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10亿元的大案。
弥天大谎初现端倪。
鉴于此案金额巨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江苏省委指示调查组迅速赶写出向中央报告的材料。
7月30日上午,曹克明代表江苏省委给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打电话,紧急请求召集中央各有关部门共同听取案情汇报,指导办案。请求马上有了答复,中央有关方面将共同听取案情报告,时间定在8月1日。
正义的号角
1994年8月1日下午2时,北京,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办公大楼401会议室里坐满了人,一个特殊的、高规格的“协调会”正在召开。
中央纪委副书记王德瑛主持会议,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北京市纪委的有关领导或代表参加。
当天上午刚刚赶到北京的江苏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曹克明,首先介绍了对新兴公司非法集资问题的初步调查情况。与他同时到会的还有省公、检、法机关和无锡市委、省委调查组的负责同志。
室外骄阳似火,暑气逼人,室内气氛严肃,空气凝重。“呼呼”作响的空调机喷散着冷气,却降不下与会者心头升起的愤怒之火。
“这是一起比‘沈太福’还‘沈太福’的案件!沈太福(北京长城公司案主犯)的利率只有24%,而这个案件的集资利率竟然高达60%,真是丧心病狂!”听罢介绍,王德瑛同志气愤异常。他随后指出,这起案件以江苏省为主查处,中央各有关单位、北京市要全力支持、协助。江苏省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加办案,做好稳定工作,严惩罪犯。他还强调说:“这么大的问题,不会只是一个邓斌的责任,还要找其他直接责任人,不管涉及到哪里,该抓的都要抓!”
“确实是个大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表示赞同,“现在要把盖子先揭开,其中政治、经济问题都会有。我们全力支持江苏省办好此案!”
到会的其他代表也纷纷表示,将全力支持江苏省彻查此案;对邓斌等犯罪分子应该立即绳之以法。
这次会议时间不长,但却具有着特殊意义。它确定了“以江苏省为主、中纪委牵头协调中央各方面给予指导、支持、配合”的办案格局;它初步形成了办案的指导精神和思路;它以与会人员的高级别,表现了中央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巨大决心和力度。总之,这次“协调会”,直接拉开了查处建国以来最大的非法集资案的帷幕!
需要指出的是,在此案查处期间,像这样的会议前后共开了7次,参加人员最多时,有党中央、国务院13个委、部的高级领导和代表。由于每次都是由中央纪委召集,所以被通称为“中纪委协调会”。7次协调会都是在案件查处的关键时刻,解决一些关键和原则问题,如对一些重要案犯的处置、集资款清退原则,涉案地区间的协调、配合等等。这在共和国反腐败斗争史上,实在是不多见的。
8月1日第一次协调会后,有关方面将江苏省委调查组的“情况汇报”报给了中央最高领导层。发生在太湖之滨的这起大案,引起了日理万机的领导者们的关注。
8月16日,朱rong基同志看到材料后,当即批示:“此案的严重性已超过沈太福案,尤其严重的是沈案以后仍我行我素,倚仗隶属北京××局的关系,性质恶劣,必须彻查,请李鹏、锦涛同志批示。”
不久,李鹏总理亦亲自批示:“……此案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不能姑息纵容,必须一查到底,依法惩处……
胡锦涛、尉健行、任建新、罗干等中央领导也都先后做出了重要批示。
特别是在案件查办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先后两次亲自听取了案情汇报,并指示,一定要彻查全案,不管涉及到哪里,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严肃惩处。
中央精神迅速传达到了南京、无锡。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阵地上,响起了正义的嘹亮号角……
一场大战正在长江南岸、太湖之滨未雨绸缪。
曹克明、季奎顺等同志回宁后,立即着手拟定了《关于协同解决北京××局所属无锡新兴公司非法集资等有关问题的工作实施意见》。
8月4日,中共江苏省委书记陈焕友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听取了曹克明同志关于中纪委第一次协调会的情况通报,讨论通过了省纪委提出的“工作实施意见”。并议定:以无锡市为主查处此案,省委加强领导,由曹克明同志总负责,具体工作由省纪委常委季奎顺同志牵头。成立工作班子,班子成员要纯洁,省里有关部门派人参加,检查督促当地办好此案。会议决定,对邓斌等罪大恶极的主犯立即采取强制性法律措施。同时还对处理债务、社会稳定、保密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陈焕友书记满怀期望地看着即将带队奔赴无锡的季奎顺同志,拍着他的肩膀鼓励道:“老季,放心大胆干,一切责任由省委担着!”
决战在即,兵贵神速。
第二天上午,由省纪检、监察、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