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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 第四十九章 一团乱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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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而言,一件刑事案经过一段时间的重点侦察,如果还没有头绪或者重大发现的话,大部分的警力就会被抽调走,只留下少部分人继续跟进,如果过一阵子后再找不到线索,这案子就会慢慢的成为悬案,除非犯罪嫌疑人再度犯罪,或者从其他案件中找到牵连的内容,否则就很难侦破了。

    并不是警方不努力,实在是各种犯罪每天不停的发生,警方的工作量大,不可能一直盯着一件案子不放,不管是多严重恶性的案子也是一样。

    这件错位尸身的案子就是这样,虽然看来是连环罪案,最后的犯罪嫌疑人也锁定在了容怡的身上,但自从她莫名其妙的失踪后,线索就中断了,凶手就再没有出现,类似案件也再没有发生,于是它被当作疑案来处理,只把容怡划为了一级通缉犯。

    容怡,也就是崔猛,确实是杀了人的,所以把所有合理及不合理的线索归结到他的身上,以他的失踪来善后是最好不过的了。而且在事实上,也确实是他,如同一个开关一样,把另一个不明真相的罪恶倾泄了出来。

    现在的问题是:那一桩罪恶是为什么而犯下的?罪恶的源头是什么?犯罪的人是谁?

    燕风是从市区抽调来协助调查的,按理是应该立刻回到市局的,可是他提出了诸多借口,再加上古龙上下使力,他还是留在景县公安局做最后的侦察工作,以便寻找到容怡,彻底侦破案件,为期三个月。

    警力少了。可是工作却更加繁重,因为这桩二十年前的集体砍头案线索更少、时间更久,好歹错位尸身案还有尸体.http://wwP.z,z,z,c,n

    但燕风还是凭借这点有限的线索调查了下去,他一直以为那幅纹身画儿上画地是两只狗。但是找到动物专家一看,才知道那是一只苍狼和一只呼伦贝尔草地牧羊犬,这都是蒙古所特有的动物,或者说是猛兽,苍狼的可怕就不用说了。这种牧羊犬不仅比藏獒凶猛,还善于奔跑,短途冲刺、长途奔袭,样样精通。

    古代地少数民族人崇尚自然,认为自然界的动物植物就是神灵,所以喜欢用凶猛地动物做为本族的图腾,不过他们一般只崇拜一种动物,这样以两种动物为图腾的还不多见。

    还有一点,假设这个凶手是蒙古人的话。为什么他要赤着脚?为什么会说白族话?

    为此燕风联络了他和古龙在大学时的同学乌力吉杰尔嘎拉,他们一直昵称他为“无力气”,他大学毕业后就回到了呼伦贝尔工作。燕风想让他帮助调查一下,当地地民俗中有没有以苍狼和呼伦贝尔牧羊犬做为图腾而纹在身上的。

    几天后。“无力气”发来邮件说。蒙古民族以苍狼为图腾的很多,那几乎是草原的象征。但以呼伦贝尔牧羊犬做为纹身的非常少见,两种图腾就更为罕有。在正式记载中并没有出现过,但他曾经和一位民间讲故事的老艺人谈过,据说在草原的英雄成吉思汗手下有一只蒙古贵族军,在草原上战无不胜,后来还被派去攻打南方之地。

    这只贵族军除了本身勇武无比外,还认为自己的军功有一半要归结于一直随军行动的凶犬,他们视这种忠诚而勇猛地动物为兄弟,喜欢把狗的图形纹在自己的脚踝上,表示兄弟不分离,除非脚地主人倒在了大地上,再也起不来。

    “我怎么听说,当年成吉思汗横扫欧亚的时候带地是藏獒?”古龙觉得那些民间艺人地说法不牢靠,毕竟一代传一代很多年了,而且艺术嘛,总有夸张和虚构的成分。

    “你只能相信,在没有线索地情况下,唯一的线索就是最真实的线索。再说,我查了一下历史,蒙古确实曾经在十二世纪入侵过南诏,也就是古代的大理,现在的云南。当时有蒙古军留下,世代居住了下来。而云南号称百族之乡,白族自然也在其中。联想一下,这个人有蒙古人的图腾纹身,他会说白族的话。这是巧合吗?还是他就是来自云南,来自那个世代留在那里的蒙人家族?”燕风的双腿架在桌子上,双手放在脑后,闭目说道。

    这些日子他太累了,几乎不分昼夜、马不停蹄的工作,只为了在百日之内找到答案,让崔猛安息,让其他头身相异的人得救。那些人如此痛苦的活着,他不想连这个机会也不给他们留。

    另一方面,他也是故意让自己累,这样就不会想起乌拉,还有玲珑。他对玲珑已经动了心,虽然还不确定是不是真正的爱情,但他心里有她。可是乌拉死了,就死在自己的怀里,他要拿什么面对自己的良心?他又要拿什么面对玲珑的温柔和纯真?

    所以他不得不逃避。他欠了乌拉的,没欠过人情的不了解,那是最大的心理压力。

    那天在石洞的事结束,他送崔猛的母亲上了山顶。原来老人一直孤单的住在山顶的一个石洞内,因为两阶山可怕的传说太多,平时根本没有人上到山顶,所以也没有人发现老人的秘密。

    乌拉和张宝强的尸体也埋在了山顶上,古语说的好,人死如灯灭,哪儿的黄土不埋人哪!何况崔母希望减轻儿子的罪孽,希望可以用白族特有的方式,以她残存的力量为这些枉死的人超度。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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