了我!杀了我吧!你个狗娘养的,你惹了法布雷加斯,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上尉蹲了下来,慢慢地说:“这四枪,是让法布雷加斯的人长点记性。别以为他们人多点,就敢跑到我的地盘上坏我的规矩,我现在不杀你,就是要让法布雷加斯的人看看敢坏我规矩的人是什么下场。大不了老子不干了,和他们打打游击。那时我倒要看看,是老子的铅弹硬,还是他们的鸟蛋硬!”
被痛苦折磨着的罗伯森根本没有听清上尉说了些什么,他的意识中,只有那口雪亮的牙齿在晃来晃去。
上尉站了起来,伸了伸腰,骂了句:“什么鸟玩意,呸!”
一口子弹般的浓痰,正中罗伯森的下体,又让他发出一声长号!
上尉用手枪对付疯狗罗伯森,看起来胜之不武,而且象是靠的运气。然而回想起来,却不是如此简单。在这片森林中敢带着手枪横行,本身就是个奇迹。而且闪避枪击是暗黑龙骑的基础训练,罗伯森更是这方面的行家,那一下后跃极为快速,路线更没有任何先兆可寻。可是科提斯想也不想,抬手就是四枪,枪枪命中。这种发射霰弹的老式双管手枪距离越近,威力就是越大,在十米的距离上,铅粒对罗伯森的杀伤力其实已经不明显。可是小伤太多,也就积成了大伤。
罗伯森是废了,可是还死不了。以他的生存本领,应该能够活着爬出这座森林,爬回他的雇主那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