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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军团——希姆莱与党卫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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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中之国”的党卫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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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卫队严格的保密制度党卫队接管全纳粹德国警察机构党卫队的组织机构

    党卫队这个秘密宗派,不让任何人了解它的组织内幕。阴森可怖的氛围,神秘莫测的行动。面对这支由领袖专政的卫队,使国民有如面对诡秘的耶稣会一佯,对它望而生畏又无从捉摸。党卫队成成员狂热信仰法西斯主义,绝对服从希特勒,严格遵守纪律。党卫队领袖们有意强化黑色集团存在的恐怖效果。“国家秘密留察、刑事警察和党卫队保安处,被蒙上一层叫人窃窃私语和不可思议的政治侦探小说式的神秘色彩”。党卫队副总指挥、保安警察处处长莱因哈德·海德里希曾眉飞色舞地这样说过。

    党卫队有严格的保密制度。1946年8月1日,罗伯特·布里尔在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上说:“党卫队只许知道本职工作份内的事,对你知道的事情必须守口如瓶!”

    保密原则分为四级,即:秘密、严守秘密、绝密事务和秘密的国家大事。

    1936年5月23日,希特勒曾明文规定:

    1.任何人不应知道与己无关的事情;

    2.任何人不应知道超出完成任务所必须知道的事情;

    3.任何人不应提前知道他所要接受的任务;

    4.任何人,即使为了达到目的而不可避免的话,也不得把应保密的任务过多

    地或过早地传达给下级。

    战争期间,党卫队又增加了一条规定:凡携带国家机密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参加那些有被捕危险的军事行动。

    这些严密的保密措施,掩盖了党卫队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任何知情者也不敢揭露其同伙打人、杀人的罪行,害怕因泄露党卫队的秘密而遭到惩罚。

    有关党卫队各机构的工作方法不得向外透露只言片语,海因里希·希姆莱范围内所考虑的事情绝对不得泄露一星半点。希姆莱经常三今五申,该组织的成员不得与外界人士来往过密。他禁止党卫队领袖们与民众发生民事纠纷,以免法院洞悉党卫队内幕。他还拒绝向中央经济部提供有关党卫队系统所属工厂企业的情况。党卫队规定:“第一,任问部队不得去自己的家乡,也就是说,波美拉尼亚人的突击队不得在波美拉尼亚执行任务;第二,所有部队均隔三个月换防一次;第三,部队人员不得单独在街头执勤。”如此严格的保密制度,使局外人的眼睛水远被蒙上一层厚厚的迷雾,即使第三帝因的显赫领袖们也不了解这个黑色集团的内幕。赫尔曼·戈林在1941年供认说:“我不了解党卫队的内情,……局外人是无法知晓希姆莱组织的任何情况的。”

    党卫队吞食了盖世太保,使其权力无限地膨胀!盖世太保即国家秘密警察组织,是由普鲁士刑事留察局政治科1A发展起来的,原由担任普鲁士内政部长的戈林掌管。戈林把它看做是可以与冲锋队抗衡的组织。罗姆从南美洲回国后,重任冲锋队的参谋长,开始大肆扩充队伍,广泛收罗枪支,对希特勒构成了威胁。

    希姆莱垂涎盖世太保的领导大权,他制造了所谓的“戈林差点被暗杀”的谣言,并向希特勒报告:这么大的事情,盖世太保都没有发觉,这是因为权力分散的结果。唯一明智的解决办法是将秘密警察和民警合并,由党卫队全国领袖统一指挥。

    希特勒明白这是希姆莱为扩大自己的权力而搞的把戏。但他认为希姆莱忠实可靠,扩大他的权势不但不会有害于己,反而会借此抵消罗姆及其冲锋队的势力。

    1934年4月1日,希特勒发布一项命令,将各邦内政部和帝国内政部合并,所有保安警察、民警、秘密警察全部划归党卫队全国领袖希姆莱领导。至此,党卫队完成了接管全德国警察的工作。

    1934年7月初,在血洗了罗姆及其他冲锋队领袖人物后,冲锋队一蹶不振,而党卫队从此壮大。

    这时,党卫队已拥有四万五千名秘密警察,分布在全国二十个局和三十九个分局以及三百个边防站和八百五十个分部,担负监视敌视政府者和保卫纳粹德国安全的工作;它拥有二十名党卫队兼警察高级领袖所统率的六万五干名保安警察和二百八十万名风纪警察,维护社会秩序;它还拥有四万名看守人员,在二十座集中营和附设的一百六十座劳动营中,管理各类犯人。

    党卫队保安处还有由十万名情报人员所组成的影子部队,监视着国民的思想动向,并进行对外谍报工作。

    而随着希特勒发动侵略战争,又建立起一支九十五万人的武装党卫队部队。他们的任务是:监视武装部队的一举一动,在侵略战争中与武装部队并肩作战,并疯狂地掠夺占领区,残酷杀害无辜居民。

    党卫队是国中之国,王中之王。

    党卫队这个秘密的宗派组织,不仅为希特勒上台摇旗呐喊、压阵助威,还为希特勒巩固政权和发动侵略战争出谋划策、奉献愚忠。

    正如达姆斯塔特政治学教授欧根·科贡所说的那样——

    党卫队是法西斯政权镇压人民的刽子手,是希特勒纳粹政权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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