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自古就被人们当成美好爱情的象征。
即使到后来,大家知道这东西其实没那么坚贞,但“止则相,飞则成双”的固有印象,还是深深留在人们的脑海里。
不过,尽管是有印象,但这仅止于大脑。在实际生活当中,除了爱鸟人,大部分的现代人,尤其是没见过活鸳鸯的人,其实对这东西反应并不敏感。
再说这一小群鸳鸯,出现的时间也并不长,出现的次数也不多。
在这些人里,就数卫远这厮,在山溪边见得最多,其他大多人没见过几次,比如刘文章,就是远远看过一次而已。
由于卫远压根没想过在家门口能看到鸳鸯这东西,而且当初王茂生还告诉他那是野鸭子,所以大脑先入为主,从没把这些花头野鸭往别地方想过。
总之,陈剑轩一句话算是戳穿了这层窗户纸,大家才有点后返劲。
话说,这真的是鸳鸯?
卫远挠头,运足目力,仔细观察这些爱情鸟。第一感觉是没想象中那么华丽。
“那个,鸳鸯,不是在南方、江南那边才有吗?”
晶晶对这东西一知半解。她对鸳鸯地印象。全是在小说、电视里地女子织品竹帕等地方浅浅得来。从来没见过活地鸳鸯鸟。即使在电视里也没有。所以一直很是模糊。今天却没想到。在自家门口池塘里游地那些野鸭居然就是鸳鸯!
“鸳鸯好像是候鸟吧。夏天在北方繁殖。天冷就飞去南方。”
刘文章这点常识还是有地。但他对鸟类也不是很感兴趣。因此不能确定。
陈剑轩是目送着这小群一共十八只鸳鸯拍着翅膀飞走之后。才有闲心跟大家说话地。
话说他这次来地目地就是为这个。
不过。真想不到能如此顺利。才刚到地方。就得到了完全确认。
“绝对是鸳鸯。如假包换!”陈剑轩晃晃手上的相机,心满意足。
鉴于这事说来话长,他招呼大家还是回去再说。
这样,好奇的一行人,回到了卫家院子,围着他坐下来。晶晶进屋倒好茶,众人都等着听陈大师答疑解惑。
原来,在刘文章的参赛照片里,其中有一张是小苏苏放生田螺时拍的照片。那里面恰好稍带上了那群鸳鸯。虽然是个远景,但也算清晰。
这张照片被陈剑轩看到后,立刻引起了他的注意。
要说陈剑轩这人,不但痴迷摄影,他也是市爱鸟协会地骨干会员。-====-
平时,他经常跟会内其他的爱鸟人一起行动,到各处护鸟救鸟。并拍些宣传照片作为资料便于展览或保存,同时也抓拍些自己喜欢的鸟的照片留作欣赏。
据他了解,在本市范围内,不管是风景旅游区还是附属县城农村的广大山林,从来都没有野生鸳鸯出现的相关记载。
即使范围扩大到全省,也只有个别几处地方听说有野生鸳鸯,但数目也极为稀少。当然他也知道,根据资料显示,全世界地野生鸳鸯也不过四千对左右,在中国是二级保护动物。
其实,本市出现鸳鸯,虽说很惊喜,但也不至于让他太稀奇。
最令他感到惊讶的是,现在已经是十月中下旬了。一般的鸳鸯在这时候都应该飞向南方过冬去,可这里的鸳鸯却还悠哉的留在这里。
刚才看到,群中有几只公鸳,甚至连毛还没有换完,难道说……这些鸳鸯要留守在此过冬不成?
如果鸳鸯能常年留在本地,可就是个大新闻了!而且对全市的爱鸟人来说,也是个非常大的喜讯。
陈剑轩一想到这个可能,神情立刻飞扬起来。虽说这人的大部分脸,都被络腮胡子挡得挺严实,但大家还是从他的声音和眼神里,感到其喜悦的心情。
“靠!这新闻可得有我一份功劳。我说大陈儿,你可不要独吞啊。”刘文章听得瞠目结舌。之后反应过来,随手拍了陈剑轩一把,打趣着说。
“这话说地……”陈剑轩摇头。
他知道同事是在开玩笑,但其实这事……陈剑轩试图组织语言解释一下。
卫远可没法像刘文章那么高兴。
在听完陈剑轩的解释之后,他一直在心里盘算着这事对自己的影响。
想来想去,都不是个好事。
口胡月!
这些鸳鸯,真要是被这位大记,当成个大新闻给了,那可就坏了。
现代的人啊,大多好猎奇。眼下的社会,闲人也多。
听到有热闹看,指不定要过来多少人呐。
到时候村子真出了名,来大堆游人,顶多自己的水果能摘得快、卖得多点,可他现在也不在乎那点苹果钱。
他在意的是,如果游人一多,这不大的小村成了旅游区,八成整天都要乱哄哄的,自己这样安稳舒心的美好生活品质岂不是要大打折扣?
但如果只是这样,也还不算啥。
尤其可虑地是,人多嘴杂,事也多。现代手机摄影拍照功能强大,各类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