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前政权的腐败有牵连。但政府已决定着手调查,只能等调查结果出来后.再定对策。这样,当天的四党总务会谈上,一致同意督促政府彻底调查和搜查,公布真相,以消除国民的疑惑。
10月20日,韩国政府下令检察机关,对前总统卢泰愚秘密资金进行调查。
为便于调查,韩国大检察厅宣布:禁止李祜根(前新韩银行两小门支行行长)、河林旭(持有存单者)和河范寿(河种旭之父、存单主)出国。
同日,与卢秘密资金有较大关系的前青瓦台“外交安全保障首席秘书金宗野飞往美国。
21日,大检察厅传讯了李祜根、河范寿及其子河种旭(宇一综合物流会社代表)、金信燮(京畿龙仁(音)分支社副社长)等6人,进行昼夜讯问。
对于300亿元借名存款的来龙去脉,李祜根则一口咬定:1992年11月到1993年2月期间,有一40来岁的男人,到该行存300亿元借名存款三个月(时实行金融实名制以前)。李为其开设了借名储蓄账户。但问其身份时,此人拒绝说明。因而,不知其人是谁。后台是什么。
河范寿的回答是最近才得知以他名字存有巨额存款的事。
同日,大检察厅对新韩银行本行计算机部及西小门支行、同和银行本行营业部及计算机部、商业银行本行计算机部及孝子洞支行等7处,实行查封审计。并首先开始详细分析新韩银行西小门支银,在1992年11月到1993年2月期间,与90亿至110亿元三个借名储户有关的缩微胶卷、存取款账目等资料。
韩国银行监督院检查六局局长金茂吉,受本院指示,根据大检察厅两日来对西小门支行调查结果,确认李祜很、金信燮两人与河种旭同谋,违反财政经济紧急命令,并告发上述三人。
金信燮于1992年3月至1994年12月,在西小门支行工作期间,应熟人河种旭要求,在未取得名义人(即河范寿本人)的同意和签名下,开出“普通、储蓄、自由储蓄”的存折,交与河种旭。
李祜根于1992年11月到1993年2月期间,先后三次接受40岁男人300亿元存款,开出了借名存折。在1994年7月截止的金融实名转换时,此存折上的借名没能转换成真实储户名,仍用原借名存在西小门支行。其中已取出部分存款,现剩存款为30~40亿元。以上李祜根的行为,也已违背紧急命令中有关金融往来秘密条款。
到目前为止,以上三人违背了金融实名制是确定无疑的。但这300亿元到底和卢泰愚秘密资金有何关系,还不得而知。如果,这三个100亿元储户与卢泰愚无关,这一调查也无多大意义。此外,所谓的40来岁男人到底是谁?目前也不易澄清。看来,这几天大检察厅的调查和传讯已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10月23日,检察员在西小门支行发现145亿元存款账户及卢泰愚下台前签名取出的120.8亿元存款账目。这一发现为秘密资金调查开辟了柳暗花明的局面。
同日,检察官传讯了前青瓦台警护室长李贤雨。李供认:1988年2月任青瓦台警护室长后,负责管理卢泰愚的统治资金。平时将通过上述调查,卢泰愚有秘密资金一事,是确定无疑的了。
所谓统治资金,是秘密取得并秘密使用的。也可说是以往的统治者的政治资金。
统治资金的用途:在韩国军人执政时期(即朴正熙、全斗焕和卢泰愚执政时期),曾用于支援地方党组织的活动经费、用于军队高级将领的活动经费、用于节日赠送青瓦台参谋的红包等。卢泰愚还曾将此款用来发放退伍军官慰劳费。全斗焕曾用它支付民正党的创党经费。他们下台后,为管理其周围人员,也用此资金。全斗焕下台后,曾持有134亿元(约合1670万美元)统治资金,后因曝光被迫上缴。
统治资金的来源:在第六共和国卢泰愚时期,由于在野党势力大,卢对企业说话不灵。因此,他主要是通过国家基建项目分配(给企业)的回扣、或向国外购买武器等的回扣,收敛统治资金。1974年以后,国家每年投入几兆元基建项目,所收回扣相当可观。在第五共和国全斗焕时期,收敛统治资金的方式与卢不同。全斗焕直接把大企业集团的会长召集一起,实行摊派。全还利用向新农村献金的理由,请大企业集团会长吃饭。饭桌座位排次按献金多寡而定。如现代集团、三星集团等主要大企业集团会长,一次献金20~30亿元(合250~375万美元),坐在最靠近全斗焕的位置上,以下的企业集团会长则献金10亿元、5亿元不等。
统治资金的管理:全斗焕、卢泰愚将所获统治资金全归自己支
1会长:相当于我国企业集团的董事长。银行本行营业部及计算机部、商业银行本行计算机部及孝子洞支行等7处,实行查封审计。并首先开始详细分析新韩银行西小门支银,在1992年11月到1993年2月期间,与90亿至110亿元三个借名储户有关的缩微胶卷、存取款账目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