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萍那晚带着怨恨离开了我,我却没有为此过多伤感,毕竟结果也只能这样。
当一段新的感情涌上心头,那份逝去的感情就显得不再重要。
这段时间我和李思都是电话联系。我有意无意向李思透露我跟阿萍分手的信息,意图让她明白,现在我泡谁都是合情合理的事儿,包括她。我天生就一阴谋家。为了让李思觉得我不是一绝情的人,我计划在李思面前表现出一副悲痛欲绝的样子,让她觉得我是这个世上最需要温暖最需要爱的男人。我和李思的感情基础已经有了,现在打的是拉锯战,只要增加与她在一起的时间,日复日,李思就顺理成章成了我的囊中之物。
离正式开课还有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是我人生最无聊但又最充实的日子。无聊是因为我除了吃饭就是睡觉,我甚至考虑是否可以边吃饭边睡觉;充实是因为我脑袋没有一刻停止过思考,早上起床我要思考中午吃啥,是出去吃还是自己弄来来吃,如果去外面吃该上哪家馆子,如果去快餐店吃午餐碰到单身白领美女该怎么办,如果美女主动跟我搭讪我又该怎么办,想到这里便一发不可收拾,床戏接踵而来……太复杂了,只好决定在家自己弄来吃,如果在家吃的话要去市场买菜,如果上菜市场买菜的话,万一碰到逛菜市场的貌美居家少妇怎么办,如果少妇主动跟我搭讪我该怎么办,想到这里又一发不可收拾了,床戏接踵而来……妈的,人生真复杂,四处充满诱惑。
为了打发时间,我还给自己准备了很多节目自娱自乐。例如左手与右手猜拳,不过都左手胜,毫无悬念,因为右手都习惯出拳头了,至于右手为啥老出拳头,这里就不做科学解释了,男同胞们意会好了。我偶尔还会带自己的影子去散步,在黑暗的角落窥视着每一个披着月光路过的美女,那心情就像鲜花怒放一样美丽。
不过人这样苟活着忒没意思。
趁我还没发霉,我要干一番正经事,找李思去。
我一清早,乘着天空尚未消散的幕色,来到郊区一家鲜花种植园,悄悄钻了进去,摘了一朵含苞欲放的良种玫瑰放进兜里,并成功逃离了现场。市场上兜售的玫瑰都没这家种植园的玫瑰饱满艳丽,所以我才会颇费周章,冒着十倍赔偿的危险潜进这家种植园偷摘了朵玫瑰。其实我当时想整盆玫瑰都抱走,可惜力气不足,况且容易露馅,只好作罢,舍大取小。为了良心过得去,我留了一块钱在花盆上给种植场的主人。并非我小气,只是这花还没开,顶多值半价。
回到家,我精心洗涤了这朵玫瑰,小心翼翼地包扎起来,并在花蕾上喷了点杀虫剂。
真香!赠人予花,余香自留,这话没错!
我以为杀虫剂能杀虫驱蚊,没想到杀虫剂的药水味儿却将大量的苍蝇蚊子都吸引了过来,我走哪跟哪,这是什么杀虫剂啊!我急中生智,脱掉我那双数月没洗的袜子,在空中搅拌一两下,苍蝇蚊子纷纷坠机,死伤大半。
中午,我站在路边搔首踯躅等李思,准备给她献花。
我猜李思第一反应一定是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张晨你真傻比,平白无故送花给我干啥。我就说,送花难道还要等到清明节吗,我冒着炎炎烈日站在大街上给你献花我容易么。李思一定撅着嘴说讨厌,才不要你的花呢。于是背景音乐响起,我衔着玫瑰给她现场来一段浪漫的歌舞。歌舞完毕,我非常绅士地走到她面前,深情地将玫瑰花送给她。她被我感动得一塌糊涂,幸福地跟我拥吻在一起……路人掌声响起,圆满谢幕。
太精彩了,我不禁为我伟大的构思感到骄傲万分。唯一担心的是,这一幕不凑巧给阿萍看到。所以我还是低调低调,歌舞就免了,吻戏见机行事。
准时上班准时下班是李思的一贯作风。十一点半,李思出现了。她似乎看到了马路对面的我,朝我打了一个招呼,兴高采烈地走出了写字楼。我正准备笑着迎上去,但我突然怔住了:李思不是在跟我打招呼。
李思走到一开着hongda摩托车的年轻男子身边,脸上露出少有的热情跟那名男子聊了几句便上了他的车。
莫非那名男子就是传说中李思的男朋友?妈的,传说中李思明明没男朋友呀。一定是胡军那呆子过去给我提供的是假情报,有意让我在李思面前难堪。
这下完了,丢了西瓜又丢了玉米。我正犹豫要不要将手中的玫瑰送给阿萍,真诚地跟她道歉,说不定我们能爱火重燃,重新演绎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现代爱情故事。不过这种做法太卑鄙了,我的小聪明不应该成为我无耻的资本。我将手中的玫瑰花扔给了路边的乞丐,拂袖而去。
一路上我都在反问自己,我他妈是不是又失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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