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之恩。是吧?”临了,慕容天还很无耻的问了句。
“这……那……”菲娜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大言不惭的话,她彻底当机了。“可……不可以,让我选择另外一种偿还的方式……比如钱?我相信可以拿出让您满意的价钱。”菲娜期期艾艾的问道。
“呃?你还是个有钱人哪?”慕容天不敢相信,不过想想也对,这么一个财迷,怎么不会没钱呢。
“哦,很不幸的告诉你,不行!”慕容天很“婉转”的拒绝了,心中窃笑道:我傻了不成,签了契约,你的不就是我的,我的依旧还是我的!
为期三年的魔法契约很快就完成,这对于慕容天来说并不是难事。就这点小事,对于在那个法律严谨的时代,却还能钻空子的人来说,无疑是信手捏来的。
足以成为大部头的契约,林林总总的罗列出这三年内菲娜所必须做的和不能做的。更恐怖的还是那违反条约之后,随之而来的惩罚制度,那无疑是雪山加霜,伤口里撒盐巴。
菲娜看着看着,脸色可谓是三变颜色,从白到青,再从青到紫。足以说明这契约中有多少不人道的东西,不过这个世界还好没有人道主义者存在。
菲娜脸色惨白的指着条约中的一条问道:“难道什么都要我做吗?无条件?就算是……”
‘无条件服从主人所要求的命令,并完成所要求的事情’,这一条条约确实是值得争论的,但慕容天却和她玩的是文字游戏,因为这个世界可没有那么详细的条文法律规定,这也让慕容天钻了个大空子。
“哦!这一条啊,其实你有些事情也可以不执行的,如果太过分的话,我也建议你拒绝。虽然这之后必须根据处罚条例中的第四百四十四条中所提到的,拒绝违反主人的命令,按其中所造成的影响轻重来判定处罚结果,重者致死,轻者追加契约有效期十天。这你可要考虑清楚。”慕容天无所谓的说道。
“啊!!!那……那,我的这样的话我的契约不是无限期增加?!我不要!”菲娜坚决的推掉契约。
“呵呵……那倒不会,只要你完成契约主人的要求,你就不会被罚啦。”慕容天这时脸色不善的看着菲娜,“现在是不要也得要,要也得要!来吧,签了它,大好的风光将等候着你,美女、财富、权力,这些你都将会独享!”
在慕容天的口水攻势下,菲娜头晕眼花的签下了这一让她终生悔恨无比的契约,这实实在在的卖身契!这一刻,对于未来的菲娜来说,这无疑是做失败的一笔生意。后世人着重研究和探索这份历史上第一份屈权卖身的契约,其中的经典条例,无不让后人奉为圣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